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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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口袋,踢著地上的石頭,人就走了。
第二次去看蔺宛若,她上了中學,亭亭玉立,眉目已顯出了她母親的那分美色。
她和苗家的兩個孩子在打網球,看得出來,她過得很好。
他飛到美國上大學,沒有和她打交道的意思。
甚至把她忘了。
沒有,他沒有把她忘了,更糟的是,他還常常夢到她——夢到她母親最後對他的囑咐。
「告訴我女兒,爸爸媽媽愛她。
」 這些事永遠讓他感到不耐煩,一對死前尚念念不忘孩子的父母,一個顯然夠堅強,根本不需要他費心思的孤女,卻像捆在他肩上的重量,他扛著走,在國外漂泊。
終於他受不了,這次回來,他上了苗家,在她的訂婚酒會上見到她。
她穿一身瑰麗的禮服,秀發盤梳起來,露出皓潔的一張臉。
李棄沒有想到她會長成那麽美。
她母親的美是一種鋒芒畢露的美,清楚分明,一眼即讓人喝采——而蔺宛若卻美得淡雅,美得出塵,像朵淡淡幾筆的白描栀子花,非凡的清麗。
然而那副極其秀緻的眉眼,卻總是蘊著一抹自矜的神色,整個晚上,李棄看她始終用一種控制住的表情笑意面對著大家,他不由得感到稀奇、感到納悶。
最後竟至生氣而厭煩—— 她是怎麼一回事?她沒辦法開開心心的和人說話談笑嗎?她非得那麽矜持、那麽保留,好像把真正的情緒都隐藏起來了,讓人看到的并不是真實的她似的。
等到李棄目睹蔺宛若和苗立凡在一起的樣子,更是覺得荒唐怪異。
這兩個人全然不是那回事,他們顯得固然是熟稔融洽,卻見不到一絲男女閑的柔情蜜意——他和他那個老奶奶鄰居都要來得比這對未婚夫妻親熱! 然而李棄竭力告訴自己——這不關他的事。
蔺宛若的感情和婚姻,他管不著,也不想理。
綜合這幾年來打聽到的消息,那又怎樣?苗家是個規規矩矩的人家,苗立凡是個安分守己的人,蔺宛若已跟著他們過了這些年,她的下半輩子再如此這般過下去,也未嘗不可,他隻消去向她道聲恭喜,把她父母的事略事交代一番,就可以甩開這一切,一走了之。
於是他随她到了那道小廊,看見她靠在牆上,定著一雙大眼睛,怔怔望著對牆,她臉上有種嗒然若失的表情,像她面對的那片牆,空洞,茫然,一片虛白。
李棄那種天生的敏銳聰明立刻發揮出來,他明白——蔺宛若做了錯誤的選擇。
但是不關我的事,随她去,他對自己這麽說,完全沒有一點良心不安。
李棄走向前,打算好了,隻消說句「恭喜」,然後就拜拜,無事一身輕。
他看到她在燈下的臉,他伸出了手,他觸及她的粉頰,他喚了她的名字—— 完全始料未及的,他吻了她。
☆☆☆ 李棄在車椅上挪了挪,想到她那張柔軟飽滿的櫻唇,一口就可以含住,源源不絕的吮它的蜜香,她的皓頸有醉死人的芬芳……他的小腹一陣收縮,差點要呻吟出來。
「……你說好不好,表哥?」 李棄聽見妹妹在問。
不好,怎麽會好?把一句恭喜改成「你是我的人」,這個彎也未免轉得太大,這就是李棄有時候搞不過自己的地方。
但是妹妹顯然不是在問這個,而他幸虧不是波士尼亞的士兵,戰場上像這樣分心,有十條命也别想保住。
