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順孝沖孝質帝紀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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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順皇帝諱保,安帝之子也。
母李氏,為閻皇後所害。
永甯元年,立為皇太子。
延光三年,安帝乳母王聖、大長秋江京、中常侍樊豐谮太子乳母王男、廚監邴吉,殺之,太子數為歎息。
王聖等懼有後禍,遂與豐、京共構陷太子,太子坐廢為濟陰王。
明年三月,安帝崩,北鄉侯立,濟陰王以廢黜,不得上殿親臨梓宮,悲号不食,内外群僚莫不哀之。
及北鄉侯薨,車騎将軍閻顯及江京,與中常侍劉安、陳達等白太後,秘不發喪,而更征立諸國王子,乃閉宮門,屯兵自守。
十一月丁巳,京師及郡國十六地震。
是夜,中黃門孫程等十九人共斬江京、劉安、陳達等,迎濟陰王于德陽殿西鐘下,即皇帝位,年十一。
近臣尚書以下,從辇到南宮,登雲台,召百官。
尚書令劉光等奏言:「孝安皇帝聖德明茂,早棄天下。
陛下正統,當奉宗廟,而奸臣交構,遂令陛下龍潛蕃國,群僚遠近莫不失望。
天命有常,北鄉不永。
漢德盛明,福祚孔章。
近臣建策,左右扶翼,内外同心,稽合神明。
陛下踐祚,奉遵鴻緒,為郊廟主,承續祖宗無窮之烈,上當天心,下民望。
而即位倉卒,典章多缺,請條案禮儀,分别具奏。
」制曰:「可。
」乃召公卿百僚,使虎贲、羽林士屯南、北宮諸門。
閻顯兄弟聞帝立,率兵入北宮,尚書郭鎮與交鋒刃,遂斬顯弟衛尉景。
戊午,遣使者入省,奪得玺绶,乃幸嘉德殿,遣侍禦史持節收閻顯及其弟城門校尉耀、執金吾晏,并下獄誅。
己未,開門,罷屯兵。
壬戌,诏司隸校尉:「惟閻顯、江京近親當伏辜誅,其餘務崇寬貸。
」壬申,谒高廟。
癸酉,谒光武廟。
乙亥,诏益州刺史罷子午道,通褒斜路。
己卯,葬少帝以諸王禮。
司空劉授免。
賜公卿以下錢、谷各有差。
十二月甲申,以少府河南陶敦為司空。
令郡國守、相視事未滿歲者,一切得舉孝廉吏。
登卯,尚書奏請下有司,收還延光三年九月丁酉以皇太子為濟陰王诏書。
奏可。
京師大疫。
辛亥,诏公卿、郡守、國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之士各一人。
尚書令以下從辇幸南宮者,皆增秩賜布各有差。
永建元年春正月甲寅,诏曰:「先帝聖德,享祚未永,早棄鴻烈。
奸慝緣間,人庶怨讟,上幹和氣,疫疠為災。
朕奉承大業,未能甯濟。
蓋至理之本,稽弘德惠,蕩滌宿惡,與人更始。
其大赦天下。
賜男子爵,人二級,為父後、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流民欲自占者一級;鳏、寡、孤、獨、笃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貞婦帛,人三匹。
坐法當徙,勿徙;亡徒當傳,勿傳。
宗室以罪絕,皆複屬籍。
其與閻顯、江京等交通者,悉勿考。
勉修厥職,以康我民。
」 辛未,皇太後閻氏崩。
辛巳,太傅馮石、太尉劉熹、司徒李郃免。
