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 漢紀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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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棄軍,可斬,以明將軍之威。
」軍正閎、長史安曰:「不然。
兵法:『小敵之堅,大敵之禽也。
』今建以數千當單于數萬,力戰一日餘,士盡,不敢有二心,自歸,而斬之,是示後無反意也,不當斬。
」大將軍曰:「青幸得以肺腑待罪行間,不患無威,而霸說我以明威,甚失臣意。
且使臣職雖當斬將,以臣之尊寵而不敢擅誅於境外,而具歸天子,天子自裁之,於以見為人臣不敢專權,不亦可乎?」軍吏皆曰:「善!」遂囚建詣行在所。
初,平陽縣吏霍仲孺給事平陽侯家,與青姊衞少兒私通,生霍去病。
去病年十八,為侍中,善騎射,再從大將軍擊匈奴,為票姚校尉,與輕騎勇八百,直棄大軍數百裡赴利,斬捕首虜過當。
於是天子曰:「票姚校尉去病,斬首虜二千餘級,得相國、當戶,斬單于大父行藉若侯產,生捕季父羅姑,比再冠軍,封去病為冠軍侯。
上谷太守郝賢四從大將軍,捕斬首虜二千餘級,封賢為衆利侯。
」 是歲,失兩將軍,亡翕侯,軍功不多,故大將軍不益封,止賜千金。
右將軍建至,天子不誅,贖為庶人。
單于旣得翕侯,以為自次王,用其姊妻之,與謀漢。
信敎單于益北絕幕,以誘罷漢兵,徼極而取之,無近塞。
單于從其計。
是時,漢比歲發十餘萬衆擊胡,斬捕首虜之士受賜黃金二十餘萬斤,而漢軍士馬死者十餘萬,兵甲轉漕之費不與焉。
於是大司農經用竭,不足以奉戰士。
六月,詔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免臧罪。
置賞官,名曰武功爵,級十七萬,凡直三十餘萬金。
諸買武功爵至千夫者,得先除為吏。
吏道雜而多端,官職耗廢矣。
武帝元狩元年(己未、前一二二年) 冬,十月,上行幸雍,祠五畤,獲獸,一角而足有五蹄。
有司言:「陛下肅祗郊祀,上帝報享,錫一角獸,蓋麟雲。
」於是以慶五畤,畤加一牛,以燎。
久之,有司又言:「元宜以天瑞命,不宜以一二數,一元曰建,二元以長星曰光,今元以郊得一角獸曰狩雲。
」於是濟北王以為天子且封禪,上書獻泰山及其旁邑;天子以他縣償之。
淮南王安與賓客左吳等日夜為反謀,按輿地圖,部署兵所從入。
諸使者道長安來,為妄言,言「上無男,漢不治」,卽喜;卽言「漢廷治,有男」,王怒,以為妄言,非也。
王召中郎伍被與謀反事,被曰:「王安得此亡國之言乎?臣見宮中生荊棘,露霑衣也!」王怒,繫伍被父母,囚之。
三月,復召問之,被曰:「昔秦為無道,窮奢極虐,百姓思亂者十家而六七。
高皇帝起於行陳之中,立為天子,此所謂蹈瑕候間,因秦之亡而動者也。
今大王見高皇帝得天下之易也,獨不觀近世之吳、楚乎!夫吳王王四郡,國富民衆,計定謀成,舉兵而西;然破於大梁,奔走而東,身死祀絕者何?誠逆天道而不知時也。
方今大王之兵,衆不能十分吳、楚之一,天下安寧,萬倍吳、楚之時,大王不從臣之計,今見大王棄千乘之君,賜絕命之書,為羣臣先死於東宮也。
」王涕泣而起。
王有孽子不害,最長,王弗愛,王後、太子皆不以為子、兄數。
不害有子建,材高有氣,常怨望太子,陰使人告太子謀殺漢中尉事,下廷尉治。
王患之,欲發,復問伍被曰:「公以為吳興兵,是邪,非邪?」被曰:「非也。
臣聞吳王悔之甚,願王無為吳王之所悔。
」王曰:「吳何知反!漢將一日過成臯者四十餘人;今我絕成臯之口,據三川之險,招山東之兵,舉事如此,左吳、趙賢、朱驕如皆以為什事九成,公獨以為有禍無福,何也?必如公言,不可徼幸邪?」被曰:「必不得已,被有愚計。
