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漢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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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殿門!」
呂產不知呂祿已去北軍,乃入未央宮,欲為亂。
至殿門,弗得入,徘徊往來。
平陽侯恐弗勝,馳語太尉。
太尉尚恐不勝諸呂,未敢公言誅之,乃謂朱虛侯曰:「急入宮衞帝!」朱虛侯請卒,太尉予卒千餘人。
入未央宮門,見產廷中。
日餔時,遂擊產;產走。
天風大起,以故其從官亂,莫敢鬬;逐產,殺之郎中府吏廁中。
朱虛侯已殺產,帝命謁者持節勞朱虛侯。
朱虛侯欲奪其節,謁者不肯。
朱虛侯則從與載,因節信馳走,斬長樂衞尉呂更始。
還,馳入北軍報太尉,太尉起拜賀。
朱虛侯曰:「所患獨呂產;今已誅,天下定矣!」遂遣人分部悉捕諸呂男女,無少長皆斬之。
辛酉,捕斬呂祿而笞殺呂〈{彡女}頁〉,使人誅燕王呂通而廢魯王張偃。
戊辰,徙濟川王王梁。
遣朱虛侯章以誅諸呂事告齊王,令罷兵。
灌嬰在滎陽,聞魏勃本敎齊王舉兵,使使召魏勃至,責問之。
勃曰:「失火之家,豈暇先言丈人而後救火乎!」因退立,股戰而栗,恐不能言者,終無他語。
灌將軍熟視笑曰:「人謂魏勃勇;妄庸人耳,何能為乎!」乃罷魏勃。
灌嬰兵亦罷滎陽歸。
班固贊曰:孝文時,天下以酈寄為賣友。
夫賣友者,謂見利而忘義也。
若寄父為功臣而又執劫;雖摧呂祿以安社稷,誼存君親可也。
諸大臣相與陰謀曰:「少帝及梁、淮陽、恆山王,皆非真孝惠子也;呂後以計詐名他人子,殺其母養後宮,令孝惠子之,立以為後及諸王,以強呂氏。
今皆已夷滅諸呂,而所立卽長,用事,吾屬無類矣!不如視諸王最賢者立之。
」或言:「齊王,高帝長孫,可立也。
」大臣皆曰:「呂氏以外家惡而幾危宗廟,亂功臣。
今齊王舅駟鈞,虎而冠;卽立齊王,復為呂氏矣。
代王方今高帝見子最長,仁孝寬厚;太後家薄氏謹良。
且立長固順,況以仁孝聞天下乎!」乃相與共陰使人召代王。
代王問左右,郎中令張武等曰:「漢大臣皆故高帝時大將,習兵,多謀詐。
此其屬意非止此也,特畏高帝、呂太後威耳。
今已誅諸呂,新啑血京師,此以迎大王為名,實不可信。
願大王稱疾毋往,以觀其變。
」中尉宋昌進曰:「羣臣之議皆非也。
夫秦失其政,諸侯、豪桀並起,人人自以為得之者以萬數,然卒踐天子之位者,劉氏也;天下絕望,一矣。
高帝封王子弟,地犬牙相制,此所謂磐石之宗也;天下服其強,二矣。
漢興,除秦苛政,約法令,施德惠,人人自安,難動搖,三矣。
夫以呂太後之嚴,立諸呂為三王,擅權專制;然而太尉以一節入北軍一呼,士皆左袒,為劉氏,叛諸呂,卒以滅之。
此乃天授,非人力也。
今大臣雖欲為變,百姓弗為使,其黨寧能專一邪!方今內有朱虛、東牟之親,外畏吳、楚、淮陽、琅邪、齊、代之強。
方今高帝子,獨淮南王與大王;大王又長,賢聖仁孝聞於天下,故大臣因天下之心而欲迎立大王。
大王勿疑也!」代王報太後計之。
猶豫未定。
蔔之,兆得大橫,占曰:「大橫庚庚,餘為天王,夏啟以光。
