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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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除夕五離家”之句。

    見《永福縣志》。

     ◎許琛 乾隆間吾鄉閨嫒之能詩者,無過素心老人。

    遇亦最苦,婦孺皆能詳其事。

    素心名琛,字德瑷,瓯香先生友曾孫女,月溪先生遇孫女,澳門郡丞良臣之女也。

    早寡,以節終。

    有《疏影樓稿》,已梓行。

    閩中女士家有其書,林樾亭先生為之傳,足以傳素心矣。

    傳曰:節婦幼聰慧,能詩工書畫。

    随父宦粵,許字同裡何元祥之次子燧隆。

    何故巨家,饒于赀财,海舶往來諸夷島貿易,遇風覆舶,赀盡沒,其家遂貧。

    元祥之妻早卒,乃挈其長子光年及媳,旅食于吳,而使燧隆就婚于粵。

    時乾隆壬申,節婦年二十有二。

    燧隆素有勞瘵疾,日從事醫藥,居二年卒。

    節婦欲以身殉,為父母所持不果。

    庚辰父罷官歸,節婦随夫柩歸裡,何氏已無宅,仍依父母以居。

    會光年有子,立其次子铎(為)嗣。

    未幾,父母偕沒,節婦益困。

    所居許氏宅東垣外小樓一間,一蓬頭老妪應門執爨,庭植梅竹,自扁其樓曰“疏影”。

    日焚香觀書,間展紙作畫,自題小詩其上。

    先時節婦畫工花鳥草蟲,至是乃專寫梅竹,及寒菊數枝,具蒼辣疏古之緻。

    詩亦直摅胸臆,不藻飾規撫以為工。

    其素心之号,亦自是始著也。

    今湖北布政使陳公,貴州布政使汪公,廣東瓊州府福公,先後官閩,其夫人皆耳節婦名,相與禮重,結為文字相知。

    及去,皆厚資之,故節婦藉以自給。

    辛卯元祥卒于吳,又數年光年父子相繼死,铎亦旋夭。

    節婦乃大恸曰:“吾所以忍死三十年,徒以翁及嗣子耳。

    今俱已矣,姑之柩權厝荒山,已四十年,翁柩複在吳,誰當為營壞土者?”因出所資贈餘金,買地治具,馳書于吳,促其姒扶翁柩歸,與姑合葬。

    又為燧隆治冢,而虛其右穴以自待。

    土石之費不足,則盡鬻衣钗圖書之屬,以成之。

    葬之日,髽登山,哭踴複土,僅茕茕一弱婦,匠役及山旁居人聚觀,交口稱歎。

    有為之隕涕者,既複念祭掃無人,邱隴終不可保,則寫梅竹一幅,系以一詩,贈山人劉長宜,而托之守墓。

    有“竹梅聊當子孫賢”語,見者哀之。

    于是節婦年五十九矣,善病,時起時卧,即詩畫亦不常作雲。

     論曰:“許氏代以詩畫仕宦顯其家,七世同居,聞于朝,遂獲邀禦制詩,及禦書扁額之褒。

    節婦之于詩畫,固濡染者深,而其能持大節,亦無愧義門世範哉。

    餘嘗從容語今巡撫徐公,欲為之請旌,且謀置嗣。

    節婦聞之愀然曰:‘吾甯不抱不祀之痛哉!顧何氏子姓淩替,孰可嗣者?且吾為何氏婦,不及事吾姑,翁複遠客于外,吾未嘗緻一日之養,又不能撫孤子以成,偷生視息,愧憾多矣,尚奚足邀朝廷盛典乎?亟為吾謝大人。

    ’及聞餘将為之傳,則又曰:‘吾即死瞑目矣!’嗚呼!是尤可悲也已。

    ” ◎林氏 林氏,莆田人,有《賀黃莘田先生重宴鹿鳴詩》雲:“丹桂花開六十秋,振衣又到廣寒遊。

    嫦娥細認曾相識,前度人來竟白頭。

    ”别出手眼,為一時所傳誦。

     ◎吳荔娘 吳荔娘,莆田人,秀才陳蔚之妾。

    早卒,有《蘭陂剩稿》。

    《随園詩話》雲:莆陽有吳荔娘者,庖人之女也。

    性愛潔,而能詩,陳豹章聘為旁妻,未三年卒,豹章為寫其《蘭陂剩稿》。

    有《春日偶成》雲:“龍瞳曉日映窗疏,荏苒光陰一枕餘。

    深巷賣花新雨後,沿門插柳嫩寒初。

    莺兒有語遷喬木,燕子多情覓舊廬。

    那用踏青郊外去,芊芊草色滿階除。

    ”又《詠牡丹》句雲:“國色日來描不得,世人空自費胭脂。

    ”又《題吳興女士嚴靜甫墨竹》句雲:“我為丹青先比較,此君風韻卻輸卿。

    ”皆從題外設想,運筆自是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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