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桓鮮卑列傳第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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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桓 鮮卑 烏桓者,本東胡也。

    漢初,匈奴冒頓滅其國,餘類保烏桓山,因以為号焉。

    俗善騎射,弋獵禽獸為事。

    随水草放牧,居無常處。

    以穹廬為舍,東開向日。

    食肉飲酪,以毛毳為衣。

    貴少而賤老,其性悍塞。

    怒則殺父兄,而終不害其母,以母有族類,父兄無相仇報敵也。

    有勇健能理決鬥訟者,推為大人,無世業相繼。

    邑落各有小帥,數百千落自為一部。

    大人有所召呼,時刻木為信,雖無文字,而部衆不敢違犯。

    氏姓無常,以大人健者名字為姓。

    大人以下,各自蓄牧營産,不相徭役。

    其嫁娶則先略女通情,或半歲百日,然後送牛、馬、羊畜,以為娉币。

    婿随妻還家,妻家無尊卑,旦旦拜之,而不拜其父母。

    為妻家仆役,一二年間,妻家乃厚遣送女,居處财物一皆為辦。

    其俗妻後母,報寡嫂,死則歸其故夫。

    計謀從用婦人,唯鬥戰之事乃自決之。

    父子男女,相對踞蹲。

    以髡頭為輕便。

    婦人至嫁時乃養發,分為髻,着句決,飾以金碧,猶中國有B378步搖。

    婦人能刺韋作文繡,織氀<曷毛>。

    男子能作弓矢鞍勒,鍛金鐵為兵器。

    其土地宜E04C及東牆。

    東牆似蓬草,實如E04C子,至十月而熟。

    見鳥獸孕乳,以别四節。

     俗貴兵死,斂屍以棺,有哭泣之哀,至葬則歌舞相送。

    肥養一犬,以彩繩纓牽,并取死者所乘馬衣物,皆燒而送之,言以屬累犬,使護死者神靈歸赤山。

    赤山在遼東西北數千裡,如中國人死者魂神歸貸山也。

    敬鬼神,祠天地、日月、星辰、山川及先大人有健名者。

    祠用牛、羊,畢皆燒之。

    其約法:違大人言者,罪至死;若相賊殺者,令部落自相報,不止,詣大人告之,聽出馬、牛、羊以贖死;其自殺父兄則無罪;若亡畔為大人所捕者,邑落不得受之,皆徙逐于雍狂之地,沙漠之中。

    其土多蝮蛇,在于令西南,烏孫東北焉。

     烏桓自為冒頓所破,衆遂孤弱,常臣伏匈奴,歲輸牛、馬、羊皮,過時不具,辄沒其妻子。

    及武帝遣骠騎将軍霍去病擊破匈奴左地,因徙烏桓于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五郡塞外,為漢偵察匈奴動靜。

    其大人歲一朝見,于是始置護烏桓校尉,秩二千石,擁節監領之,使不得與匈奴交通。

     昭帝時,烏桓漸強,乃發匈奴單于冢墓,以報冒頓之怨。

    匈奴大怒,乃東擊破烏桓。

    大将軍霍光聞之,因遣度遼将軍範明友将二萬騎出遼東邀匈奴,而虜已引去。

    明友乘烏桓新敗,遂進擊之,斬首六千餘級,獲其三王首而還。

    由是烏桓複寇幽州,明友辄破之。

    宣帝時,乃稍保塞降附。

     及王莽篡位,欲擊匈奴,興十二部軍,使東域将嚴尤領烏桓、丁令兵屯代郡,皆質其妻子于郡縣。

    烏桓不便水土,懼久屯不休,數求谒去。

    莽不肯遣,遂自亡畔,還為抄盜,而諸郡盡殺其質,由是結怨于莽。

    匈奴因誘其豪帥以為吏,餘者皆羁縻屬之。

     光武初,烏桓與匈奴連兵為寇,代郡以東尤被其害。

    居止近塞,朝發穹廬,暮至城郭,五郡民庶,家受其辜,至于郡縣損壞,百姓流亡。

    其在上谷塞外白山者,最為強富。

     建武二十一年,遣伏波将軍馬援将三千騎出五阮關掩擊之。

    烏桓逆知,悉相率逃走,追斬百級而還。

    烏桓複尾擊援後,援遂晨夜奔歸,比入塞,馬死者千餘匹。

     二十二年,匈奴國亂,烏桓乘弱擊破之,匈奴轉北徙數千裡,漠南地空,帝乃以币帛賂烏桓。

    二十五年,遼西烏桓大人赦旦等九百二十二人率衆向化,詣阙朝貢,獻奴婢、牛、馬及弓、虎豹貂皮。

     是時,四夷朝賀,絡驿而至,天子乃命大會勞飨,賜以珍寶。

    烏桓或願留宿衛,于是封其渠帥為侯王君長者八十一人,皆居塞内,布于緣邊諸郡,令招來種人,給其衣食,遂為漢偵候,助擊匈奴、鮮卑。

    時,司徒掾班彪上言:「烏桓天性輕黠,好為寇賊,若久放縱而無總領者,必複侵掠居人,但委主降掾史,恐非所能制。

    臣愚以為宜複置烏桓校尉,誠有益于附集,省國家之邊慮。

    」帝從之,于是始複置校尉于上谷甯城,開營府,并領鮮卑,賞賜質子,歲時互市焉。

     及明、章、和三世,皆保塞無事。

    安帝永初三年夏,漁龍烏桓與右北平胡千餘寇代郡、上谷。

    秋,雁門烏桓率衆王無何,與鮮卑大人丘倫等,及南匈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