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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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

    一塊肉吃完了,骨頭上連一根肉絲都不剩。

    有小孩子割剔得不淨,媽媽就會說:“吃幹淨了,别像那幹部似的!”幹部吃肉,不像牧民細心,也可能不大會使刀子。

    牧民對奶、對肉都有一種近似宗教情緒似的敬重,正如漢族的農民對糧食一樣,糟踏了,是罪過。

    吃手把肉過去是不預備佐料的,頂多放一碗鹽水,蘸了吃。

    現在也有一點佐料,醬油、韭菜花之類。

    因為是現殺、現煮、現吃,所以非常鮮嫩。

    在我一生中吃過的各種做法的羊肉中,我以為手把羊肉第一。

    如果要我給它一個評語,我将毫不猶豫地說:無與倫比! 吃肉,一般是要喝酒的。

    蒙古人極愛喝酒,而且幾乎每飲必醉。

    我在呼和浩特聽一個土默特旗的漢族幹部說“駱駝見了柳,蒙古人見了酒”,意思就走不動了——駱駝愛吃柳條。

    我以為這是一句現代俗話。

    偶讀一本宋人筆記,見有“駱駝見柳,蒙古見酒”之說,可見宋代已有此諺語,已經流傳幾百年了。

    可惜我把這本筆記的書名忘了。

    宋朝的蒙古人喝的大概是武松喝的那種煮酒,不會是白酒——蒸餾酒。

    白酒是元朝的時候才從阿拉伯傳進來的。

     在達茂旗吃過一次“羊貝子”,即煮全羊。

    整隻羊放在大鍋裡煮。

    據說蒙古人吃隻煮三十分鐘,因為我們是漢族,怕太生了不敢吃,多煮了十五分鐘。

    整羊,剁去四蹄,趴在一個大銅盤裡。

    羊頭已經切下來,但仍放在脖子後面的腔子上,上桌後再搬走。

    吃羊貝子有規矩,先由主客下刀,切下兩條脖子後面的肉(相當于北京人所說的“上腦”部位),交叉斜搭在肩背上,然後其他客人才動刀,各自選取自己愛吃的部位。

    羊貝子真是夠嫩的,一刀切下去,會有血水滋出來。

    同去的編劇、導演,有的望而生畏,有的淺嘗即止,鄙人則吃了個不亦樂乎。

    羊肉越嫩越好。

    蒙古人認為煮久了的羊肉不好消化,誠然誠然。

    我吃了一肚子半生的羊肉,太平無事。

     蒙古人真能吃肉。

    海拉爾有兩位書記到北京東來順吃涮羊肉,兩個人要了十四盤肉,服務員問:“你們吃得完嗎?”一個書記說:“前幾天我們在呼倫貝爾,五個人吃了一隻羊!” 蒙古人不是隻會吃手把肉,他們也會各種吃法。

    呼和浩特的燒羊腿,爛,嫩,鮮,入味。

    我尤其喜歡吃清蒸羊肉。

    我在四子王旗一家不大的飯館中吃過一次“拔絲羊尾”。

    我吃過拔絲山藥、拔絲土豆、拔絲蘋果、拔絲香蕉,從來沒聽說過羊尾可以拔絲。

    外面有一層薄薄的脆殼,咬破了,裡面好像什麼也沒有,一包清水,羊尾油已經化了。

    這東西隻宜供佛,人不能吃,因為太好吃了! 我在新疆唐巴拉牧場吃過哈薩克的手抓羊肉。

    做法與内蒙古的手把肉略似,也是大鍋清水煮,但切的肉塊較小,煮的時間稍長。

    肉熟後,下面條,然後裝在大磁盤裡端上來。

    下面是面,上面是肉。

    主人以刀把肉切成小塊,客人以手抓肉及面同吃。

    吃之前,由一個孩子執銅壺注水于客人之手。

    客人手上澆水後不能向後甩,隻能待其自幹,否則即是對主人不敬。

    銅壺頸細而長,壺身镂花,有中亞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