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和孝殇帝紀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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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五月已下皆免遣。
丁巳,幸洛陽寺,錄囚徒,舉冤獄。
收洛陽令下獄抵罪,司隸校尉、河南尹皆左降。
未及還宮而澍雨。
西域都護班超大破焉耆、尉犁,斬其王。
自是西域降服,納質者五十餘國。
南單于安國從弟子逢侯率叛胡亡出塞。
九月癸醜,以光祿勳鄧鴻行車騎将軍事,與越騎校尉馮柱、行度遼将軍朱徽、使匈奴中郎将杜崇讨之。
冬十一月,護烏桓校尉任尚率烏桓、鮮卑,大破逢侯,馮柱遣兵追擊,複破之。
诏以勃海郡屬冀州。
武陵溇中蠻叛,郡兵讨平之。
七年春正月,行車騎将軍鄧鴻、度遼将軍朱徽、中郎将杜崇皆下獄死。
夏四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帝引見公卿問得失,令将、大夫、禦史、谒者、博士、議郎、郎官會廷中,各言封事。
诏曰:「元首不明,化流無良,政失于民,谪見于天。
深惟庶事,五教在寬,是以舊典因孝廉之舉,以求其人。
有司詳選郎官寬博有謀、才任典城者三十人。
」既而悉以所選郎出補長、相。
五月辛卯,改千乘國為樂安國。
六月丙寅,沛王定薨。
秋七月乙巳,易陽地裂。
九月癸卯,京師地震。
八年春二月己醜,立貴人陰氏為皇後。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一級;鳏、寡、孤、獨、笃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夏四月癸亥,樂成王黨薨。
甲子,诏赈貸并州四郡貧民。
五月,河内、陳留蝗。
南匈奴右溫禺犢王叛,為寇。
秋七月,行度遼将軍龐奮、越騎校尉馮柱追讨之,斬右溫禺犢王。
車師後王叛,擊其前王。
八月辛酉,飲酎。
诏郡國中都官系囚減死一等,詣敦煌戍。
其犯大逆,募下蠶室;其女子宮。
自死罪已下,至司寇及亡命者入贖,各有差。
九月,京師蝗。
吏民言事者,多歸責有司。
诏曰:「蝗蟲之異,殆不虛生,萬方有罪,在予一人,而言事者專咎自下,非助我者也。
朕寤寐恫矜,思弭憂釁。
昔楚嚴無災而懼,成王出郊而反風。
将何以匡朕不逮,以塞災變?百僚師尹,勉修厥職,刺史、二千石詳刑辟,理冤虐,恤鳏寡,矜孤弱,思惟緻災興蝗之咎。
」庚子,複置廣陽郡。
冬十月乙醜,北海王威有罪自殺。
十二月辛亥,陳王羨薨。
丁巳,南宮宣室殿火。
九年春正月,永昌徼外蠻夷及撣國重譯奉貢。
三月庚辰,隴西地震。
癸巳,濟南王康薨。
西域長史王林擊車師後王,斬之。
夏四月丁卯,封樂成王黨子巡為樂成王。
六月,蝗、旱。
戊辰,诏:「今年秋稼為蝗蟲所傷,皆勿收租、更、刍稿;若有所損失,以實除之,餘當收租者亦半入。
其山林饒利,陂池漁采,以贍元元,勿收假稅。
」 秋七月,蝗蟲飛過京師。
八月,鮮卑寇肥如,遼東太守祭參下獄死。
閏月辛巳,皇太後窦氏崩。
丙申,葬章德皇後。
燒當羌寇隴西,殺長吏,遣行征西将軍劉尚、越騎校尉趙世等讨破之。
九月庚申,司徒劉方策免,自殺。
甲子,追尊皇妣梁貴人為皇太後。
冬十月乙酉,改葬恭懷梁皇後于西陵。
十一月癸卯,當祿勳河南呂蓋為司徒。
十二月丙寅,司空張奮罷。
壬申,太仆韓B179為司空。
己醜,複置若廬獄官。
十年春三月壬戌,诏曰:「堤防溝渠,所以順助地理,通利壅塞。
今廢慢懈B175,不以為負。
刺史、二千石其随宜疏導。
勿因緣妄發,以為煩擾,将顯行其罰。
」 夏五月,京師大水。
秋七月己巳,司空韓B179薨。
八月丙子,太常太山巢堪為司空。
九月庚戌,複置廪犧官。
冬十月,五州雨水。
十二月,燒當羌豪迷唐等率種人詣阙貢獻。
戊寅,梁王暢薨。
十一年春二月,遣使循行郡國,禀貸被災害不能自存者,令得漁采山林池澤,不收假稅。
丙午,诏郡國中都官徒及笃癃老小女徒各除半刑,其未竟三月者,皆免歸田裡。
夏四月丙寅,大赦天下。
己巳,複置右校尉官。
秋七月辛卯,诏曰:「吏民逾僭,厚死傷生,是以舊令節之制度。
