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教 與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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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将“教”與“學”分為兩事:

    (一)“教”指教師教授;

    (二)“學”指學生學習。

    照我們現在的觀察,不能絕對地如此劃分,可分三點來說明。

    教而不學有些教師常有保守的習氣。這些教師,或缺乏進修方法,或苦無研究機會,對所任教科,或為被動的、非自動的,不感何種興趣。于是上焉者就教材範圍略事準備,下焉者臨時敷衍塞責。這種習氣,足以使青年學生墨守陳腐的見解,而不易獲得廣大的知識。我們知道科學的研究與發明,瞬息千裡。十年前所發明的定律,現在或許要根本推翻,或許要重新估值。如果将陳腐的知識傳授給現代的學生,這些學生,即以教師所傳授的陳腐的知識,應付當前的問題或進求高深的學理,試問讀者可乎不可?所以我們希望一般教師不隻是教,不隻是研究教學的方法,還得要繼續不斷地研究所教的學科,以及所教的有關的學科;組織最新的學理,應用最有效的方法,使學生對于各科獲得具體的概念,從而作進一步的研習。這是我們第一點意思。

    學而不教第二點包括兩種人:

    (一)肯研究學問而不谙教學方法的教師;

    (二)肯努力的學生。

    好些教師,于所任教科,很能有系統的組織,于相關的學科,亦能多方注意。這種教師,除緻力于學科的研究之外,往往忽視教學的方法,雖則他教授的時候,盡可能充實學科的内容,補充較新的材料;因為不谙教學的方法,遂不易引起學生學習的興趣。至于肯努力的學生,在全校或全級學生中,成績較優,略窺門徑。輔助同學以及指導民衆的--如辦理民衆教育等--固不乏人;還有不少學生,隻知個别努力,犧牲切磋的機會,因此教師所傳授的學問,亦隻囿于學校校門,或囿于肯努力的少數學生,形成教育的浪費,這都是“學而不教”的弊病。我們希望:(一)肯努力學問的教師,不但研究所教的學科,還要研究教學的方法。(二)肯努力的學生,不但自身努力學習,還得輔助同級的同校的學生共同努力;還得将所得的知識推廣到一般民衆身。上去。

    不教不學上述的兩種教師,一種是“教而不學”的,一種是“學而不教”的,還有一種是“不教不學”的,這種“不教不學”的教師,于所教的學科,既沒有徹底的了解與持續的研究,又不請教學的方法;或則敷衍了事,或則背誦教本,或則摭拾陳言,自誤誤人,為害不淺。這是屬于教師方面的。學生方面,除了上述的“學而不教”的學生之外,也有不教不學的學生。所謂不教不學的學生,第一是“不學”,不研究學問,不感到學業的樂趣。第二是沒有學問足以教人,更沒有覺到有教人的必要。青年們呀!我們中國平均一萬個人才有一個大學生,一千個人才有一個中學生,你們是一千個人裡面或者一萬個人裡面最幸運的。你們不但自己要努力求學,你還得将你所學的教給一千個人,一萬個人。現在有一位陶行知先生竭力推行小先生制度,可以備諸位借鑒的。

    最後,我希望教師們、學生們:

    (一)從“教而不學”到“既教且學”;

    (二)從“學而不教”到“既學且教”;

    (三)從“不教不學”到“又教又學”。

    更希望《教與學》月刊能适應這三方面的需要。

    19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