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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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砲。
豈非生民之福乎。
鳥銃出於西域。
用以捕雀。
而倭奴學得其制於呂宋之國。
壬辰之變。
始爲兵器。
我國人驟見而遇之輒死。
寧不駭散。
倭奴雖慣戰輕進。
其取勝實在於此。
我國火砲。
始于麗末。
有判事崔茂宣者學得於元焰焇匠雲。
先王朝。
有火砲匠池壽。
慶源陷城時。
被擄胡中。
胡人使習放而觀之。
壽故令觀者聚於一邊。
以火砲中殺之。
胡人怒而支解。
嗚呼烈哉。
我國戰艦。
制甚宏壯。
人言倭船數十。
不能當我國一戰船。
李舜臣爲全羅左水使。
創智造船。
上設闆蓋。
形如伏龜。
謂之龜船。
至壬辰。
用以制勝。
蓋賴於舟楫之利也。
然元均代舜臣。
則以百餘戰船。
敗?無餘。
舜臣代元均。
則以十三戰船。
摧破六百艘蔽海之賊。
亦在乎將得其人而已。
兵制 按古者人生十六爲中。
二十一爲丁。
晉時以十六爲丁。
故範寗上疏曰。
禮十九爲長殤。
以其未成人也。
今以十六爲全丁。
十二爲半丁。
傷天理困百姓。
謂宜二十爲全丁。
十六爲半丁。
今我國以十六爲丁。
而闕軍充定有常額。
故守令急於免責。
以乳下黃口。
冒年苟充。
其傷天理困民生。
不亦甚乎。
我國平時。
中外軍額。
十八萬零。
戶保通計則無慮五十萬。
而自經倭變。
見存僅六萬。
雖年年設法充定。
而絶戶流亡者。
尚多未充。
至於京外哨軍。
不下數萬。
而元軍及公私賤。
並入編伍。
實數亦少。
緩急難恃。
極可寒心。
是雖亂後生齒未敷。
實由士族閑遊者眾。
而應役之民寡故也。
若非大段更張。
恐無善策。
爲國者宜緻思焉。
吾東方在三國鼎立時。
號爲強國。
唐人謂高麗善守城。
又謂攻城必取。
未有如高麗者。
到今兵力單弱。
非但不能取於人。
亦不能自守何也。
唐太宗時。
高惠眞以十五萬眾救高麗。
以瓜分之地而軍眾如此。
今三韓一統。
而當國者每患無兵。
嗚呼是豈理也哉。
前朝時。
紅巾賊十四萬。
氷渡鴨綠江。
直擣松京。
前鋒與羽報偕至。
恭愍王避走安東。
合諸道兵二十萬。
僅得平定雲。
可見衰麗兵力。
猶勝於今日也。
在平時。
嶺南軍兵十餘萬。
而壬辰變初。
餘以防禦使從事官。
赴嶺南。
則軍兵潰散。
無一人至者。
招募累日。
隻得數百步卒而已。
況今國力。
又非壬辰之比。
二十萬兵。
倉卒何從辦出。
可爲寒心。
養兵。
以養民爲本。
不養民而能養兵者。
未之有也。
我國之兵。
不爲預養。
而倉卒調用。
遇敵崩潰。
勢所必至。
雖使韓白爲將。
亦無奈何。
壬辰之已事可鑑。
今內而訓鍊都監。
外而諸道列邑。
設砲殺束伍之制。
視往時。
軍容稍若可觀。
而民力已竭。
倒懸日甚。
旣失休養生息之方。
恐無緩急效用之實。
任事者盍亦思其本乎。
鹹鏡北道士馬精強。
甲於東方。
而自亂後。
生齒日耗。
土兵凋損。
重以近歲癘疫。
死者殆且數萬。
比平時。
存者不滿十分之一。
且本道武士。
終身苦戍。
不得登仕於朝。
以故不樂赴擧。
絶無控弦之人。
古語曰。
徵兵滿萬。
不如召募數千。
土兵如此。
緩急何恃。
可爲寒心。
按周時擧僞烽。
漢時烽火通於甘泉宮。
漢書音義曰。
邊方寇至。
卽燃火擧之以相告曰烽火。
晝則積薪燔之。
望其煙曰燧。
蓋漢以上則寇至。
乃擧烽矣。
唐書曰。
鎭戍烽候。
率相去三十裡。
有一炬二炬三炬四炬者。
每日初夜擧一炬。
謂之平安火。
餘則隨寇多少爲差雲。
我國烽燧之法。