「妹妹,真是抱歉,如果你把剛才的話再說一遍,我保證一定專心聽。
」他虔誠地說。
「我說晚上你要是沒别的事,我索性取消和别人的約,我們找個地方好好聊聊,這附近有家酒吧,氣氛很好,你覺得怎麼樣?」 「當然好,妹妹。
」李棄笑答。
當然好。
把時間消磨在酒吧,總比消磨在绮思幻想裡來得自然健康,李棄自嘲地想。
至於蔺宛若的問題,勢必要等到他略微鎮靜一點的時候再做定奪。
二十分鐘後,他随妹妹推開街口一家酒吧的彩繪玻璃門。
酒吧名做「早晨的呵欠」,是有由來的,原來酒吧的氣氛太美,教人舍不得走,泡了一夜,隔天早晨自然不像人,像河馬,張著大嘴猛打呵欠。
荔枝紅的燈光下,爵士樂在流動,幾對跳舞的男女影影綽綽,李棄卻一眼望見他思想裡的人物——蔺宛若,她正擠在那個再過八百年也不适合她的男人懷裡,簡直就像一隻穿錯了鞋子的腳。
蔺宛若也同樣一眼望見他,她不相信整座酒吧沒一個人聽見她在大喊救命。
沒别的解釋了,一定是她倒楣撞了邪,否則怎會三天兩頭碰上這個神經病? 音樂會上有多少熟人,她說得舌頭都掉下來了,才讓大家好歹表面上相信,她和此人絕無瓜葛。
立凡的眼睛從「放大」現象恢複過來之後,就開始開她的玩笑:「我就知道我早晚會碰上情敵的。
」一直到今天在禮服公司,見她國色天香穿起新娘裝時,他還在糗她。
這兩天,他們一頭忙著結婚的準備工作,雖然議好要行個素簡的婚禮,但是各種瑣事拉拉雜雜像地上的螞蟻那麼多,也夠人昏頭轉向的。
結婚比決定結婚要麻煩太多了。
他們花了一整天的時間試禮服,立凡守舊,宛若則盡量依他的意見,排除一切新款的色澤和式樣,好不容易有了定案。
立凡一白一黑兩套禮服,宛若除了一襲法國來的白鍛蕾絲新娘禮服,就是一套蔻丹紅的花紗宴客裝了。
出了禮服公司
第二次去看蔺宛若,她上了中學,亭亭玉立,眉目已顯出了她母親的那分美色。
她和苗家的兩個孩子在打網球,看得出來,她過得很好。
他飛到美國上大學,沒有和她打交道的意思。
甚至把她忘了。
沒有,他沒有把她忘了,更糟的是,他還常常夢到她——夢到她母親最後對他的囑咐。
「告訴我女兒,爸爸媽媽愛她。
」 這些事永遠讓他感到不耐煩,一對死前尚念念不忘孩子的父母,一個顯然夠堅強,根本不需要他費心思的孤女,卻像捆在他肩上的重量,他扛著走,在國外漂泊。
終於他受不了,這次回來,他上了苗家,在她的訂婚酒會上見到她。
她穿一身瑰麗的禮服,秀發盤梳起來,露出皓潔的一張臉。
李棄沒有想到她會長成那麽美。
她母親的美是一種鋒芒畢露的美,清楚分明,一眼即讓人喝采——而蔺宛若卻美得淡雅,美得出塵,像朵淡淡幾筆的白描栀子花,非凡的清麗。
然而那副極其秀緻的眉眼,卻總是蘊著一抹自矜的神色,整個晚上,李棄看她始終用一種控制住的表情笑意面對著大家,他不由得感到稀奇、感到納悶。
最後竟至生氣而厭煩—— 她是怎麼一回事?她沒辦法開開心心的和人說話談笑嗎?她非得那麽矜持、那麽保留,好像把真正的情緒都隐藏起來了,讓人看到的并不是真實的她似的。
等到李棄目睹蔺宛若和苗立凡在一起的樣子,更是覺得荒唐怪異。
這兩個人全然不是那回事,他們顯得固然是熟稔融洽,卻見不到一絲男女閑的柔情蜜意——他和他那個老奶奶鄰居都要來得比這對未婚夫妻親熱! 然而李棄竭力告訴自己——這不關他的事。
