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 漢紀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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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昭陽大淵獻(癸亥),盡重光協洽(辛未),凡九年。
孝武皇帝元狩五年(癸亥、前一一八年) 春,三月,甲午,丞相李蔡坐盜孝景園堧地,葬其中,當下吏,自殺。
罷三銖錢,更鑄五銖錢。
於是民多盜鑄錢,楚地尤甚。
上以為淮陽,楚地之郊,乃召拜汲黯為淮陽太守。
黯伏謝不受印,詔數強予,然後奉詔。
黯為上泣曰:「臣自以為填溝壑,不復見陛下,不意陛下復收用之。
臣常有狗馬病,力不能任郡事。
臣願為中郎,出入禁闥,補過拾遺,臣之願也。
」上曰:「君薄淮陽邪?吾今召君矣。
顧淮陽吏民不相得,吾徒得君之重,臥而治之。
」 黯旣辭行,過大行李息曰:「黯棄逐居郡,不得與朝廷議矣。
禦史大夫湯,智足以拒諫,詐足以飾非,務巧佞之語,辯數之辭,非肯正為天下言,專阿主意。
主意所不欲,因而毀之;主意所欲,因而譽之。
好興事,舞文法,內懷詐以禦主心,外挾賊吏以為威重。
公列九卿,不早言之,公與之俱受其戮矣。
」息畏湯,終不敢言;及湯敗,上抵息罪。
使黯以諸侯相秩居淮陽,十歲而卒。
詔徙姦猾吏民於邊。
夏,四月,乙卯,以太子少傅武強侯莊青翟為丞相。
天子病鼎湖甚,巫醫無所不緻,不愈。
遊水發根言上郡有巫,病而鬼神下之。
上召置,祠之甘泉,及病,使人問神君,神君言曰:「天子無憂病;病少愈,強與我會甘泉。
」於是病癒,遂起幸甘泉,病良已,置酒壽宮。
神君非可得見,聞其言,言與人音等,時去時來,來則風肅然,居室帷中。
神君所言,上使人受,書其言,命之曰「畫法」。
其所語,世俗之所知也,無絕殊者,而天子心獨喜;其事祕,世莫知也。
時上卒起,幸甘泉,過右內史界中,道多不治,上怒曰:「義縱以我為不復行此道乎!」銜之。
武帝元狩六年(甲子、前一一七年) 冬,十月,雨水,無冰。
上旣下緡錢令而尊蔔式,百姓終莫分財佐縣官,於是楊可告緡錢縱矣。
義縱以為此亂民,部吏捕其為可使者。
天子以縱為廢格沮事,棄縱市。
郎中令李敢,怨大將軍之恨其父,乃擊傷大將軍,大將軍匿諱之。
居無何,敢從上雍,至甘泉宮獵,票騎將軍去病射殺敢。
去病時方貴幸,上為諱,雲鹿觸殺之。
夏,四月,乙巳,廟立皇子閎為齊王,旦為燕王,胥為廣陵王,初作誥策。
自造白金、五銖錢後,吏民之坐盜鑄金錢死者數十萬人,其不發覺者不可勝計,天下大抵無慮皆鑄金錢矣。
犯者衆,吏不能盡誅。
六月,詔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六人分循郡國,舉兼幷之徒及守、相、為吏有罪者。
秋,九月,冠軍景桓侯霍去病薨。
天子甚悼之,為冢,像祁連山。
初,霍仲孺吏畢歸家,娶婦,生子光。
去病旣壯大,乃自知父為霍仲孺。
會為票騎將軍,擊匈奴,道出河東,遣吏迎仲孺而見之,大為買田宅奴婢而去;及還,因將光西至長安,任以為郎,稍遷至奉車都尉、光祿大夫。
是歲,大農令顏異誅。
初,異以廉直,稍遷至九卿。
上與張湯旣造白鹿皮幣,問異,異曰:「今王侯朝賀以蒼璧,直數千,而以皮薦反四十萬,本末不相稱。
」天子不說。
張湯又與異有郤,及人有告異以他事,下張湯治異。
