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蒙作者篇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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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七人”,伏義、神農、黃帝、堯、舜、禹、湯,制法興王之道,非有述于人者也。

    以知人為難,故不輕去未彰之罪;以安民為難,故不輕變未厭之君。及舜而去之,堯君德,故得以厚吾終;舜臣德,故不敢不虔其始。

    “稽衆舍己”,堯也;“與人為善”,舜也;“聞善言則拜”,禹也;“用人惟己,改過不吝”,湯也“不聞亦式,不谏亦入”,文王也;皆虛其心以為天下也。

    “别生分類”,孟子所謂明庶物、察人倫者與!

    象憂喜,舜亦憂喜,所過者化也,與人為善也,隐惡也,所覺者先也。

    “好問”,“好察迩言”,“隐惡揚善”,“與人為善”,“象憂亦憂,象喜亦喜”,皆行其所無事也,過化也,不藏怒也,不宿怨也。

    舜之孝,湯武之武,雖順逆不同,其為不幸均矣。明庶物,察人倫,然後能精義緻用,性其仁而行。湯放桀有慚德而不敢赦,執中之難也如是;天下有道而已,在人在己不見其間也,立賢無方也如是。

    “立賢無方”,此湯所以公天下而不疑,周公所以于其身望道而必吾見也。疑周公上有“坐以待旦”四字。

    “帝臣不蔽”,言桀有罪,己不敢違天縱赦;既已克之,今天下莫非上帝之臣,善惡皆不可掩,惟帝擇而命之,己不敢不聽。

    “虞芮質厥成”,訟獄者不之纣而之文王。文王之生,所以縻摯于天下,由多助于四友之臣爾。

    “以杞包瓜”,文王事纣之道也,厚下以防中潰,盡人謀而聽天命者與!

    上天之載,無聲臭可象,正惟儀刑文王,當冥契天德而萬邦信悅,故易曰“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不以聲色為政,不革命而有中國,默順帝則而天下自歸者,其惟文王乎!

    可願可欲,雖聖人之知,不越盡其才以勉焉而已。故君子之道四,雖孔子自謂未能;博施濟衆,修己安百姓,堯舜病諸。是知人能有願有欲,不能窮其願欲。

    “周有八士”,記善人之富也。

    重耳婉而不直,小白直而不婉。

    魯政之弊,馭法者非其人而已;齊因管仲,遂并壞其法,故必再變而後至于道。

    孟子以智之于賢者為有命,如晏嬰智矣,而獨不智于仲尼,非天命耶!

    山節藻為藏龜之室,祀爰居之義;同歸于不智,宜矣。

    使民義不害不能教愛,猶衆人之母不害使之義。禮樂不興,僑之病與!

    獻子者忘其勢,五人者忘人之勢。不資其勢而利其有,然後能忘人之勢。若五人者有獻子之勢,則反為獻子之所賤矣。

    颛臾主祀,東蒙既魯地,則是已在邦域之中矣,雖非魯臣,乃吾事社稷之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