」代王曰:「寡人固已為王矣,又何王?」蔔人曰:「所謂天王者,乃天子也。
」於是代王遣太後弟薄昭往見絳侯,絳侯等具為昭言所以迎立王意。
薄昭還報曰:「信矣,毋可疑者。
」代王乃笑謂宋昌曰:「果如公言。
」 乃命宋昌參乘,張武等六人乘傳,從詣長安。
至高陵,休止,而使宋昌先馳之長安觀變。
昌至渭橋,丞相以下皆迎。
昌還報。
代王馳至渭橋,羣臣拜謁稱臣,代王下車答拜。
太尉勃進曰:「願請閒。
」宋昌曰:「所言公,公言之;所言私,王者無私。
」太尉乃跪上天子璽、符。
代王謝曰:「至代邸而議之。
」 後九月,己酉晦,代王至長安,舍代邸,羣臣從至邸。
丞相陳平等皆再拜言曰:「子弘等皆非孝惠子,不當奉宗廟。
大王,高帝長子,宜為嗣。
願大王卽天子位!」代王西鄉讓者三,南鄉讓者再,遂卽天子位;羣臣以禮次侍。
東牟侯興居曰:「誅呂氏,臣無功,請得除宮。
」乃與太僕汝陰侯滕公入宮,前謂少帝曰:「足下非劉氏子,不當立!」乃顧麾左右執戟者掊兵罷去;有數人不肯去兵,宦者令張釋諭告,亦去兵。
滕公乃召乘輿車載少帝出。
少帝曰:「欲將我安之乎?」滕公曰:「出就舍。
」舍少府。
乃奉天子法駕迎代王於邸,報曰:「宮謹除。
」代王卽夕入未央宮。
有謁者十人持戟衞端門,曰:「天子在也,足下何為者而入!」代王乃謂太尉。
太尉往諭,謁者十人皆掊兵而去,代王遂入。
夜,拜宋昌為衞將軍,鎮撫南北軍;以張武為郎中令,行殿中。
有司分部誅滅梁、淮陽、恆山王及少帝於邸。
文帝還坐前殿,夜,下詔書赦天下。
太宗孝文皇帝元年(壬戌、前一七九年) 冬,十月,庚戌,徙琅邪王澤為燕王;封趙幽王子遂為趙王。
陳平謝病;上問之,平曰:「高祖時,勃功不如臣,及誅諸呂,臣功亦不如勃;願以右丞相讓勃。
」十一月,辛巳,上徙平為左丞相,太尉勃為右丞相,大將軍灌嬰為太尉。
諸呂所奪齊、楚故地,皆復與之。
論誅諸呂功,右丞相勃以下益戶、賜金各有差。
絳侯朝罷趨出,意得甚;上禮之恭,常目送之。
郎中安陵袁盎諫曰:「諸呂悖逆,大臣相與共誅之。
是時丞相為太尉,本兵柄,適會其成功。
今丞相如有驕主色,陛下謙讓;臣主失禮,竊為陛下弗取也!」後朝,上益莊,丞相益畏。
十二月,詔曰:「法者,治之正也。
今犯法已論,而使無罪之
至殿門,弗得入,徘徊往來。
平陽侯恐弗勝,馳語太尉。
太尉尚恐不勝諸呂,未敢公言誅之,乃謂朱虛侯曰:「急入宮衞帝!」朱虛侯請卒,太尉予卒千餘人。
入未央宮門,見產廷中。
日餔時,遂擊產;產走。
天風大起,以故其從官亂,莫敢鬬;逐產,殺之郎中府吏廁中。
朱虛侯已殺產,帝命謁者持節勞朱虛侯。
朱虛侯欲奪其節,謁者不肯。
朱虛侯則從與載,因節信馳走,斬長樂衞尉呂更始。
還,馳入北軍報太尉,太尉起拜賀。
朱虛侯曰:「所患獨呂產;今已誅,天下定矣!」遂遣人分部悉捕諸呂男女,無少長皆斬之。
辛酉,捕斬呂祿而笞殺呂〈{彡女}頁〉,使人誅燕王呂通而廢魯王張偃。
戊辰,徙濟川王王梁。
遣朱虛侯章以誅諸呂事告齊王,令罷兵。
灌嬰在滎陽,聞魏勃本敎齊王舉兵,使使召魏勃至,責問之。
勃曰:「失火之家,豈暇先言丈人而後救火乎!」因退立,股戰而栗,恐不能言者,終無他語。
灌將軍熟視笑曰:「人謂魏勃勇;妄庸人耳,何能為乎!」乃罷魏勃。
灌嬰兵亦罷滎陽歸。
班固贊曰:孝文時,天下以酈寄為賣友。