二月甲申,葬安思皇後。
丙戌,太常桓焉為太傅;大鴻胪朱寵為太尉,參錄尚書事;長樂少府九江朱伥為司徒。
賜百官随辇宿衛及拜除者布各有差。
隴西鐘羌叛,護羌校尉馬賢讨破之。
夏五月丁醜,诏幽、并、涼州刺史,使各實二千石以下至黃绶,年老劣弱不任軍事者,上名。
嚴敕障塞,繕設屯備,立秋之後,簡習戎馬。
六月己亥,封濟南王錯子顯為濟南王。
秋七月庚午,衛尉來曆為車騎将軍。
八月,鮮卑寇代郡,代郡太守李超戰殁。
九月辛亥,初令三公、尚書入奏事。
冬十月辛巳,诏減死罪以下徙邊;其亡命贖,各有差。
丁亥,司空陶敦免。
鮮卑犯邊。
庚寅,遣黎陽營兵出屯中山北界。
告幽州刺史,其令緣邊郡增置步兵,死屯塞下。
調五營弩師,郡舉五人,令教習戰射。
壬寅,廷尉張皓為司空。
甲辰,诏以疫疠水潦,令人半輸今年田租;傷害什四以上,勿收責;不滿者,以實除之。
十二月辛巳,賜王、主、貴人、公卿以下布各有差。
二年春正月戊申,樂安王鴻來朝。
丁卯,常山王章薨。
二月,鮮卑寇遼東、玄菟。
甲辰,诏禀貸荊、豫、兖、冀四州流冗貧人,所在安業之;疾病緻醫藥。
護烏桓校尉耿晔率南單于擊鮮卑,破之。
三月,旱,遣使者錄囚徒。
疏勒國遣使奉獻。
夏六月乙酉,追尊谥皇妣李氏為恭愍皇後,葬于恭北陵。
西域長史班勇、敦煌太守張朗讨焉耆、尉犁、危須三國,破之;并遣子貢獻。
秋七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壬午,太尉朱寵、司徒朱伥罷。
庚子,太常劉光為太尉,錄尚書事;光祿勳許敬為司徒。
辛醜,下邳王成薨。
三年春正月丙子,京師地震,漢陽地陷裂。
甲午,诏實核傷害者,賜年七歲以上錢,人二千;一家被害,郡縣為收斂。
乙未,诏勿收漢陽今年田租、田賦。
夏四月癸卯,遣光祿大夫案行漢陽及河内、魏郡、陳留、東郡,禀貸貧人。
六月,旱。
遣
母李氏,為閻皇後所害。
永甯元年,立為皇太子。
延光三年,安帝乳母王聖、大長秋江京、中常侍樊豐谮太子乳母王男、廚監邴吉,殺之,太子數為歎息。
王聖等懼有後禍,遂與豐、京共構陷太子,太子坐廢為濟陰王。
明年三月,安帝崩,北鄉侯立,濟陰王以廢黜,不得上殿親臨梓宮,悲号不食,内外群僚莫不哀之。
及北鄉侯薨,車騎将軍閻顯及江京,與中常侍劉安、陳達等白太後,秘不發喪,而更征立諸國王子,乃閉宮門,屯兵自守。
十一月丁巳,京師及郡國十六地震。
是夜,中黃門孫程等十九人共斬江京、劉安、陳達等,迎濟陰王于德陽殿西鐘下,即皇帝位,年十一。
近臣尚書以下,從辇到南宮,登雲台,召百官。
尚書令劉光等奏言:「孝安皇帝聖德明茂,早棄天下。
陛下正統,當奉宗廟,而奸臣交構,遂令陛下龍潛蕃國,群僚遠近莫不失望。
天命有常,北鄉不永。
漢德盛明,福祚孔章。
近臣建策,左右扶翼,内外同心,稽合神明。
陛下踐祚,奉遵鴻緒,為郊廟主,承續祖宗無窮之烈,上當天心,下民望。
而即位倉卒,典章多缺,請條案禮儀,分别具奏。
」制曰:「可。
」乃召公卿百僚,使虎贲、羽林士屯南、北宮諸門。
閻顯兄弟聞帝立,率兵入北宮,尚書郭鎮與交鋒刃,遂斬顯弟衛尉景。
戊午,遣使者入省,奪得玺绶,乃幸嘉德殿,遣侍禦史持節收閻顯及其弟城門校尉耀、執金吾晏,并下獄誅。
己未,開門,罷屯兵。
壬戌,诏司隸校尉:「惟閻顯、江京近親當伏辜誅,其餘務崇寬貸。
」壬申,谒高廟。