異與客語初令下有不便者,異不應,微反脣。
湯奏當:「異九卿,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誹,論死。
」自是之後,有腹誹之法比,而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矣。
武帝元鼎元年(乙醜、前一一六年) 夏,五月,赦天下。
濟東王彭離驕悍,昏暮,與其奴、亡命少年數十人行剽殺人,取財物以為好,所殺發覺者百餘人,坐廢,徙上庸。
武帝元鼎二年(丙寅、前一一五年) 冬,十一月,張湯有罪自殺。
初,禦史中丞李文,與湯有郤,湯所厚吏魯謁居陰使人上變告文姦事,事下湯治,論殺之。
湯心知謁居為之,上問:「變事蹤跡安起?」湯佯驚曰:「此殆文故人怨之。
」謁居病,湯親為之摩足。
趙王素怨湯,上書告:「湯大臣,乃與吏摩足,疑與為大姦。
」事下廷尉。
謁居病死,事連其弟。
弟繫導官,湯亦治他囚導官,見謁居弟,欲陰為之,而佯不省。
謁居弟弗知,怨湯,使人上書,告湯與謁居謀共變告李文。
事下減宣,宣嘗與湯有郤,及得此事,窮竟其事,未奏也。
會人有盜發孝文園瘞錢,丞相青翟朝,與湯約俱謝,至前,湯獨不謝。
上使禦史案丞相,湯欲緻其文「丞相見知」,丞相患之。
丞相長史朱買臣、王朝、邊通,皆故九卿、二千石,仕宦絕在湯前。
湯數行丞相事,知三長史素貴,故陵折,丞史遇之,三長史皆怨恨,欲死之。
乃與丞相謀,使吏捕案賈人田信等,曰:「湯且欲奏請,信輒先知之,居物緻富,與湯分之。
」事辭頗聞,上問湯曰:「吾所為,賈人輒先知之,益居其物,是類有以吾謀告之者。
」湯不謝,又佯驚曰:「固宜有。
」減宣亦奏謁居等事。
天子以湯懷詐面欺,使趙禹切責湯,湯乃為書謝,因曰:「陷臣者,三長史也。
」遂自殺。
湯旣死,家產直不過五百金。
昆弟諸子欲厚葬湯,湯母曰:「湯為天子大臣,被汙惡言而死,何厚葬乎!」載以牛車,有棺無槨。
天子聞之,乃盡按誅三長史。
十二月,壬辰,丞相青翟下獄,自殺。
孝武皇帝元狩五年(癸亥、前一一八年) 春,三月,甲午,丞相李蔡坐盜孝景園堧地,葬其中,當下吏,自殺。
罷三銖錢,更鑄五銖錢。
於是民多盜鑄錢,楚地尤甚。
上以為淮陽,楚地之郊,乃召拜汲黯為淮陽太守。
黯伏謝不受印,詔數強予,然後奉詔。
黯為上泣曰:「臣自以為填溝壑,不復見陛下,不意陛下復收用之。
臣常有狗馬病,力不能任郡事。
臣願為中郎,出入禁闥,補過拾遺,臣之願也。
」上曰:「君薄淮陽邪?吾今召君矣。
顧淮陽吏民不相得,吾徒得君之重,臥而治之。
」 黯旣辭行,過大行李息曰:「黯棄逐居郡,不得與朝廷議矣。
禦史大夫湯,智足以拒諫,詐足以飾非,務巧佞之語,辯數之辭,非肯正為天下言,專阿主意。
主意所不欲,因而毀之;主意所欲,因而譽之。
好興事,舞文法,內懷詐以禦主心,外挾賊吏以為威重。
公列九卿,不早言之,公與之俱受其戮矣。
」息畏湯,終不敢言;及湯敗,上抵息罪。
使黯以諸侯相秩居淮陽,十歲而卒。
詔徙姦猾吏民於邊。
夏,四月,乙卯,以太子少傅武強侯莊青翟為丞相。
天子病鼎湖甚,巫醫無所不緻,不愈。
遊水發根言上郡有巫,病而鬼神下之。
上召置,祠之甘泉,及病,使人問神君,神君言曰:「天子無憂病;病少愈,強與我會甘泉。
」於是病癒,遂起幸甘泉,病良已,置酒壽宮。
神君非可得見,聞其言,言與人音等,時去時來,來則風肅然,居室帷中。
神君所言,上使人受,書其言,命之曰「畫法」。
其所語,世俗之所知也,無絕殊者,而天子心獨喜;其事祕,世莫知也。
時上卒起,幸甘泉,過右內史界中,道多不治,上怒曰:「義縱以我為不復行此道乎!」銜之。
