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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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正在上自習,忽然校長進來了,後面跟着一個沒有穿學生裝的新學生,還有一個小校工,卻端着一張大書桌。

    正在打瞌睡的學生也醒過來了,個個站了起來,仿佛功課受到打擾似的。

     校長做了個手勢,要我們坐下,然後轉過身去,低聲對班主任說: “羅傑先生,我把這個學生交托給你了,讓他上五年級吧。

    要是他的功課和品行都夠格的話,再讓他升高班,他的歲數已經夠大的了。

    ” 這個新生坐在門背後的角落裡,門一開,誰也看不見他,他是一個小鄉巴佬,大約有十五歲,個子比我們哪一個都高。

    他的頭發順着前額剪齊,像鄉下教堂裡的歌童,看起來又懂事,又不自在。

    他的肩膀雖然不算寬,可是那件黑紐綠呢小外衣一定穿得太緊,袖口繃開了線縫的地方,露出了曬紅的手腕,一看就知道是卷起袖子幹慣了活的。

    淺黃色的長褲子給背帶吊得太高,漏出了穿藍襪子的小腿。

    腳上穿了一雙不常擦油的釘鞋。

     大家背起書來。

    他豎起耳朵來聽,專心得好像在教堂裡聽傳道,連腿也不敢跷,胳膊也不敢放在書桌上。

    兩點鐘下課鈴響的時候,要不是班主任提醒他,他也不知道和我們一齊排隊。

     我們平時有個習慣,一進教室,就把帽子抛在地上,以免拿在手裡礙事;因此,一跨過門檻,就得把帽子扔到長凳底下,并且還要靠牆,掀起一片塵土;這已經成為規矩了。

     不知道這個新生是沒有注意到我們這一套,還是不敢跟大家一樣做,課前的禱告做完之後,他還把鴨舌帽放在膝蓋上。

    他的帽子像是一盤大雜燴,看不出到底是皮帽、軍帽、圓頂帽、尖嘴帽還是睡帽,反正是便宜貨,說不出的難看,好像啞巴吃了黃連後的苦臉。

    帽子是雞蛋形的,裡面用鐵絲支撐着,帽口有三道滾邊;往上是交錯的菱形絲絨和兔皮,中間有條紅線隔開;再往上是口袋似的帽筒;帽頂是多邊的硬殼紙,紙上蒙着複雜的彩繡,還有一根細長的飾帶,末端吊着一個金線結成的小十字架作為墜子。

     帽子是新的,帽檐還閃光呢。

     “站起來,”老師說。

     他一起立,鴨舌帽就掉了。

    全班人都笑了起來。

     他彎下腰去拿帽子。

    旁邊一個學生用胳膊捅了他一下,帽子又掉了,他又揀了一回。

     “不必擔心,你的王冠不會摔壞,”老師很風趣地說。

     學生都哈哈大笑起來,可憐的新生更加手足無措,不知道帽子應該拿在手裡,還是讓它掉在地下,還是把它戴在頭上。

    他到底又坐下了,帽子還是放在膝蓋上。

     “站起來,”老師再說—遍,“告訴我你叫什麼名字。

    ” 新生口裡含了蘿蔔似地說了一個聽不清楚的名字。

     “再說一遍!” 新生還是說了一個稀裡糊塗的名字,全班都笑得更厲害了。

     “聲音高點!”老師喊道,“聲音高點!” 于是新生狠下決心,張開血盆大口,像在呼救似的,使出了吃奶的力氣叫道:“下坡花力!” 這下好了,笑聲叫聲直線上升,越來越鬧,有的聲音尖得刺耳,有的像狼号,有的像狗叫,有人跺腳,有人學舌:“下坡花力!下坡花力!”好不容易才變成零星的叫聲,慢慢靜了下來,但是一排闆凳好像一串爆竹,說不準什麼時候還會爆發出一兩聲壓制不住的笑聲,猶如死灰複燃的爆竹一樣。

    老師隻好用罰做功課的雨點,來淋濕爆竹,總算逐漸恢複了教室裡的秩序;老師又要新生聽寫,拼音,翻來複去地念,才搞清楚了他的名字是夏爾·包法利,就罰這條可憐蟲坐到講台前懶學生坐的闆凳上去。

    他正要去,又站住了。

     “你找什麼?”老師問道。

     “我的……”新生心神不定,眼睛左右張望,膽小怕事地說。

     “全班罰抄五百行詩!”教師一聲令下,就像海神鎮壓風浪一般,壓下了一場方興未艾的風暴。

     “都不許鬧!”老師生氣了,一面從高筒帽裡掏出手帕來擦滿臉的汗水,一面接着說。

    “至于你呢,新來的學生,你給我抄二十遍拉丁動詞‘笑’的變位法。

    ” 然後,他用溫和一點的聲音說: “你的帽子嘛,回頭就會找到,沒有人搶你的!” 一切恢複平靜。

    頭都低下來做練習了。

    新生端端正正坐了兩個鐘頭,雖然說不定什麼時候,不知道什麼人的筆尖就會彈出一個小紙團來,濺他一臉墨水。

    他隻用手擦擦臉,依然一動不動,也不擡頭看一眼。

     上晚自習的時候,他從書桌裡拿出袖套來,把文具擺得整整齊齊,細心地用尺在紙上劃線。

    我們看他真用功,個個詞都不厭其煩地查詞典。

    當然,他就是靠了他表現的這股勁頭,才沒有降到低年級去;因為他即使勉強懂得文法規則,但是用詞造句并不高明。

    他的拉丁文是本村神甫給他啟的蒙,他的父母為了省錢,不是拖得實在不能再拖了,還不肯送他上學堂。

     他的父親夏爾·德尼·巴托洛梅·包法利,原來是軍醫的助手,在一八一二年左右的征兵案件中受到了連累,不得不在這時離開部隊,好在他那堂堂一表的人材,赢得了一家衣帽店老闆女兒的歡心,使他順便撈到了六萬法郎的嫁妝。

    他的長相漂亮,喜歡吹牛,總使他靴子上的馬刺铿锵作響,嘴唇上邊的胡子和絡腮胡子連成一片,手指上總戴着戒指,衣服又穿得光彩奪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