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陽光下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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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

    于是,一個反社會的暴徒走出來,兩個反社會的暴徒走出來,一千萬個反社會的暴徒走出來……(五)1960年安徽鳳陽的武店公社有個醫生叫王善生,那時正是大饑荒時期,許多人患有浮腫、閉經和子宮下垂,公社幹部找王醫生來治療,他看了看,說治不了,因為“少了一味藥。

    ”那味藥就是糧食。

    50年後,有一種社會之病久治不愈,原因也是少了一味藥,這味藥就是常識。

    18世紀時托瑪斯.潘恩寫過一本小冊子,名字就叫《常識》,這本書的重要性堪比1776年的《獨立宣言》,它并不深刻,卻把許多人從夢中搖醒。

    誇張點說,正是這本書造就了美國兩百多年的繁榮昌盛。

    而在當下中國,在傳銷肆虐的當下,人們最缺的也正是這個:常識。

    常識并不總是令人激動,但它不可或缺。

    我希望這本書能夠說出一些常識,更希望它能夠喚起整個社會對傳銷的重視,不要假裝它不存在,也不要假裝看不見,正視現實,從我們的制度和文化中檢讨其成因,分析其現狀,然後采取合理而富于人性化的措施,挽救失足者,懲治作惡者。

    傳銷者做的是壞事,可他們大多數都不是壞人。

    他們需要的是仁慈的幫助,而不是殘酷的懲罰。

    需要懲罰的是這邪惡的騙局本身,更是形成和助長這邪惡騙局的制度。

    我希望看到希望。

    這希望很簡單:讓常識在陽光下行走,讓貧弱者從苦難中脫身,讓邪惡遠離每一顆善良的心。

    2010年9月,廣州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财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活動。

    這個定語很長,讀起來也很枯燥,是迄今為止對“傳銷”最權威的定義,但遠遠談不上準确,“一定順序”雲雲,更是說的含混而籠統,遠遠達不到法律所要求的精準。

     這條法律所定義的“傳銷”還是上個世紀的事。

    20年間這病毒幾經變異,早已不複當年的面目,現在絕大多數團夥都不提供任何商品和服務,隻是單純的欺詐和拉人頭(活躍在廣西等地的“純資本運作”就是明證),在我看來,“傳銷”二字本身就是個錯誤,而且早已過時——既然沒有“銷”,又談何“傳銷”?把“詐騙”稱為“傳銷”,這本身就在誤導民衆和混淆概念。

    我也反對把此罪名列入“擾亂市場秩序罪”或“非法經營罪”,因為它擾亂的不僅是市場秩序,更是基本的公序良俗;它不僅騙錢,而且害人,亂人心智、壞人健康、毀人家庭,如果把這時代的道德比喻成一個滿身流血的病漢,傳銷者幹的就是往他身上一把一把地灑鹽。

     按照《刑法》,普通詐騙罪的最高刑期為無期,盜竊罪甚至可以判死刑,與此相比,“組織、領導傳銷罪”的社會危害更大,對人的摧殘更深,而量刑卻明顯過輕,對普通傳銷行為隻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才處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用法律術語講,這是明顯的“罪刑不相适應”,罪惡極大,懲罰卻極輕,與其說是在打擊傳銷,還不如說是在鼓勵傳銷。

     人,投入3800元,兩年回報380萬;投入36800,回報1500萬……,為了證明這不是天上掉餡餅,他們還會虛構出許多有名有姓的發财故事,把馬雲、黃光裕這樣的企業家也指認為傳銷英雄。

    這本來隻是個單純的金錢騙局,但在傳銷者口中,它還同時是一個國家培養人才的搖籃,成才之後,國家會扶持他們做官,扶持他們經商,甚至會安排他們免費出國深造。

    這些話是如此難以置信,但是他們每個人都信以為真。

    除了謊言,傳銷團夥還有一套完整的洗腦程序:先創造出一個真空環境,禁止成員接觸任何外界信息;然後營造出溫馨的家庭氛圍,所謂“行業就是一個大家庭”,使成員放松警惕、消除顧慮;還有宗教般的儀式、軍事化的管制,使人無條件服從,并能從中體會到宗教般的神聖與狂熱;最後的也是最重要的:這些謊言要講上一百遍、一千遍、一萬遍,在全國各地,在大江南北,在每個城市的黑暗角落中,這些荒謬的理論和言語不斷地重複、重複、再重複。

    我說過,人是虛弱的動物,而語言的暴力就是最大的暴力,這是與世隔絕的黑暗洞窟,當狼牙棒高高舉起,再堅硬的腦袋也隻是一堆血肉之泥。

    他們制造愚蠢。

    于是,一個白癡誕生了,兩個白癡誕生了,一千萬個白癡誕生了……他們鼓吹仇恨。

    于是,一個反社會的暴徒走出來,兩個反社會的暴徒走出來,一千萬個反社會的暴徒走出來……(五)1960年安徽鳳陽的武店公社有個醫生叫王善生,那時正是大饑荒時期,許多人患有浮腫、閉經和子宮下垂,公社幹部找王醫生來治療,他看了看,說治不了,因為“少了一味藥。