當今諸侯無異心,百姓無怨氣,可偽為丞相、禦史請書,徙郡國豪傑高貲於朔方,益發甲卒,急其會日;又偽為詔獄書,逮諸侯太子、幸臣;如此,則民怨,諸侯懼,卽使辯士隨而說之,儻可徼幸什得一乎!」王曰:「此可也。
雖然,吾以為不至若此。
」 於是王乃作皇帝璽,丞相、禦史大夫、將軍、軍吏、中二千石及旁近郡太守、都尉印,漢使節。
欲使人偽得罪而西,事大將軍,一日發兵,卽刺殺大將軍。
且曰:「漢廷大臣,獨汲黯好直諫,守節死義,難惑以非;至如說丞相弘等,如發蒙振落耳!」 王欲發國中兵,恐其相、二千石不聽,王乃與伍被謀,先殺相、二千石。
又欲令人衣求盜衣,持羽檄從東方來,呼曰:「南越兵入界!」欲因以發兵。
會廷尉逮捕淮南太子,淮南王聞之,與太子謀,召相、二千石,欲殺而發兵。
召相,相至,內史、中尉皆不至。
王念,獨殺相,無益也,卽罷相。
王猶豫,計未決。
太子卽自剄,不殊。
伍被自詣吏,告與淮南王謀反蹤跡如此。
吏因捕太子、王後,圍王宮,盡求捕王所與謀反賓客在國中者,索得反具,以上。
下公卿治其黨與,使宗正以符節治王。
未至,淮南王安自剄。
殺王後荼、太子遷,諸所與謀反者皆族。
天子以伍被雅辭多引漢之美,欲勿誅。
廷尉湯曰:「被首為王畫反計,罪不可赦。
」乃誅被。
侍中莊助素與淮南王相結交,私論議,王厚賂遺助;上薄其罪,欲勿誅。
張湯爭,以為:「助出入禁門,腹心之臣,而外與諸侯交私如此;不誅,後不可治。
」助竟棄市。
衡山王上書,請廢太子爽,立其弟孝為太子。
爽聞,卽遣所善白嬴之長安上書,言「孝作輣車、鍛矢,與王禦者姦」,欲以敗孝。
會有司捕所與淮南謀反者,得陳喜於衡山王子孝家,吏劾孝首匿喜。
孝聞「律:先自告,除其罪」,卽先自告所與謀反者枚赫、陳喜等。
公卿請逮捕衡山王治之,王自剄死。
王後徐來、太子爽及孝皆棄市,所與謀反者皆族。
凡淮南、衡山二獄,所連引列侯、二千石、豪傑等,死者數萬人。
夏,四月,赦天下。
丁卯,立皇子據為太子,年七歲。
五月,乙巳晦,
」軍正閎、長史安曰:「不然。
兵法:『小敵之堅,大敵之禽也。
』今建以數千當單于數萬,力戰一日餘,士盡,不敢有二心,自歸,而斬之,是示後無反意也,不當斬。
」大將軍曰:「青幸得以肺腑待罪行間,不患無威,而霸說我以明威,甚失臣意。
且使臣職雖當斬將,以臣之尊寵而不敢擅誅於境外,而具歸天子,天子自裁之,於以見為人臣不敢專權,不亦可乎?」軍吏皆曰:「善!」遂囚建詣行在所。
初,平陽縣吏霍仲孺給事平陽侯家,與青姊衞少兒私通,生霍去病。
去病年十八,為侍中,善騎射,再從大將軍擊匈奴,為票姚校尉,與輕騎勇八百,直棄大軍數百裡赴利,斬捕首虜過當。
於是天子曰:「票姚校尉去病,斬首虜二千餘級,得相國、當戶,斬單于大父行藉若侯產,生捕季父羅姑,比再冠軍,封去病為冠軍侯。
上谷太守郝賢四從大將軍,捕斬首虜二千餘級,封賢為衆利侯。
」 是歲,失兩將軍,亡翕侯,軍功不多,故大將軍不益封,止賜千金。
右將軍建至,天子不誅,贖為庶人。
單于旣得翕侯,以為自次王,用其姊妻之,與謀漢。
信敎單于益北絕幕,以誘罷漢兵,徼極而取之,無近塞。
單于從其計。
是時,漢比歲發十餘萬衆擊胡,斬捕首虜之士受賜黃金二十餘萬斤,而漢軍士馬死者十餘萬,兵甲轉漕之費不與焉。
於是大司農經用竭,不足以奉戰士。
六月,詔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免臧罪。
置賞官,名曰武功爵,級十七萬,凡直三十餘萬金。
諸買武功爵至千夫者,得先除為吏。
吏道雜而多端,官職耗廢矣。
武帝元狩元年(己未、前一二二年) 冬,十月,上行幸雍,祠五畤,獲獸,一角而足有五蹄。