武帝元狩六年(甲子、前一一七年) 冬,十月,雨水,無冰。
上旣下緡錢令而尊蔔式,百姓終莫分財佐縣官,於是楊可告緡錢縱矣。
義縱以為此亂民,部吏捕其為可使者。
天子以縱為廢格沮事,棄縱市。
郎中令李敢,怨大將軍之恨其父,乃擊傷大將軍,大將軍匿諱之。
居無何,敢從上雍,至甘泉宮獵,票騎將軍去病射殺敢。
去病時方貴幸,上為諱,雲鹿觸殺之。
夏,四月,乙巳,廟立皇子閎為齊王,旦為燕王,胥為廣陵王,初作誥策。
自造白金、五銖錢後,吏民之坐盜鑄金錢死者數十萬人,其不發覺者不可勝計,天下大抵無慮皆鑄金錢矣。
犯者衆,吏不能盡誅。
六月,詔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六人分循郡國,舉兼幷之徒及守、相、為吏有罪者。
秋,九月,冠軍景桓侯霍去病薨。
天子甚悼之,為冢,像祁連山。
初,霍仲孺吏畢歸家,娶婦,生子光。
去病旣壯大,乃自知父為霍仲孺。
會為票騎將軍,擊匈奴,道出河東,遣吏迎仲孺而見之,大為買田宅奴婢而去;及還,因將光西至長安,任以為郎,稍遷至奉車都尉、光祿大夫。
是歲,大農令顏異誅。
初,異以廉直,稍遷至九卿。
上與張湯旣造白鹿皮幣,問異,異曰:「今王侯朝賀以蒼璧,直數千,而以皮薦反四十萬,本末不相稱。
」天子不說。
張湯又與異有郤,及人有告異以他事,下張湯治異。
異與客語初令下有不便者,異不應,微反脣。
湯奏當:「異九卿,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誹,論死。
」自是之後,有腹誹之法比,而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矣。
武帝元鼎元年(乙醜、前一一六年) 夏,五月,赦天下。
濟東王彭離驕悍,昏暮,與其奴、亡命少年數十人行剽殺人,取財物以為好,所殺發覺者百餘人,坐廢,徙上庸。
武帝元鼎二年(丙寅、前一一五年) 冬,十一月,張湯有罪自殺。
初,禦史中丞李文,與湯有郤,湯所厚吏魯謁居陰使人上變告文姦事,事下湯治,論殺之。
湯心知謁居為之,上問:「變事蹤跡安起?」湯佯驚曰:「此殆文故人怨之。
」謁居病,湯親為之摩足。
趙王素怨湯,上書告:「湯大臣,乃與吏摩足,疑與為大姦。
」事下廷尉。
謁居病死,事連其弟。
弟繫導官,湯亦治他囚導官,見謁居弟,欲陰為之,而佯不省。
謁居弟弗知,怨湯,使人上書,告湯與謁居謀共變告李文。
事下減宣,宣嘗與湯有郤,及得此事,窮竟其事,未奏也。
會人有盜發孝文園瘞錢,丞相青翟朝,與湯約俱謝,至前,湯獨不謝。
上使禦史案丞相,湯欲緻其文「丞相見知」,丞相患之。
丞相長史朱買臣、王朝、邊通,皆故九卿、二千石,仕宦絕在湯前。
湯數行丞相事,知三長史素貴,故陵折,丞史遇之,三長史皆怨恨,欲死之。
乃與丞相謀,使吏捕案賈人田信等,曰:「湯且欲奏請,信輒先知之,居物緻富,與湯分之。
」事辭頗聞,上問湯曰:「吾所為,賈人輒先知之,益居其物,是類有以吾謀告之者。
」湯不謝,又佯驚曰:「固宜有。
」減宣亦奏謁居等事。
天子以湯懷詐面欺,使趙禹切責湯,湯乃為書謝,因曰:「陷臣者,三長史也。
」遂自殺。
湯旣死,家產直不過五百金。
昆弟諸子欲厚葬湯,湯母曰:「湯為天子大臣,被汙惡言而死,何厚葬乎!」載以牛車,有棺無槨。
天子聞之,乃盡按誅三長史。
十二月,壬辰,丞相青翟下獄,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