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峰山進香專号》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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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峰山在北京城西北八十裡,是仰山的主峰,原來喚做妙高峰的。

    它是北京一帶的香主,山頂廟祀的神是“天仙聖母碧霞元君”,相傳是東嶽大帝的女兒。

    每年陰曆四月中,從初一到十五,朝山進香的人非常踴躍,尤其是初六、七、八三天,每天去的有好幾萬人。

    這些人的地域,除了京兆之外,天津及保定方面也很多,旅京的南方女子亦不少。

    他們有各種的團體組織,給全體進香的人以各種的方便,所以雖是道路十分崎岖,而去的人卻不至于感受怎樣的困苦。

    在這個期間,北京城内外道路上常碰見戴了滿頭紅花,支了樹枝做成的手杖而行的男婦們,這即是從那裡進完了香而回來的。

    紅花是福氣的象征,他們戴了歸來,喚做“帶福還家”。

     這一次,我們五人承北京大學研究所國學門風俗調查會的囑托,到妙峰山調查進香的風俗。

    從陰曆四月初八至初十,去了三天,得到的材料很不少。

    現在在《京報》上特出這一個專号,把搜集到的材料整理發表。

    希望同志的讀者各把所見所聞寫些出來寄與我們,并指正我們所記的錯誤。

     我們先向讀者告個罪,為的是我們要在本文之前說上幾句贅語。

     前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的《新學制初級中學國語教科書》中曾選上一篇胡适之先生所作的《新生活》。

    這篇文中所說的糊塗生活的樣子,有道: 跑到街上一個小酒店裡,打了四兩白幹;喝完了又要四兩,再添上四兩。

    ……喝得人事不知,幸虧李四哥把你扶回去睡了。

    ……你酒醒了……懊悔得很,自己埋怨自己:“昨兒為什麼要喝那麼多酒呢?” 文意是再明顯沒有的了。

    不料竟有人(不知是中學的教員還是學生)寫信去罵,說他們何以敢在教科書上明白提倡喝酒。

    我聽到了這件事覺得非常痛心:中學校裡的人們的知識,在一般國民中已是很高的了,然而心志還是這般的淺狹,腦筋還是這般的糊塗,連這種正面攻擊的文章還看不懂,隻會認識幾個零碎的字,釘死在句下,我們再說什麼呢! 推此而論,我們現在出這《妙峰山進香專号》,恐怕免不了一般人的非難。

    他們或者要切齒地說:“《京報》竟提倡起迷信來了,孫伏園們竟親套了黃布袋去拜菩薩了!這還了得!”即不是這樣激昂的罵,也許冷冷地笑道:“這種事和你們有什麼相幹?你們管到這種閑賬,真是‘吃飽飯,沒事幹,閑扯淡’了!”更明白些,也許懇切地勸誡道:“這在你們固然是研究,然而一般人沒有明白你們的意思,恐怕要誤會你們是在出力提倡,于是同善悟善諸社中人要更高興了。

    你們還是不要推波助瀾吧!” 我們在這種種的預料的非難之下,不得不預先拟出一個答辯。

     第一,在社會運動上着想,我們應當知道民衆的生活狀況。

    本來我們一班讀書人和民衆離得太遠了,自以為雅人而鄙薄他們為俗物,自居于貴族而呼斥他們為賤民。

    弄得我們所知道的國民的生活隻有兩種:一種是做官的,一種是做師的,此外滿不知道(至多隻有加上兩種為了娛樂而連帶知道的優伶和娼妓的生活)。

    他們呢,自然是自慚形穢,不敢來仰攀我們;于是我們即使懷了滿腹的誠意好意也苦于無從得到他們的了解。

    自從民國成立之後,憲法上确曾寫明“人民一律平等”,但這原是僅僅一條憲法而已。

    在從前的賢人政治之下,隻要有幾個賢士大夫就可以造成有聲有色的政治事業,這當然可以不理會民衆。

    但時移世易,到了現在,政治的責任竟不由得不給全國人民共同擔負,知識階級已再不能包辦了,于是我們不但不應拒絕他們,并且要好好的和他們聯絡起來。

    近幾年中,“到民間去”的呼聲很高,即是為了這個緣故。

    然而因為知識階級的自尊自貴的惡習總不容易除掉,所以隻聽得“到民間去”的呼聲,看不見“到民間去”的事實。

     我們若是真的要和民衆接近,這不是說做就做得到的,一定要先有相互的了解。

    我們要了解他們,可用種種的方法去調查,去懂得他們的生活法。

    等到我們把他們的生活法知道得清楚了,能夠順了這個方向而與他們接近,他們才能了解我們的誠意,甘心領受我們的教化,他們才可以不緻危疑我們所給予的知識。

    現在我們所以不能和他們接近之故,正因兩者之間的情意非常隔膜;所以我們勸他們開學校,他們以為我們要去傳播洋教;我們勸他們放足,他們以為我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