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筆第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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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有人倫,是稱家國。

    父父子子,君君臣臣,親疏既辨,等差有别。

    蓋"子為父隐,直在其中",《論語》之順也;略外别内,掩惡揚善,《春秋》之義也。

    自茲已降,率由舊章。

    史氏有事涉君親,必言多隐諱,雖直道不足,而名教存焉。

    其有舞詞弄劄,飾非文過,若王隐、虞預毀辱相淩,子野、休文釋紛相謝。

    用舍由乎臆說,威福行乎筆端,斯乃作者之醜行,人倫所同疾也。

    亦有事每憑虛,詞多烏有:或假人之美,藉為私惠;或誣人之惡,持報己仇。

    若王沈《魏錄》濫述貶甄之诏,陸機《晉史》虛張拒葛之鋒,班固受金而始書,陳壽借米而方傳。

    此又記言之奸賊,載筆之兇人,雖肆諸市朝,投畀豺虎可也。

     然則史之不直,代有其書,苟其事已彰,則今無所取。

    其有往賢之所未察,來者之所不知,今略廣異聞,用标先覺。

    案《後漢書更始傳》稱其懦弱也,其初即位,南面立,朝群臣,羞愧流汗,刮席不敢視。

    夫以聖公身在微賤,已能結客報仇,避難綠林,名為豪傑。

    安有貴為人主,而反至于斯者乎?将作者曲筆阿時,獨成光武之美;谀言媚主,用雪伯升之怨也。

    且中興之史,出自東觀,或明皇所定,或馬後攸刊,而炎祚靈長,簡書莫改,遂使他姓追撰,空傳僞錄者矣。

    陳氏《國志劉後主傳》雲:"蜀無史職,故災祥靡聞。

    "案黃氣見于姊歸,群烏堕于江水,成都言有景星出,益州言無宰相氣,若史官不置,此事從何而書?蓋由父辱受髡,故加茲謗議者也。

     古者諸侯并争,勝負無恒,而他善必稱,己惡不諱。

    逮乎近古,無聞至公,國自稱為我長,家相謂為彼短。

    而魏收以元氏出于邊裔,見侮諸華,遂高自标舉,比桑乾于姬、漢之國;曲加排抑,同建邺于蠻貊之邦。

    夫以敵國相仇,交兵結怨,載諸移檄,用可緻誣,列諸缃素,難為妄說。

    苟未達此義,安可言于史邪?夫史之曲筆誣書,不過一二,語其罪負,為失已多。

    而魏收雜以寓言,殆将過半,固以倉颉已降,罕見其流,而李氏《齊書》稱為實錄者,何也?蓋以重規亡考未達,伯起以公輔相加,字出大名,事同元歎,既無德不報,故虛美相酬。

    然必謂昭公知禮,吾不信也。

    語曰:"明其為賊,敵乃可服。

    "如王劭之抗詞不撓,可以方駕古人。

    而魏書持論激揚,稱其有慚正直。

    夫不彰其罪,而輕肆其誅,此所謂兵起無名,難為制勝者。

    尋此論之作,蓋由君懋書法不隐,取咎當時。

    或有假手史臣,以複私門之恥,不然,何惡直醜正,盜憎主人之甚乎! 蓋霜雪交下,始見貞松之操;國家喪亂,方驗忠臣之節。

    若漢末之董承、耿紀,晉初之諸葛、毋丘,齊興而有劉秉、袁粲,周滅而有王謙、尉迥,斯皆破家殉國,視死猶生。

    而曆代諸史,皆書之曰逆,将何以激揚名教,以勸事君者乎!古之書事也,令賊臣逆子懼;今之書事也,使忠臣義士羞。

    若使南、董有靈,必切齒于九泉之下矣。

     自梁、陳已降,隋、周而往,諸史皆貞觀年中群公所撰,近古易悉,情僞可求。

    至如朝廷貴臣,必父祖有傳,考其行事,皆子孫所為,而訪彼流俗,詢諸故老,事有不同,言多爽實。

    昔秦人不死,驗苻生之厚誣;蜀老猶存,知葛亮之多枉。

    斯則自古所歎,豈獨于今哉! 荩史之為用也,記功司過,彰善瘅惡,得失一朝,榮辱千載。

    苟違斯法,豈曰能官。

    但古來唯聞以直筆見誅,不聞以曲詞獲罪。

    是以隐侯《宋書》多妄,蕭武知而勿尤;伯起《魏史》不平,齊宣覽而無譴。

    故令史臣得愛憎由己,高下在心,進不憚于公憲,退無愧于私室,欲求實錄,不亦難乎?嗚呼!此亦有國家者所宜懲革也。

     虞預相淩《晉書王隐傳》:大興初,令隐撰晉史。

    時着作郎虞預私撰《晉書》,而生長東南,不知中朝事,數訪于隐,并借隐所着書盜寫之。

    後更疾隐,形于言色。

    隐竟以謗免歸。

     休文釋紛《南史》:裴子野曾祖松之,齊永明末,沈約撰《宋書》,稱松之已後無聞焉。

    子野更撰為《宋略》二十卷,其叙事評論多善,而雲戮淮南太守沈璞,以其不從義師故也。

    沈懼,徒跣謝之,請兩釋焉。

     王沈濫述貶甄《晉書王沈傳》:高貴鄉公将攻文帝,召沈告之。

    沈馳白帝,不忠于主,甚為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