蓋用唐制耳。
寇賊 高麗高宗時。
蒙兵連歲來侵。
虜男女二十餘萬。
殺戮不可勝計。
王遷都江華。
諸道郡縣。
皆入保山城海島雲。
是時生民之禍亦極矣。
今山城遺址在處有之。
豈其時所創歟。
中朝人許儀後。
被擄在日本。
壬辰年前。
知倭奴將入寇。
密報于天朝。
其言日本用兵之事曰。
多張旗幟。
以壓敵氣。
一兵十旗者有之。
異粧服色。
以驚敵心。
牛頭鬼面者有之。
勝則長駈不顧。
敗則喪膽亂奔。
長於陸戰。
唯知亂殺。
短於水戰。
不識火攻。
假和詐降。
以敗敵國。
善築城圍。
以陷敵城。
最懼急攻。
惟善緩戰。
急則措手不及。
緩則從容養威。
其船隻又最不便。
廣面尖底。
難以動搖。
甚易攻也。
以已驗者觀之。
此言皆是。
壬辰以後。
我國舟師。
能用少擊眾。
所向皆捷。
以此故也。
壬辰倭賊。
初入都城。
計誘愚民。
不殺戮之。
故近京避亂之民。
相率投入。
殆滿城矣。
翌年癸巳。
天兵攻拔平壤。
進逼京城。
倭賊發憤。
乘夜焚蕩。
盡屠城內居人。
百無一脫。
乃正月二十四日也。
每年是日。
陰曀愁慘。
蓋怨氣使然耳。
壬辰倭變。
出於倉卒。
而我國地方褊狹。
殆無乾淨處。
唯湖南一道。
湖西右道獨全。
士女多歸之。
且倭賊以我國人爲嚮導。
故無遠不到。
所謂幽險之處則避亂人爭相投集。
彌滿山谷。
反爲賊招。
騈死者不知紀極。
至於鹹鏡北道。
地勢如甁項。
一入而不得出。
其免於鋒刃者甚罕。
反不如在平地。
隨賊去向東西奔避之爲愈也。
我國州郡。
於壬辰變初。
或力屈被陷。
或奔潰不守則有之矣。
無一人降附于賊者。
唯會寧土兵鞠景仁。
叛據府城。
執二王子及宰臣金貴榮,黃廷彧,北兵使韓克誠,會寧府使李瑛等數十人。
迎欵于賊。
賊以景仁守會寧。
鞠世弼守鏡城。
退據吉州。
評事鄭文孚等。
起兵討景仁等誅之。
又甲山人殺南兵使李渾。
送首于賊。
以爲嚮導。
至癸巳。
朝廷遣府使林恂。
以討捕斬叛者二十餘人然後始定。
可見北道人心之強悍難馭也 姜沆聞見錄曰。
丁酉倭賊再逞時。
平秀吉令諸倭割鼻以代首級。
故倭卒遇我國人。
輒殺而割鼻。
沈鹽送于秀吉。
秀吉閱視後悉藏于其國北郊大佛寺傍。
作一丘陵。
以威示國人雲。
血肉之慘。
擧此可知。
而是時我國之人。
無鼻而得生者亦多矣。
民戶 夫民。
愚而不可詐也。
賤而不可勝也。
人主得之則爲天子。
失之則爲匹夫。
故曰民者。
君之天也。
唐虞時。
民口千三百三十三萬零。
周成王時。
民口千三百七十一萬零。
漢平帝時。
民戶千三百二十三萬零。
口五千九百一十九萬零。
光武時。
戶四百二十七萬零。
口二千一百萬零。
桓帝時。
戶二千六百七萬零。
口五千六百四十八萬零。
唐天寶時。
戶九百六萬零。
口五千二百八十八萬零。
今皇明萬曆中。
天下戶一千五百餘萬。
口六千五百餘萬。
亦盛矣。
漢法。
裡有裡魁。
民有什伍。
善惡以告註。
裡魁掌一裡百家。
什主十家。
伍主五家。
以相檢察民之善惡。
以告監官。
可謂詳且備矣。
按太公陰符雲爲君守成。
爲吏守職。
爲民守事。
各居其道則國治。
國治則都治。
都治則裡治。
裡治則家治。
家治則善惡分明。
善惡分明則國無事。
此蓋三代之法也。
我國亦有什伍之制而不能修擧。
可歎。
洪武初。
置戶帖。
書各戶之鄕貫名歲。
以字號爲勘合。
用半印頒諸郡。
以帖給民。
令有司比對。
有不同者。
卽發充軍官。
隱瞞者斬。
又創賦役黃冊。
其制詳且備矣。
我國則法禁解弛。
戶籍尤爲虛簿。
不知其實數。
可歎。
高句麗之亡。
李勣以王臧及大臣等二十餘萬還京師。
又移三萬八千三百戶於江淮之南及京西諸州雲。
是時東民之移入中國者殆半矣。
世傳開城府城內民戶。
前朝時十三萬。
