金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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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天下文章共有兩種,一種是有題目的,一種是沒有題目的。

    普通做文章大都先有意思,卻沒有一定的題目,等到意思寫出了之後,再把全篇總結一下,将題目補上。

    這種文章裡邊似乎容易出些佳作,因為能夠比較自由地發表,雖然後寫題目是一件難事,有時竟比寫本文還要難些。

    但也有時候,思想散亂不能集中,不知道寫什麼好,那麼先定下一個題目,再做文章,也未始沒有好處,不過這有點近于賦得,很有做出試帖詩來的危險罷了。

    偶然讀英國密倫(A. A. Milne)的小品文集,有一處曾這樣說,有時排字房來催稿,實在想不出什麼東西來寫,隻好聽天由命,翻開字典,随手抓到的就是題目。

    有一回抓到金魚,結果果然有一篇金魚收在集裡。

    我想這倒是很有意思的事,也就來一下子,寫一篇金魚試試看,反正我也沒有什麼非說不可的大道理,要盡先發表,那麼來做賦得的詠物詩也是無妨,雖然并沒有排字房催稿的事情。

     說到金魚,我其實是很不喜歡金魚的,在豢養的小動物裡邊,我所不喜歡的,依着不喜歡的程度,其名次是叭兒狗,金魚,鹦鹉。

    鹦鹉身上穿着大紅大綠,滿口怪聲,很有野蠻氣。

    叭兒狗的身體固然太小,還比不上一隻貓,(小學教科書上卻還在說,貓比狗小,狗比貓大!)而鼻子尤其聳得難過。

    我平常不大喜歡聳鼻子的人,雖然那是人為的,暫時的,把鼻子聳動,并沒有永久的将它縮作一堆。

     人的臉上固然不可沒有表情,但我想隻要淡淡地表示就好,譬如微微一笑,或者在眼光中露出一種感情——自然,戀愛與死等可以算是例外,無妨有較強烈的表示,但也似乎不必那樣掀起鼻子,露出牙齒,仿佛是要咬人的樣子。

    這種嘴臉隻好放到影戲裡去,反正與我沒有關系,因為二十年來我不曾看電影。

    然而金魚恰好兼有叭兒狗與鹦鹉二者的特點,他隻是不用長繩子牽了在貴夫人的裙邊跑,所以減等發落,不然這第一名恐怕準定是它了。

     我每見金魚一團肥紅的身體,突出兩隻眼睛,轉動不靈地在水中遊泳,總會聯想到中國的新嫁娘,身穿紅布襖褲,紮着褲腿,拐着一對小腳伶俜地走路。

    我知道自己有一種毛病,最怕看真的,或是類似的小腳。

    十年前曾寫過一篇小文曰“天足”,起頭第一句雲:“我最喜歡看見女人的天足,”曾蒙友人某君所賞識,因為他也是反對“務必腳小”的人。

    我倒并不是怕做野蠻,現在的世界正如美國洛威教授的一本書名,誰都有“我們是文明麼”的疑問,何況我們這道統國,剮呀割呀都是常事,無論個人怎麼努力,這個野蠻的頭銜休想去掉,實在凡是稍有自知之明,不是誇大狂的人,恐怕也就不大有想去掉的這種野心與妄想。

     小腳女人所引起的另一種感想乃是殘廢,這是極不愉快的事,正如駝背或脖子上挂着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