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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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期。

    雖魏武攜養之資,漢高徒役之賤,非止意有觊觎,推之亦不能去也。

    若其獄訟不歸,菁華已竭,雖帝堯之光被四表,大舜之上齊七政,非止情存揖讓,守之亦不可焉。

    以放勳、重華之德,尚不能克昌厥後,是知祚之長短,必在于天時,政或興衰,有關于人事。

    隆周蔔世三十,蔔年七百,雖淪胥之道斯極,而文、武之器尚存,斯龜鼎之祚,已懸定于杳冥也。

    至使南征不返,東遷避逼,禋祀阙如,郊畿不守,此乃陵夷之漸,有累于封建焉。

    暴秦運距閏餘,數終百六,受命之主,德異禹、湯,繼世之君,才非啟、誦,借使李斯、王绾之輩盛開四履,将闾、子嬰之徒俱啟千乘,豈能逆帝子之勃興,抗龍顔之基命者也! 然則得失成敗,各有由焉。

    而着述之家,多守常轍,莫不情忘今古,理蔽澆淳,欲以百王之季,行三代之法,天下五服之内,盡封諸侯,王畿千裡之間,俱為采地。

    是則以結繩之化行虞、夏之朝,用象刑之典治劉、曹之末,紀綱弛紊,斷可知焉。

    锲船求劍,未見其可;膠柱成文,彌多所惑。

    徒知問鼎請隧,有懼霸王之師;白馬素車,無複藩維之援。

    不悟望夷之釁,未堪羿、浞之災;既罹高貴之殃,甯異申、缯之酷。

    此乃欽明昏亂,自革安危,固非守宰公侯,以成興廢。

    且數世之後,王室浸微,始自藩屏,化為仇敵。

    家殊俗,國異政,強陵弱,衆暴寡,疆場彼此,幹戈侵伐。

    狐骀之役,女子盡髽;崤陵之師,隻輪不反。

    斯蓋略舉一隅,其餘不可勝數。

    陸士衡方規規然雲:“嗣王委其九鼎,兇族據其天邑,天下晏然,以治待亂。

    ”何斯言之謬也!而設官分職,任賢使能,以循良之才,膺共治之寄,刺舉分竹,何世無人。

    至使地或呈祥,天不愛寶,民稱父母,政比神明。

    曹元首方區區然稱:“與人共其樂者人必憂其憂,與人同其安者人必拯其危。

    ”豈容以為侯伯則同其安危,任之牧宰則殊其憂樂?何斯言之妄也! 封君列國,藉其門資,忘其先業之艱難,輕其自然之崇貴,莫不世增淫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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