頃者貴戚近親,百僚師尹,莫肯率從,有司不舉,怠放日甚。
又商賈小民,或忘法禁,奇巧靡貨,流積公行。
其在位犯者,當先舉正。
市道小民,但且申明憲綱,勿因科令,加虐羸弱。
」
丁巳,幸洛陽寺,錄囚徒,舉冤獄。
收洛陽令下獄抵罪,司隸校尉、河南尹皆左降。
未及還宮而澍雨。
西域都護班超大破焉耆、尉犁,斬其王。
自是西域降服,納質者五十餘國。
南單于安國從弟子逢侯率叛胡亡出塞。
九月癸醜,以光祿勳鄧鴻行車騎将軍事,與越騎校尉馮柱、行度遼将軍朱徽、使匈奴中郎将杜崇讨之。
冬十一月,護烏桓校尉任尚率烏桓、鮮卑,大破逢侯,馮柱遣兵追擊,複破之。
诏以勃海郡屬冀州。
武陵溇中蠻叛,郡兵讨平之。
七年春正月,行車騎将軍鄧鴻、度遼将軍朱徽、中郎将杜崇皆下獄死。
夏四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帝引見公卿問得失,令将、大夫、禦史、谒者、博士、議郎、郎官會廷中,各言封事。
诏曰:「元首不明,化流無良,政失于民,谪見于天。
深惟庶事,五教在寬,是以舊典因孝廉之舉,以求其人。
有司詳選郎官寬博有謀、才任典城者三十人。
」既而悉以所選郎出補長、相。
五月辛卯,改千乘國為樂安國。
六月丙寅,沛王定薨。
秋七月乙巳,易陽地裂。
九月癸卯,京師地震。
八年春二月己醜,立貴人陰氏為皇後。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一級;鳏、寡、孤、獨、笃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夏四月癸亥,樂成王黨薨。
甲子,诏赈貸并州四郡貧民。
五月,河内、陳留蝗。
南匈奴右溫禺犢王叛,為寇。
秋七月,行度遼将軍龐奮、越騎校尉馮柱追讨之,斬右溫禺犢王。
車師後王叛,擊其前王。
八月辛酉,飲酎。
诏郡國中都官系囚減死一等,詣敦煌戍。
其犯大逆,募下蠶室;其女子宮。
自死罪已下,至司寇及亡命者入贖,各有差。
九月,京師蝗。
吏民言事者,多歸責有司。
诏曰:「蝗蟲之異,殆不虛生,萬方有罪,在予一人,而言事者專咎自下,非助我者也。
朕寤寐恫矜,思弭憂釁。
昔楚嚴無災而懼,成王出郊而反風。
将何以匡朕不逮,以塞災變?百僚師尹,勉修厥職,刺史、二千石詳刑辟,理冤虐,恤鳏寡,矜孤弱,思惟緻災興蝗之咎。
」庚子,複置廣陽郡。
冬十月乙醜,北海王威有罪自殺。
十二月辛亥,陳王羨薨。
丁巳,南宮宣室殿火。
九年春正月,永昌徼外蠻夷及撣國重譯奉貢。
三月庚辰,隴西地震。
癸巳,濟南王康薨。
西域長史王林擊車師後王,斬之。
夏四月丁卯,封樂成王黨子巡為樂成王。
六月,蝗、旱。
戊辰,诏:「今年秋稼為蝗蟲所傷,皆勿收租、更、刍稿;若有所損失,以實除之,餘當收租者亦半入。
其山林饒利,陂池漁采,以贍元元,勿收假稅。
」 秋七月,蝗蟲飛過京師。
八月,鮮卑寇肥如,遼東太守祭參下獄死。
閏月辛巳,皇太後窦氏崩。
丙申,葬章德皇後。
燒當羌寇隴西,殺長吏,遣行征西将軍劉尚、越騎校尉趙世等讨破之。
九月庚申,司徒劉方策免,自殺。
甲子,追尊皇妣梁貴人為皇太後。
冬十月乙酉,改葬恭懷梁皇後于西陵。
十一月癸卯,當祿勳河南呂蓋為司徒。
十二月丙寅,司空張奮罷。
壬申,太仆韓B179為司空。
己醜,複置若廬獄官。
十年春三月壬戌,诏曰:「堤防溝渠,所以順助地理,通利壅塞。
今廢慢懈B175,不以為負。
刺史、二千石其随宜疏導。
勿因緣妄發,以為煩擾,将顯行其罰。
」 夏五月,京師大水。
秋七月己巳,司空韓B179薨。
八月丙子,太常太山巢堪為司空。
九月庚戌,複置廪犧官。
冬十月,五州雨水。
十二月,燒當羌豪迷唐等率種人詣阙貢獻。
戊寅,梁王暢薨。
十一年春二月,遣使循行郡國,禀貸被災害不能自存者,令得漁采山林池澤,不收假稅。
丙午,诏郡國中都官徒及笃癃老小女徒各除半刑,其未竟三月者,皆免歸田裡。
夏四月丙寅,大赦天下。
己巳,複置右校尉官。
秋七月辛卯,诏曰:「吏民逾僭,厚死傷生,是以舊令節之制度。
頃者貴戚近親,百僚師尹,莫肯率從,有司不舉,怠放日甚。
又商賈小民,或忘法禁,奇巧靡貨,流積公行。
其在位犯者,當先舉正。
市道小民,但且申明憲綱,勿因科令,加虐羸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