有司言:「陛下肅祗郊祀,上帝報享,錫一角獸,蓋麟雲。
」於是以慶五畤,畤加一牛,以燎。
久之,有司又言:「元宜以天瑞命,不宜以一二數,一元曰建,二元以長星曰光,今元以郊得一角獸曰狩雲。
」於是濟北王以為天子且封禪,上書獻泰山及其旁邑;天子以他縣償之。
淮南王安與賓客左吳等日夜為反謀,按輿地圖,部署兵所從入。
諸使者道長安來,為妄言,言「上無男,漢不治」,卽喜;卽言「漢廷治,有男」,王怒,以為妄言,非也。
王召中郎伍被與謀反事,被曰:「王安得此亡國之言乎?臣見宮中生荊棘,露霑衣也!」王怒,繫伍被父母,囚之。
三月,復召問之,被曰:「昔秦為無道,窮奢極虐,百姓思亂者十家而六七。
高皇帝起於行陳之中,立為天子,此所謂蹈瑕候間,因秦之亡而動者也。
今大王見高皇帝得天下之易也,獨不觀近世之吳、楚乎!夫吳王王四郡,國富民衆,計定謀成,舉兵而西;然破於大梁,奔走而東,身死祀絕者何?誠逆天道而不知時也。
方今大王之兵,衆不能十分吳、楚之一,天下安寧,萬倍吳、楚之時,大王不從臣之計,今見大王棄千乘之君,賜絕命之書,為羣臣先死於東宮也。
」王涕泣而起。
王有孽子不害,最長,王弗愛,王後、太子皆不以為子、兄數。
不害有子建,材高有氣,常怨望太子,陰使人告太子謀殺漢中尉事,下廷尉治。
王患之,欲發,復問伍被曰:「公以為吳興兵,是邪,非邪?」被曰:「非也。
臣聞吳王悔之甚,願王無為吳王之所悔。
」王曰:「吳何知反!漢將一日過成臯者四十餘人;今我絕成臯之口,據三川之險,招山東之兵,舉事如此,左吳、趙賢、朱驕如皆以為什事九成,公獨以為有禍無福,何也?必如公言,不可徼幸邪?」被曰:「必不得已,被有愚計。
當今諸侯無異心,百姓無怨氣,可偽為丞相、禦史請書,徙郡國豪傑高貲於朔方,益發甲卒,急其會日;又偽為詔獄書,逮諸侯太子、幸臣;如此,則民怨,諸侯懼,卽使辯士隨而說之,儻可徼幸什得一乎!」王曰:「此可也。
雖然,吾以為不至若此。
」 於是王乃作皇帝璽,丞相、禦史大夫、將軍、軍吏、中二千石及旁近郡太守、都尉印,漢使節。
欲使人偽得罪而西,事大將軍,一日發兵,卽刺殺大將軍。
且曰:「漢廷大臣,獨汲黯好直諫,守節死義,難惑以非;至如說丞相弘等,如發蒙振落耳!」 王欲發國中兵,恐其相、二千石不聽,王乃與伍被謀,先殺相、二千石。
又欲令人衣求盜衣,持羽檄從東方來,呼曰:「南越兵入界!」欲因以發兵。
會廷尉逮捕淮南太子,淮南王聞之,與太子謀,召相、二千石,欲殺而發兵。
召相,相至,內史、中尉皆不至。
王念,獨殺相,無益也,卽罷相。
王猶豫,計未決。
太子卽自剄,不殊。
伍被自詣吏,告與淮南王謀反蹤跡如此。
吏因捕太子、王後,圍王宮,盡求捕王所與謀反賓客在國中者,索得反具,以上。
下公卿治其黨與,使宗正以符節治王。
未至,淮南王安自剄。
殺王後荼、太子遷,諸所與謀反者皆族。
天子以伍被雅辭多引漢之美,欲勿誅。
廷尉湯曰:「被首為王畫反計,罪不可赦。
」乃誅被。
侍中莊助素與淮南王相結交,私論議,王厚賂遺助;上薄其罪,欲勿誅。
張湯爭,以為:「助出入禁門,腹心之臣,而外與諸侯交私如此;不誅,後不可治。
」助竟棄市。
衡山王上書,請廢太子爽,立其弟孝為太子。
爽聞,卽遣所善白嬴之長安上書,言「孝作輣車、鍛矢,與王禦者姦」,欲以敗孝。
會有司捕所與淮南謀反者,得陳喜於衡山王子孝家,吏劾孝首匿喜。
孝聞「律:先自告,除其罪」,卽先自告所與謀反者枚赫、陳喜等。
公卿請逮捕衡山王治之,王自剄死。
王後徐來、太子爽及孝皆棄市,所與謀反者皆族。
凡淮南、衡山二獄,所連引列侯、二千石、豪傑等,死者數萬人。
夏,四月,赦天下。
丁卯,立皇子據為太子,年七歲。
五月,乙巳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