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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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強,所以社會有變動時,先覺者往往是文學作者。

    世間事件所含奧秘,一般人往往不能見到,經文學作者提醒以後,方才注意及之。

    譬如講到婦女解放問題,最初發動的是文學作者易蔔生,他的名劇《娜拉》便是婦女解放的先聲。

    美洲的黑奴解放,普通人都歸功于《黑奴籲天錄》一書。

    因為人生很微細的地方,文學作者都能看得到,因而把他的敏感觀察得到的東西發揮創作,自然會使人佩服,對讀者有力量了。

     所以,文學的力量的來源,可以分做兩部分,第一從文學本質而來的,由于具象,由于情緒;第二是從文學作者方面來的,便是由于作者的敏感。

     二、文學力量的特點 文學的力量是感染的力量,不是教訓。

    教訓的力量是帶有強迫性的,文學的力量是沒有強迫性的,是自由的。

    近來常有一種作品,帶着濃厚的教訓性,露骨地顯露着某種的教訓。

    這些作品往往缺乏具象與真實的情緒,與其說是文學作品,不如說是口号的改裝。

    口号是一種号令,具有強烈的強迫性,真正的文學的力量,性質決非如此。

    文學并非全沒教訓,但是文學所含的教訓乃系訴之于情感。

    文學對于世界,顯然是負有使命的。

    文學之收教訓的結果,所賴的不是強制力,而是感染力。

    良師對于子弟,益友對于知己,當施行教訓的時候,常極力避用教訓的方式,而用感化的方法,結果往往得到更大的功效。

    文學的力量亦正如此。

     三、文學對讀者發生力量的條件 文學的力量是不普遍的。

    文學需要着讀者,某作家做了一本小說,如果國内讀的人有了一萬萬,這一萬萬人也許都受了這本小說的感動,而還有三萬萬人沒讀這本小說的,是無法直接感動的。

    并且,一種文學作品并非對于任何讀者都能發生效力。

    文學作品要對于讀者發生效力,其主要條件是作者和讀者之間的“共鳴”。

    作品對于讀者有共鳴作用的便有力量,沒有共鳴作用便無力量。

    這共鳴作用因空間時間而不同,因人的思想環境有别而各異。

    譬如講失戀故事的作品,在我這個未曾嘗過戀愛滋味的人讀了,是不甚會發生共鳴的;西洋小說裡面講基督教的部分,在不懂基督教的人看來是不會發生興趣的。

    一個作品裡所表現的東西常有一般的與特殊的兩種,大概描寫一般的人性的東西,容易使多數人感動,對多數人發生有力量;至于叙寫特殊的境遇的東西,如失戀的痛苦、孤兒的悲哀之類的東西,非孤兒和未曾嘗過戀愛的滋味的人看了,感動要比較少。

    《紅樓夢》是一部著名的小說,寫林黛玉有許多動人的地方,但是這書在一百年前的閨秀眼中,和在現今的“摩登”小姐眼中,情形便不一樣,她們的感受一定不大相同。

    某種作品有某種讀者,《啼笑因緣》的讀者和《阿Q正傳》的讀者,根本上是不同的人。

     把上面的話歸納起來,就是:文學是有力量的。

    文學的力量由具象、情緒和作者的敏感而來;文學的力量,其性質是感染的,不是強迫的;文學作品對于讀者發生力量,要以共鳴作用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