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攻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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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曰:

    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積,三曰火辎,四曰火庫,五曰火隊。

    行火必有因,因必素具。發火有時,起火有日。時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轸也。凡此四宿者,風起之日也。凡火攻,必因五火之變而應之:火發于内,則早應之于外;火發而其兵靜者,待而勿攻,極其火力,可從而從之,不可從則上。火可發于外,無待于内,以時發之,火發上風,無攻下風,晝風久,夜風止。凡軍必知五火之變,以數守之。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強。水可以絕,不可以奪。

    夫戰勝攻取而不惰其功者兇,命曰"費留"。故曰:明主慮之,良将惰之,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将不可以愠而攻戰。合于利而動,不合于利而上。怒可以複喜,愠可以複說,亡國不可以複存,死者不可以複生。故明主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國全軍之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