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嘉樂的結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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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仗着才能往上爬的窮光蛋——十八世紀的文學幾乎擠滿了這種同型的男女,欠了一個娘姨的債,還不了,答應娶她。

    他永遠沒有想到還債,當然也永遠沒有想到娶她。

    伯爵以他的地主和法官的地位,由于洩憤,由于不能送他一頂綠帽子戴,當堂判他執行了清債務的義務,那就是說,娶那個老寡婦完事。

    戲到這裡成了悲劇,然而這是喜劇,劇作人老早就安排好了一個出奇制勝的局面:老寡婦當堂發現費嘉樂原是她的兒子,從小就叫人拐了出去,流落在江湖為非作歹。

    聖佩甫(SainteBeuve)加以批評,說從這時候起,他就不欣賞這出戲了,太巧了,太是戲了。

    他的見解有道理,然而這才是第三幕,我們不免要和聖佩甫一樣有些不很了然。

     就表面看,第三幕的開庭應當是全劇的高潮,母子重逢,一家團叙,由于老寡婦變成了母親,費嘉樂的婚姻的障礙也解除了,伯爵唯一的官面文章也做了,法律的靠山由于事情的突變也崩潰了。

    戲到這裡的确是應當完了。

    然而劇作者硬要再添兩幕。

    為什麼?最後兩幕的根據是什麼? 我們必須往深裡追究一步。

    因為我們明白,停在形式的浮面,形式永遠不會幫我們接近它的内涵,那真正重要的精神的意義。

    伯爵曾經許下他的聽差放棄貴族不合理的特權,信義所在,他不能翻悔。

    然而這是一個沒有靈魂的花花公子,為了滿足他的欲望,同時又要保持他的既得的聲望,父母傳下來的姓名身世和地位,一句話,上流人的架子,于是他有兩條小路好走:一條是買動丫環的心,走暗路,人不知鬼不覺,達到他的玩弄少女的目的一條是明路,貴族世襲的承審權,拿法律來打擊不随所欲的男女。

    法律,那為貴族服務的公道,那似公實私的鐵面無情,成了戲劇進行唯一可用的恐吓,伯爵就時時往這最後一計上想。

    他可以放棄法律,假如能夠瞞着費嘉樂,騙到丫環的初夜權但是騙不到手,惱羞成怒,他拉下臉來拿顔色給人看,他還有法律。

    法律是他的武器,正也是費嘉樂的弱點:誰叫他從前瞎搞,欠債不還! 然而法律在最後也沒有用,為了加深我們的認識,劇作人借重技巧,來了一個人人認為牽強的母子重逢,把武器從貴族的掌心奪去。

    沒有武器的貴族,假如給他一個偷情背信的機會,他是要這個機會還是不要這個機會?伯爵遇到真正的試驗了。

    費嘉樂沒有把柄給他的時候,他如若因為丫環的挑逗(其實是伯爵夫人的計策)真正迎了上去,讓我們往正确裡明白,貴族本身的弱點完全呈露了,因為這時候,他再傷害他的聽差,便是平等的人和人的問題,費喜樂的忿怒就有了理由: 因為你是大老爺,你就自以為是大天才!……門第、财産、身份、地位,一切讓你傲氣聲沖天!你幹了點子什麼享到這多好處?你費的力氣就是投胎而已,此外什麼力氣也沒有費過…… 可是費嘉樂浪蕩江湖,無所不能,無所不知,有才有學,結局不過一個貴人的聽差,這個貴人要割他的靴子,他連一個妻子都保護不了。

    天下還有比這不公道的事?所以前三幕是法律和人的對立,劇作家以喜劇特許的牽強的技巧拆了這個對立的台,然後搭了一個人和人對立的台,把事情搞個分明。

    等到一切變成人與人的比拼和鬥争的時候,大家明白,革命到了,社會一定要換一個樣子,于是不到五六年,我們看到法國大革命。

     三月廿二日 (載1947年3月26日《文彙報·筆會》第205期) *** [1]本文署名“劉西渭”。

    ——編者 [2]此10個字由于印刷不清,無法辨識。

    ——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