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漢孝成皇帝紀卷第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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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诏。
内兒殿中。
為擇乳母。
告養善視之。
無令漏洩。
時兒生八九日。
昭儀聞之大怒。
後三日诏賜才官藥。
令自殺。
才官曰。
我兒男也。
額上有壯發。
類孝元帝。
今兒安在。
柰何令長信得聞之。
遂飲藥死。
及婢六人皆自殺。
後十餘日。
诏取兒去。
不知複何置之。
二年春正月。
行幸甘泉。
郊泰畤。
時三月。
行幸河東。
祠後土。
四月。
立廣陵孝王子憲為王。
冬。
行幸長楊宮。
從胡客大校獵。
初烏孫末振将殺大昆彌。
會病死。
漢誅未加。
于是遣右中郎段會宗。
發戊己校尉諸侯國兵。
即誅末振将太子番丘。
會宗恐大兵入烏孫。
驚番丘。
逃亡不可得。
即選精兵騎弩四十張。
徑至昆彌所在。
召番丘數其罪。
以手劍擊殺之。
小昆彌烏黎靡者。
末振将從兄子也。
勒兵數千騎圍會宗。
會宗為言來誅之意。
今圍殺我。
如去漢牛一毛耳。
宛王郅支縣頭于□街。
烏孫所知也。
小昆彌曰。
何不豫告我。
令飲食之邪。
會宗曰。
豫告之。
恐亡匿為大罪。
即飲食之以付我。
恐傷骨肉之恩耳。
昆彌感服。
号泣而罷。
會宗還。
賜爵關内侯。
會宗。
天水人也。
三年春正月丙寅。
蜀郡岷山崩。
擁江水竭。
逆流三日乃通。
劉向以為岐山崩。
三川竭。
而周幽王亡。
岐山。
周之所興也。
蜀郡本漢所興。
今所起之地。
山崩水竭。
殆必亡矣。
二月。
封侍中衛尉淳于長為定陵侯。
三月。
行幸雍。
祠五畤。
四年春正月。
行幸甘泉館。
二月罷司隸校尉官。
三月行幸河東。
祠後土。
甘露降于京師。
有石隕于關東二。
綏和元年春正月。
赦天下。
二月戊午。
禦史大夫孔光貶為廷尉。
廷尉何武為禦史大夫。
癸醜。
立定陶王昕為太子。
光祿師丹為太子太傅。
初。
王祖母傅太後陰為王求漢嗣。
私事趙皇後。
及昭儀。
及帝舅王根。
皆勸立定陶王。
于是引大臣入禁中議。
丞相方進大司馬王根右将軍廉褒後将軍朱□。
皆以為定陶。
帝弟之子也。
禮曰。
昆弟之子猶子也。
為其後者為之子也。
定陶王宜為嗣。
孔光以為非禮。
立嗣以親。
中山王先帝之子。
帝之親弟也。
以尚書盤庚殷之及王為比。
中山宜嗣。
上以禮兄弟不相入廟。
又皇後昭儀有言。
遂立定陶王。
光以議不合上意。
故左遷廷尉。
荀悅曰。
聖人立制。
必有所定。
所以防忿争。
一統序也。
春秋之義。
立嫡以長。
立子以貴。
是以言嫡無二也。
貴有常也。
以弟及兄。
則貴有常矣。
兄弟之子非一也。
不可以為典。
雖立其長。
猶非正也。
且兄弟近而親。
所以繼父也。
兄弟子疏而卑。
所以承亡也。
俱非正統。
舍親取疏。
廢父立子。
非順也。
以弟繼父。
近于義矣。
春秋傳曰。
太子亡則立母弟。
無則立長。
立均以順。
義均則蔔之道也。
立楚孝王孫景為定陶王。
封中山王舅馮參為宜鄉侯。
益封中山王三萬戶以慰王心。
诏求殷後。
封孔吉為殷紹嘉侯。
三月進爵為公。
及周承休侯。
皆為公。
各食邑百裡。
行幸雍。
祠五畤。
夏四月乙醜。
大司馬骠騎将軍王根為大司馬。
罷車騎大将軍官。
禦史大夫何武更為大司空。
封汜鄉侯。
益大司馬大司空位秩。
如左丞相。
是為三公。
先是武為廷尉。
奏言王者法天三光。
備三公官。
各為分職。
今丞相獨兼三公職。
所以久廢而不治。
宜建三公之官。
分職更任。
以為考功效。
至是乃置之。
武字君公。
蜀郡郫人。
仁厚好進士。
疾朋黨。
絕請讬。
其臨州郡。
無赫赫之名。
去後常見思。
初武兄弟五人皆為吏。
郡縣敬之。
弟顯家有市籍租。
顯數負其課事。
啬夫仇商捕辱顯家。
顯怒之。
武曰。
以吾家租稅。
不為衆先。
奉公吏不亦宜乎。
武即白之太守。
召之為吏。
州裡服焉。
及為三公。
功名略比薛宣。
其才不及也。
而經術正直過之。
時司空掾平陽何并。
字子廉。
武高其志節。
舉為長陵令。
道不拾遺。
時邛城太後家貴寵。
王林卿為侍中。
通輕俠。
傾京師。
免官歸。
過長陵上厮。
因留數日。
并恐其犯法。
自造門谒曰。
宜以時歸。
先是林卿殺人。
埋厮舍下。
并陰知之。
非并時事不發覺。
林卿怨并遣之。