而遷都後僅八千餘戶。
今漢都平時戶八萬。
不及開都之盛。
而亂後死亡殆盡。
至今二十許年。
未滿數萬戶。
生聚之難如此。
豈非生民之福乎。
鳥銃出於西域。
用以捕雀。
而倭奴學得其制於呂宋之國。
壬辰之變。
始爲兵器。
我國人驟見而遇之輒死。
寧不駭散。
倭奴雖慣戰輕進。
其取勝實在於此。
我國火砲。
始于麗末。
有判事崔茂宣者學得於元焰焇匠雲。
先王朝。
有火砲匠池壽。
慶源陷城時。
被擄胡中。
胡人使習放而觀之。
壽故令觀者聚於一邊。
以火砲中殺之。
胡人怒而支解。
嗚呼烈哉。
我國戰艦。
制甚宏壯。
人言倭船數十。
不能當我國一戰船。
李舜臣爲全羅左水使。
創智造船。
上設闆蓋。
形如伏龜。
謂之龜船。
至壬辰。
用以制勝。
蓋賴於舟楫之利也。
然元均代舜臣。
則以百餘戰船。
敗?無餘。
舜臣代元均。
則以十三戰船。
摧破六百艘蔽海之賊。
亦在乎將得其人而已。
兵制 按古者人生十六爲中。
二十一爲丁。
晉時以十六爲丁。
故範寗上疏曰。
禮十九爲長殤。
以其未成人也。
今以十六爲全丁。
十二爲半丁。
傷天理困百姓。
謂宜二十爲全丁。
十六爲半丁。
今我國以十六爲丁。
而闕軍充定有常額。
故守令急於免責。
以乳下黃口。
冒年苟充。
其傷天理困民生。
不亦甚乎。
我國平時。
中外軍額。
十八萬零。
戶保通計則無慮五十萬。
而自經倭變。
見存僅六萬。
雖年年設法充定。
而絶戶流亡者。
尚多未充。
至於京外哨軍。
不下數萬。
而元軍及公私賤。
並入編伍。
實數亦少。
緩急難恃。
極可寒心。
是雖亂後生齒未敷。
實由士族閑遊者眾。
而應役之民寡故也。
若非大段更張。
恐無善策。
爲國者宜緻思焉。
吾東方在三國鼎立時。
號爲強國。
唐人謂高麗善守城。
又謂攻城必取。
未有如高麗者。
到今兵力單弱。
非但不能取於人。
亦不能自守何也。
唐太宗時。
高惠眞以十五萬眾救高麗。
以瓜分之地而軍眾如此。
今三韓一統。
而當國者每患無兵。
嗚呼是豈理也哉。
前朝時。
紅巾賊十四萬。
氷渡鴨綠江。
直擣松京。
前鋒與羽報偕至。
恭愍王避走安東。
合諸道兵二十萬。
僅得平定雲。
可見衰麗兵力。
猶勝於今日也。
在平時。
嶺南軍兵十餘萬。
而壬辰變初。
餘以防禦使從事官。
赴嶺南。
則軍兵潰散。
無一人至者。
招募累日。
隻得數百步卒而已。
況今國力。
又非壬辰之比。
二十萬兵。
倉卒何從辦出。
可爲寒心。
養兵。
以養民爲本。
不養民而能養兵者。
未之有也。
我國之兵。
不爲預養。
而倉卒調用。
遇敵崩潰。
勢所必至。
雖使韓白爲將。
亦無奈何。
壬辰之已事可鑑。
今內而訓鍊都監。
外而諸道列邑。
設砲殺束伍之制。
視往時。
軍容稍若可觀。
而民力已竭。
倒懸日甚。
旣失休養生息之方。
恐無緩急效用之實。
任事者盍亦思其本乎。
鹹鏡北道士馬精強。
甲於東方。
而自亂後。
生齒日耗。
土兵凋損。
重以近歲癘疫。
死者殆且數萬。
比平時。
存者不滿十分之一。
且本道武士。
終身苦戍。
不得登仕於朝。
以故不樂赴擧。
絶無控弦之人。
古語曰。
徵兵滿萬。
不如召募數千。
土兵如此。
緩急何恃。
可爲寒心。
按周時擧僞烽。
漢時烽火通於甘泉宮。
漢書音義曰。
邊方寇至。
卽燃火擧之以相告曰烽火。
晝則積薪燔之。
望其煙曰燧。
蓋漢以上則寇至。
乃擧烽矣。
唐書曰。
鎭戍烽候。
率相去三十裡。
有一炬二炬三炬四炬者。
每日初夜擧一炬。
謂之平安火。
餘則隨寇多少爲差雲。
我國烽燧之法。
蓋用唐制耳。
寇賊 高麗高宗時。
蒙兵連歲來侵。
虜男女二十餘萬。
殺戮不可勝計。
王遷都江華。
諸道郡縣。
皆入保山城海島雲。
是時生民之禍亦極矣。
今山城遺址在處有之。
豈其時所創歟。
中朝人許儀後。