癸酉,谒光武廟。
乙亥,诏益州刺史罷子午道,通褒斜路。
己卯,葬少帝以諸王禮。
司空劉授免。
賜公卿以下錢、谷各有差。
十二月甲申,以少府河南陶敦為司空。
令郡國守、相視事未滿歲者,一切得舉孝廉吏。
登卯,尚書奏請下有司,收還延光三年九月丁酉以皇太子為濟陰王诏書。
奏可。
京師大疫。
辛亥,诏公卿、郡守、國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之士各一人。
尚書令以下從辇幸南宮者,皆增秩賜布各有差。
永建元年春正月甲寅,诏曰:「先帝聖德,享祚未永,早棄鴻烈。
奸慝緣間,人庶怨讟,上幹和氣,疫疠為災。
朕奉承大業,未能甯濟。
蓋至理之本,稽弘德惠,蕩滌宿惡,與人更始。
其大赦天下。
賜男子爵,人二級,為父後、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流民欲自占者一級;鳏、寡、孤、獨、笃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貞婦帛,人三匹。
坐法當徙,勿徙;亡徒當傳,勿傳。
宗室以罪絕,皆複屬籍。
其與閻顯、江京等交通者,悉勿考。
勉修厥職,以康我民。
」 辛未,皇太後閻氏崩。
辛巳,太傅馮石、太尉劉熹、司徒李郃免。
二月甲申,葬安思皇後。
丙戌,太常桓焉為太傅;大鴻胪朱寵為太尉,參錄尚書事;長樂少府九江朱伥為司徒。
賜百官随辇宿衛及拜除者布各有差。
隴西鐘羌叛,護羌校尉馬賢讨破之。
夏五月丁醜,诏幽、并、涼州刺史,使各實二千石以下至黃绶,年老劣弱不任軍事者,上名。
嚴敕障塞,繕設屯備,立秋之後,簡習戎馬。
六月己亥,封濟南王錯子顯為濟南王。
秋七月庚午,衛尉來曆為車騎将軍。
八月,鮮卑寇代郡,代郡太守李超戰殁。
九月辛亥,初令三公、尚書入奏事。
冬十月辛巳,诏減死罪以下徙邊;其亡命贖,各有差。
丁亥,司空陶敦免。
鮮卑犯邊。
庚寅,遣黎陽營兵出屯中山北界。
告幽州刺史,其令緣邊郡增置步兵,死屯塞下。
調五營弩師,郡舉五人,令教習戰射。
壬寅,廷尉張皓為司空。
甲辰,诏以疫疠水潦,令人半輸今年田租;傷害什四以上,勿收責;不滿者,以實除之。
十二月辛巳,賜王、主、貴人、公卿以下布各有差。
二年春正月戊申,樂安王鴻來朝。
丁卯,常山王章薨。
二月,鮮卑寇遼東、玄菟。
甲辰,诏禀貸荊、豫、兖、冀四州流冗貧人,所在安業之;疾病緻醫藥。
護烏桓校尉耿晔率南單于擊鮮卑,破之。
三月,旱,遣使者錄囚徒。
疏勒國遣使奉獻。
夏六月乙酉,追尊谥皇妣李氏為恭愍皇後,葬于恭北陵。
西域長史班勇、敦煌太守張朗讨焉耆、尉犁、危須三國,破之;并遣子貢獻。
秋七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壬午,太尉朱寵、司徒朱伥罷。
庚子,太常劉光為太尉,錄尚書事;光祿勳許敬為司徒。
辛醜,下邳王成薨。
三年春正月丙子,京師地震,漢陽地陷裂。
甲午,诏實核傷害者,賜年七歲以上錢,人二千;一家被害,郡縣為收斂。
乙未,诏勿收漢陽今年田租、田賦。
夏四月癸卯,遣光祿大夫案行漢陽及河内、魏郡、陳留、東郡,禀貸貧人。
六月,旱。
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