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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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貌特征,我說了大概方位,報了董胖子的車牌号碼,最後說相貌沒看清楚,“好象挺胖,穿紫色襯衫,白粉可能藏在身上,也可能藏在輪胎裡。

    ”女警又盤問我的姓名和身份證号碼,我裝成很害怕的樣子,說你不要問了好不好,要不我就不報案了。

     99年我在綿陽倒黴過一次,剛脫了衣服就聽見敲門聲,我情知不妙,扯過褲子來就往身上套,誰想越急越出錯,把褲門穿到了屁股上。

    正想脫下來換時,門被一腳踹開,兩個兇神般的警察沖了進來,我眼前一黑,幾乎暈倒,多虧那個小姐在旁邊一把扶住。

    那次罰了我4000元,多虧身上帶的錢多,要不然就麻煩了。

     我微笑着挂上電話,心裡那個高興。

    轉念一想還不行,不能就這麼便宜了董胖子,嫖娼才罰幾千塊,對董胖子來說隻不過是毛毛雨。

    打蛇不死必被噬,我要更毒一點。

    算計了半天,決定還是給姐夫打電話。

    姐夫在《華西商報》當花邊新聞編輯,每天淨發些污七八糟的假新聞,比如什麼地方出現了兩頭蛇,哪兒的公雞下出了雙黃蛋之類,所以我一直叫他“那五”,跟馮鞏當年演的一個傻子同名。

    姐夫脾氣好,總是笑呵呵的,說你這個娃娃,不說給我提供點新聞線索,還淨糟踏我。

     姐夫已經睡了,接電話時好象不太高興,我直奔主題,說給你提供個新聞線索:毒販夜嫖妓,幹警顯神威。

    他一下子來了興趣,問清事件經過後,說我馬上派記者前來采訪,我說必須抓緊,否則一會兒人就帶走了。

    他嗯了一聲,剛要挂電話,被我一聲“姐夫”叫住,他說又怎麼了,我想了一下,幹脆說實話,“你一定要把這個人的照片發在報紙上”,他說你們有仇啊,我說是,“你要不幫我,我就完了。

    ” 跟姐夫通完電話,我在路邊攔了一輛奧托,一個小夥子探出頭來,我問他:“去成都,走不走?”他說你出多少,我給了他200元,然後坐進車裡,拔通了董胖子家裡電話,告訴他老婆:“董光在龍潭嫖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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