蔺宛若的感情和婚姻,他管不著,也不想理。
綜合這幾年來打聽到的消息,那又怎樣?苗家是個規規矩矩的人家,苗立凡是個安分守己的人,蔺宛若已跟著他們過了這些年,她的下半輩子再如此這般過下去,也未嘗不可,他隻消去向她道聲恭喜,把她父母的事略事交代一番,就可以甩開這一切,一走了之。
於是他随她到了那道小廊,看見她靠在牆上,定著一雙大眼睛,怔怔望著對牆,她臉上有種嗒然若失的表情,像她面對的那片牆,空洞,茫然,一片虛白。
李棄那種天生的敏銳聰明立刻發揮出來,他明白——蔺宛若做了錯誤的選擇。
但是不關我的事,随她去,他對自己這麽說,完全沒有一點良心不安。
李棄走向前,打算好了,隻消說句「恭喜」,然後就拜拜,無事一身輕。
他看到她在燈下的臉,他伸出了手,他觸及她的粉頰,他喚了她的名字—— 完全始料未及的,他吻了她。
☆☆☆ 李棄在車椅上挪了挪,想到她那張柔軟飽滿的櫻唇,一口就可以含住,源源不絕的吮它的蜜香,她的皓頸有醉死人的芬芳……他的小腹一陣收縮,差點要呻吟出來。
「……你說好不好,表哥?」 李棄聽見妹妹在問。
不好,怎麽會好?把一句恭喜改成「你是我的人」,這個彎也未免轉得太大,這就是李棄有時候搞不過自己的地方。
但是妹妹顯然不是在問這個,而他幸虧不是波士尼亞的士兵,戰場上像這樣分心,有十條命也别想保住。
「妹妹,真是抱歉,如果你把剛才的話再說一遍,我保證一定專心聽。
」他虔誠地說。
「我說晚上你要是沒别的事,我索性取消和别人的約,我們找個地方好好聊聊,這附近有家酒吧,氣氛很好,你覺得怎麼樣?」 「當然好,妹妹。
」李棄笑答。
當然好。
把時間消磨在酒吧,總比消磨在绮思幻想裡來得自然健康,李棄自嘲地想。
至於蔺宛若的問題,勢必要等到他略微鎮靜一點的時候再做定奪。
二十分鐘後,他随妹妹推開街口一家酒吧的彩繪玻璃門。
酒吧名做「早晨的呵欠」,是有由來的,原來酒吧的氣氛太美,教人舍不得走,泡了一夜,隔天早晨自然不像人,像河馬,張著大嘴猛打呵欠。
荔枝紅的燈光下,爵士樂在流動,幾對跳舞的男女影影綽綽,李棄卻一眼望見他思想裡的人物——蔺宛若,她正擠在那個再過八百年也不适合她的男人懷裡,簡直就像一隻穿錯了鞋子的腳。
蔺宛若也同樣一眼望見他,她不相信整座酒吧沒一個人聽見她在大喊救命。
沒别的解釋了,一定是她倒楣撞了邪,否則怎會三天兩頭碰上這個神經病? 音樂會上有多少熟人,她說得舌頭都掉下來了,才讓大家好歹表面上相信,她和此人絕無瓜葛。
立凡的眼睛從「放大」現象恢複過來之後,就開始開她的玩笑:「我就知道我早晚會碰上情敵的。
」一直到今天在禮服公司,見她國色天香穿起新娘裝時,他還在糗她。
這兩天,他們一頭忙著結婚的準備工作,雖然議好要行個素簡的婚禮,但是各種瑣事拉拉雜雜像地上的螞蟻那麼多,也夠人昏頭轉向的。
結婚比決定結婚要麻煩太多了。
他們花了一整天的時間試禮服,立凡守舊,宛若則盡量依他的意見,排除一切新款的色澤和式樣,好不容易有了定案。
立凡一白一黑兩套禮服,宛若除了一襲法國來的白鍛蕾絲新娘禮服,就是一套蔻丹紅的花紗宴客裝了。
出了禮服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