被擄在日本。
壬辰年前。
知倭奴將入寇。
密報于天朝。
其言日本用兵之事曰。
多張旗幟。
以壓敵氣。
一兵十旗者有之。
異粧服色。
以驚敵心。
牛頭鬼面者有之。
勝則長駈不顧。
敗則喪膽亂奔。
長於陸戰。
唯知亂殺。
短於水戰。
不識火攻。
假和詐降。
以敗敵國。
善築城圍。
以陷敵城。
最懼急攻。
惟善緩戰。
急則措手不及。
緩則從容養威。
其船隻又最不便。
廣面尖底。
難以動搖。
甚易攻也。
以已驗者觀之。
此言皆是。
壬辰以後。
我國舟師。
能用少擊眾。
所向皆捷。
以此故也。
壬辰倭賊。
初入都城。
計誘愚民。
不殺戮之。
故近京避亂之民。
相率投入。
殆滿城矣。
翌年癸巳。
天兵攻拔平壤。
進逼京城。
倭賊發憤。
乘夜焚蕩。
盡屠城內居人。
百無一脫。
乃正月二十四日也。
每年是日。
陰曀愁慘。
蓋怨氣使然耳。
壬辰倭變。
出於倉卒。
而我國地方褊狹。
殆無乾淨處。
唯湖南一道。
湖西右道獨全。
士女多歸之。
且倭賊以我國人爲嚮導。
故無遠不到。
所謂幽險之處則避亂人爭相投集。
彌滿山谷。
反爲賊招。
騈死者不知紀極。
至於鹹鏡北道。
地勢如甁項。
一入而不得出。
其免於鋒刃者甚罕。
反不如在平地。
隨賊去向東西奔避之爲愈也。
我國州郡。
於壬辰變初。
或力屈被陷。
或奔潰不守則有之矣。
無一人降附于賊者。
唯會寧土兵鞠景仁。
叛據府城。
執二王子及宰臣金貴榮,黃廷彧,北兵使韓克誠,會寧府使李瑛等數十人。
迎欵于賊。
賊以景仁守會寧。
鞠世弼守鏡城。
退據吉州。
評事鄭文孚等。
起兵討景仁等誅之。
又甲山人殺南兵使李渾。
送首于賊。
以爲嚮導。
至癸巳。
朝廷遣府使林恂。
以討捕斬叛者二十餘人然後始定。
可見北道人心之強悍難馭也 姜沆聞見錄曰。
丁酉倭賊再逞時。
平秀吉令諸倭割鼻以代首級。
故倭卒遇我國人。
輒殺而割鼻。
沈鹽送于秀吉。
秀吉閱視後悉藏于其國北郊大佛寺傍。
作一丘陵。
以威示國人雲。
血肉之慘。
擧此可知。
而是時我國之人。
無鼻而得生者亦多矣。
民戶 夫民。
愚而不可詐也。
賤而不可勝也。
人主得之則爲天子。
失之則爲匹夫。
故曰民者。
君之天也。
唐虞時。
民口千三百三十三萬零。
周成王時。
民口千三百七十一萬零。
漢平帝時。
民戶千三百二十三萬零。
口五千九百一十九萬零。
光武時。
戶四百二十七萬零。
口二千一百萬零。
桓帝時。
戶二千六百七萬零。
口五千六百四十八萬零。
唐天寶時。
戶九百六萬零。
口五千二百八十八萬零。
今皇明萬曆中。
天下戶一千五百餘萬。
口六千五百餘萬。
亦盛矣。
漢法。
裡有裡魁。
民有什伍。
善惡以告註。
裡魁掌一裡百家。
什主十家。
伍主五家。
以相檢察民之善惡。
以告監官。
可謂詳且備矣。
按太公陰符雲爲君守成。
爲吏守職。
爲民守事。
各居其道則國治。
國治則都治。
都治則裡治。
裡治則家治。
家治則善惡分明。
善惡分明則國無事。
此蓋三代之法也。
我國亦有什伍之制而不能修擧。
可歎。
洪武初。
置戶帖。
書各戶之鄕貫名歲。
以字號爲勘合。
用半印頒諸郡。
以帖給民。
令有司比對。
有不同者。
卽發充軍官。
隱瞞者斬。
又創賦役黃冊。
其制詳且備矣。
我國則法禁解弛。
戶籍尤爲虛簿。
不知其實數。
可歎。
高句麗之亡。
李勣以王臧及大臣等二十餘萬還京師。
又移三萬八千三百戶於江淮之南及京西諸州雲。
是時東民之移入中國者殆半矣。
世傳開城府城內民戶。
前朝時十三萬。
而遷都後僅八千餘戶。
今漢都平時戶八萬。
不及開都之盛。
而亂後死亡殆盡。
至今二十許年。
未滿數萬戶。
生聚之難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