    ”那味藥就是糧食。

    50年後,有一種社會之病久治不愈,原因也是少了一味藥,這味藥就是常識。

    18世紀時托瑪斯.潘恩寫過一本小冊子,名字就叫《常識》,這本書的重要性堪比1776年的《獨立宣言》,它并不深刻,卻把許多人從夢中搖醒。

    誇張點說,正是這本書造就了美國兩百多年的繁榮昌盛。

    而在當下中國,在傳銷肆虐的當下,人們最缺的也正是這個:常識。

    常識并不總是令人激動,但它不可或缺。

    我希望這本書能夠說出一些常識,更希望它能夠喚起整個社會對傳銷的重視,不要假裝它不存在,也不要假裝看不見,正視現實,從我們的制度和文化中檢讨其成因,分析其現狀,然後采取合理而富于人性化的措施,挽救失足者,懲治作惡者。

    傳銷者做的是壞事,可他們大多數都不是壞人。

    他們需要的是仁慈的幫助,而不是殘酷的懲罰。

    需要懲罰的是這邪惡的騙局本身,更是形成和助長這邪惡騙局的制度。

    我希望看到希望。

    這希望很簡單:讓常識在陽光下行走,讓貧弱者從苦難中脫身,讓邪惡遠離每一顆善良的心。

    2010年9月,廣州 如果可能,我希望給這種罪行以更準确的命名(例如參照國外法律,将之命名為“金字塔詐騙計劃”),在刑法中單獨列罪,或者歸并到“金融詐騙罪”或“非法集資罪”。

    與它所犯下的巨大罪惡相比,除了死刑,再重的刑罰都不算過分。

     (三) 金字塔詐騙計劃在所有國家都是犯罪行為。

    然而中國政府卻在此問題上一再失誤,1990年輕啟邪惡之門,使大量的傳銷團夥甚嚣塵上;1998年取締傳銷,卻又留下了一扇禍患之門,保留了一些類似的、含混的型态,同時在概念上極度糊塗,把傳銷、直銷和金字塔詐騙計劃混為一談,導緻大多數國民都在此問題上不清不楚、不明不白。

    常見的誤解主要有以下幾條: 人,投入3800元,兩年回報380萬;投入36800,回報1500萬……,為了證明這不是天上掉餡餅,他們還會虛構出許多有名有姓的發财故事,把馬雲、黃光裕這樣的企業家也指認為傳銷英雄。

    這本來隻是個單純的金錢騙局,但在傳銷者口中,它還同時是一個國家培養人才的搖籃,成才之後,國家會扶持他們做官,扶持他們經商,甚至會安排他們免費出國深造。

    這些話是如此難以置信,但是他們每個人都信以為真。

    除了謊言,傳銷團夥還有一套完整的洗腦程序:先創造出一個真空環境,禁止成員接觸任何外界信息;然後營造出溫馨的家庭氛圍,所謂“行業就是一個大家庭”,使成員放松警惕、消除顧慮;還有宗教般的儀式、軍事化的管制,使人無條件服從,并能從中體會到宗教般的神聖與狂熱;最後的也是最重要的:這些謊言要講上一百遍、一千遍、一萬遍,在全國各地,在大江南北,在每個城市的黑暗角落中,這些荒謬的理論和言語不斷地重複、重複、再重複。

    我說過,人是虛弱的動物,而語言的暴力就是最大的暴力,這是與世隔絕的黑暗洞窟,當狼牙棒高高舉起,再堅硬的腦袋也隻是一堆血肉之泥。

    他們制造愚蠢。

    于是,一個白癡誕生了,兩個白癡誕生了,一千萬個白癡誕生了……他們鼓吹仇恨。

    于是,一個反社會的暴徒走出來,兩個反社會的暴徒走出來,一千萬個反社會的暴徒走出來……(五)1960年安徽鳳陽的武店公社有個醫生叫王善生,那時正是大饑荒時期,許多人患有浮腫、閉經和子宮下垂,公社幹部找王醫生來治療,他看了看,說治不了,因為“少了一味藥。

    ”那味藥就是糧食。

    50年後,有一種社會之病久治不愈,原因也是少了一味藥,這味藥就是常識。

    18世紀時托瑪斯.潘恩寫過一本小冊子,名字就叫《常識》,這本書的重要性堪比1776年的《獨立宣言》,它并不深刻,卻把許多人從夢中搖醒。

    誇張點說,正是這本書造就了美國兩百多年的繁榮昌盛。

    而在當下中國,在傳銷肆虐的當下,人們最缺的也正是這個:常識。

    常識并不總是令人激動,但它不可或缺。

    我希望這本書能夠說出一些常識,更希望它能夠喚起整個社會對傳銷的重視,不要假裝它不存在,也不要假裝看不見,正視現實,從我們的制度和文化中檢讨其成因,分析其現狀,然後采取合理而富于人性化的措施,挽救失足者,懲治作惡者。

    傳銷者做的是壞事,可他們大多數都不是壞人。

    他們需要的是仁慈的幫助,而不是殘酷的懲罰。

    需要懲罰的是這邪惡的騙局本身,更是形成和助長這邪惡騙局的制度。

    我希望看到希望。

    這希望很簡單:讓常識在陽光下行走,讓貧弱者從苦難中脫身,讓邪惡遠離每一顆善良的心。

    2010年9月,廣州 一、認為傳銷在國外是合法的,隻有在中國才是被禁止的; 二、認為傳銷是進步的新事物,而傳統的賣場銷售是落後的舊事物; 三、認為傳銷本身不是壞事(否則當初國家怎會批準?),隻是因為人的素質不高,好事才變成了壞事; 四、認為傳銷分為兩種:合法傳銷與非法傳銷; 五、認為傳銷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