北渡渭橋。
令騎奴還。
拔刀剝寺門建鼓。
并即從吏兵追林卿。
行數十裡。
林卿窘迫。
令奴冠已冠。
自身從間道馳去。
及追及冠奴。
遂收之。
奴曰。
我乃奴耳。
并
内兒殿中。
為擇乳母。
告養善視之。
無令漏洩。
時兒生八九日。
昭儀聞之大怒。
後三日诏賜才官藥。
令自殺。
才官曰。
我兒男也。
額上有壯發。
類孝元帝。
今兒安在。
柰何令長信得聞之。
遂飲藥死。
及婢六人皆自殺。
後十餘日。
诏取兒去。
不知複何置之。
二年春正月。
行幸甘泉。
郊泰畤。
時三月。
行幸河東。
祠後土。
四月。
立廣陵孝王子憲為王。
冬。
行幸長楊宮。
從胡客大校獵。
初烏孫末振将殺大昆彌。
會病死。
漢誅未加。
于是遣右中郎段會宗。
發戊己校尉諸侯國兵。
即誅末振将太子番丘。
會宗恐大兵入烏孫。
驚番丘。
逃亡不可得。
即選精兵騎弩四十張。
徑至昆彌所在。
召番丘數其罪。
以手劍擊殺之。
小昆彌烏黎靡者。
末振将從兄子也。
勒兵數千騎圍會宗。
會宗為言來誅之意。
今圍殺我。
如去漢牛一毛耳。
宛王郅支縣頭于□街。
烏孫所知也。
小昆彌曰。
何不豫告我。
令飲食之邪。
會宗曰。
豫告之。
恐亡匿為大罪。
即飲食之以付我。
恐傷骨肉之恩耳。
昆彌感服。
号泣而罷。
會宗還。
賜爵關内侯。
會宗。
天水人也。
三年春正月丙寅。
蜀郡岷山崩。
擁江水竭。
逆流三日乃通。
劉向以為岐山崩。
三川竭。
而周幽王亡。
岐山。
周之所興也。
蜀郡本漢所興。
今所起之地。
山崩水竭。
殆必亡矣。
二月。
封侍中衛尉淳于長為定陵侯。
三月。
行幸雍。
祠五畤。
四年春正月。
行幸甘泉館。
二月罷司隸校尉官。
三月行幸河東。
祠後土。
甘露降于京師。
有石隕于關東二。
綏和元年春正月。
赦天下。
二月戊午。
禦史大夫孔光貶為廷尉。
廷尉何武為禦史大夫。
癸醜。
立定陶王昕為太子。
光祿師丹為太子太傅。
初。
王祖母傅太後陰為王求漢嗣。
私事趙皇後。
及昭儀。
及帝舅王根。
皆勸立定陶王。
于是引大臣入禁中議。
丞相方進大司馬王根右将軍廉褒後将軍朱□。
皆以為定陶。
帝弟之子也。
禮曰。
昆弟之子猶子也。
為其後者為之子也。
定陶王宜為嗣。
孔光以為非禮。
立嗣以親。
中山王先帝之子。
帝之親弟也。
以尚書盤庚殷之及王為比。
中山宜嗣。
上以禮兄弟不相入廟。
又皇後昭儀有言。
遂立定陶王。
光以議不合上意。
故左遷廷尉。
荀悅曰。
聖人立制。
必有所定。
所以防忿争。
一統序也。
春秋之義。
立嫡以長。
立子以貴。
是以言嫡無二也。
貴有常也。
以弟及兄。
則貴有常矣。
兄弟之子非一也。
不可以為典。
雖立其長。
猶非正也。
且兄弟近而親。
所以繼父也。
兄弟子疏而卑。
所以承亡也。
俱非正統。
舍親取疏。
廢父立子。
非順也。
以弟繼父。
近于義矣。
春秋傳曰。
太子亡則立母弟。
無則立長。
立均以順。
義均則蔔之道也。
立楚孝王孫景為定陶王。
封中山王舅馮參為宜鄉侯。
益封中山王三萬戶以慰王心。
诏求殷後。
封孔吉為殷紹嘉侯。
三月進爵為公。
及周承休侯。
皆為公。
各食邑百裡。
行幸雍。
祠五畤。
夏四月乙醜。
大司馬骠騎将軍王根為大司馬。
罷車騎大将軍官。
禦史大夫何武更為大司空。
封汜鄉侯。
益大司馬大司空位秩。
如左丞相。
是為三公。
先是武為廷尉。
奏言王者法天三光。
備三公官。
各為分職。
今丞相獨兼三公職。
所以久廢而不治。
宜建三公之官。
分職更任。
以為考功效。
至是乃置之。
武字君公。
蜀郡郫人。
仁厚好進士。
疾朋黨。
絕請讬。
其臨州郡。
無赫赫之名。
去後常見思。
初武兄弟五人皆為吏。
郡縣敬之。
弟顯家有市籍租。
顯數負其課事。
啬夫仇商捕辱顯家。
顯怒之。
武曰。
以吾家租稅。
不為衆先。
奉公吏不亦宜乎。
武即白之太守。
召之為吏。
州裡服焉。
及為三公。
功名略比薛宣。
其才不及也。
而經術正直過之。
時司空掾平陽何并。
字子廉。
武高其志節。
舉為長陵令。
道不拾遺。
時邛城太後家貴寵。
王林卿為侍中。
通輕俠。
傾京師。
免官歸。
過長陵上厮。
因留數日。
并恐其犯法。
自造門谒曰。
宜以時歸。
先是林卿殺人。
埋厮舍下。
并陰知之。
非并時事不發覺。
林卿怨并遣之。
北渡渭橋。
令騎奴還。
拔刀剝寺門建鼓。
并即從吏兵追林卿。
行數十裡。
林卿窘迫。
令奴冠已冠。
自身從間道馳去。
及追及冠奴。
遂收之。
奴曰。
我乃奴耳。
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