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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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serifbackground-color:#eefaff">”   要是真有人揍你,你就會覺得有所謂了。

       不,不會的。

    這就是你鑄成大錯的症結所在。

    因為你的智力有問題。

    ”“别扯到我身上來。

       真的,哈維說。

    你說什麼我都不在乎。

    你在我的眼裡啥也不是。

       行了,哈維,我說。

    再來一杯吧。

       不喝了,他說。

    我要到大街那頭去吃點啥。

    再見,傑克。

       他出門沿街走去。

    我看他那矮小的身材拖着沉重、緩慢而自信的腳步,穿過一輛輛出租汽車,跨過馬路。

       他老是惹我生氣,科恩說。

    我沒法容忍他。

       我喜歡他,我說。

    我很喜愛他。

    你用不着跟他生氣。

       我知道,科恩說。

    不過他刺痛了我的神經。

       今天下午你寫作了?   沒有。

    我寫不下去。

    比我寫第一部難多了。

    這問題真叫我難辦。

       他早春時節從美國回來時的那股意氣風發的自負勁兒消失了。

    那時候他對自己的寫作躊躇滿志,不過胸中懷着找尋奇遇的渴望。

    現在他可心灰意懶了。

    不知怎的,我感到始終沒把他好好地表達出來。

    實情是這樣的:在他愛上勃萊特之前,我從沒聽到他說過與衆不同而使他顯得突出的話。

    他在網球場上英姿勃勃,體格健美,保養得很好;他擅長打橋牌,具有某種大學生的風趣。

    在大庭廣衆之中他的談吐從不突出。

    他穿着我們在學校時叫作馬球衫的東西(可能現在還叫這個),但是他不象職業運動員那樣顯得那麼年輕。

    我認為他并不十分講究衣裝。

    他的外表在普林斯頓大學定了型。

    他的内心思想是在那兩個女人的熏導之下形成的。

    他身上有股始終磨滅不掉的可愛而孩子氣的高興勁兒,這種氣質我大概沒有好好表達出未。

    他在網球場上好勝心切。

    打個比方吧,他大概同倫格林一樣地好勝。

    話得說回來,他輸了球倒并不氣惱。

    從他愛上勃萊特以來,他在網球場上就一敗塗地了。

    以前根本無法跟他較量的人都把他擊敗了。

    但是他卻處之泰然。

    我們當時就這樣坐在雅士咖啡館的露台上,哈維.斯通剛穿過馬路。

       我們到丁香園去吧,我說。

       我有個約會。

       幾點?   弗朗西絲七點一刻到這裡。

       她來了。

       弗朗西絲.克萊恩正從大街對面朝我們走來。

    她的個子很高,走起路來大搖大擺的。

    她含笑揮手。

    我們看着她穿過馬路。

       你好,她說,看見你在這裡真高興,傑克。

    我正有話要跟你講。

       你好,弗朗西絲,科恩說。

    他面帶笑容。

       喲,你好,羅伯特。

    你在這兒?她接着匆忙地說。

    今天算我倒黴,這一位”——她把頭朝科恩那邊擺了擺說——”連吃飯也不回家了。

       我沒講好要回去啊。

       這我知道。

    但是你并沒有跟廚娘打招呼。

    後來我自己跟波拉有個約會,可她不在寫字間,我就到裡茨飯店去等她,她結果沒有去,當然啦,我身上帶的錢不夠在那裡吃頓飯……”“那你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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