夫賣友者,謂見利而忘義也。
若寄父為功臣而又執劫;雖摧呂祿以安社稷,誼存君親可也。
諸大臣相與陰謀曰:「少帝及梁、淮陽、恆山王,皆非真孝惠子也;呂後以計詐名他人子,殺其母養後宮,令孝惠子之,立以為後及諸王,以強呂氏。
今皆已夷滅諸呂,而所立卽長,用事,吾屬無類矣!不如視諸王最賢者立之。
」或言:「齊王,高帝長孫,可立也。
」大臣皆曰:「呂氏以外家惡而幾危宗廟,亂功臣。
今齊王舅駟鈞,虎而冠;卽立齊王,復為呂氏矣。
代王方今高帝見子最長,仁孝寬厚;太後家薄氏謹良。
且立長固順,況以仁孝聞天下乎!」乃相與共陰使人召代王。
代王問左右,郎中令張武等曰:「漢大臣皆故高帝時大將,習兵,多謀詐。
此其屬意非止此也,特畏高帝、呂太後威耳。
今已誅諸呂,新啑血京師,此以迎大王為名,實不可信。
願大王稱疾毋往,以觀其變。
」中尉宋昌進曰:「羣臣之議皆非也。
夫秦失其政,諸侯、豪桀並起,人人自以為得之者以萬數,然卒踐天子之位者,劉氏也;天下絕望,一矣。
高帝封王子弟,地犬牙相制,此所謂磐石之宗也;天下服其強,二矣。
漢興,除秦苛政,約法令,施德惠,人人自安,難動搖,三矣。
夫以呂太後之嚴,立諸呂為三王,擅權專制;然而太尉以一節入北軍一呼,士皆左袒,為劉氏,叛諸呂,卒以滅之。
此乃天授,非人力也。
今大臣雖欲為變,百姓弗為使,其黨寧能專一邪!方今內有朱虛、東牟之親,外畏吳、楚、淮陽、琅邪、齊、代之強。
方今高帝子,獨淮南王與大王;大王又長,賢聖仁孝聞於天下,故大臣因天下之心而欲迎立大王。
大王勿疑也!」代王報太後計之。
猶豫未定。
蔔之,兆得大橫,占曰:「大橫庚庚,餘為天王,夏啟以光。
」代王曰:「寡人固已為王矣,又何王?」蔔人曰:「所謂天王者,乃天子也。
」於是代王遣太後弟薄昭往見絳侯,絳侯等具為昭言所以迎立王意。
薄昭還報曰:「信矣,毋可疑者。
」代王乃笑謂宋昌曰:「果如公言。
」 乃命宋昌參乘,張武等六人乘傳,從詣長安。
至高陵,休止,而使宋昌先馳之長安觀變。
昌至渭橋,丞相以下皆迎。
昌還報。
代王馳至渭橋,羣臣拜謁稱臣,代王下車答拜。
太尉勃進曰:「願請閒。
」宋昌曰:「所言公,公言之;所言私,王者無私。
」太尉乃跪上天子璽、符。
代王謝曰:「至代邸而議之。
」 後九月,己酉晦,代王至長安,舍代邸,羣臣從至邸。
丞相陳平等皆再拜言曰:「子弘等皆非孝惠子,不當奉宗廟。
大王,高帝長子,宜為嗣。
願大王卽天子位!」代王西鄉讓者三,南鄉讓者再,遂卽天子位;羣臣以禮次侍。
東牟侯興居曰:「誅呂氏,臣無功,請得除宮。
」乃與太僕汝陰侯滕公入宮,前謂少帝曰:「足下非劉氏子,不當立!」乃顧麾左右執戟者掊兵罷去;有數人不肯去兵,宦者令張釋諭告,亦去兵。
滕公乃召乘輿車載少帝出。
少帝曰:「欲將我安之乎?」滕公曰:「出就舍。
」舍少府。
乃奉天子法駕迎代王於邸,報曰:「宮謹除。
」代王卽夕入未央宮。
有謁者十人持戟衞端門,曰:「天子在也,足下何為者而入!」代王乃謂太尉。
太尉往諭,謁者十人皆掊兵而去,代王遂入。
夜,拜宋昌為衞將軍,鎮撫南北軍;以張武為郎中令,行殿中。
有司分部誅滅梁、淮陽、恆山王及少帝於邸。
文帝還坐前殿,夜,下詔書赦天下。
太宗孝文皇帝元年(壬戌、前一七九年) 冬,十月,庚戌,徙琅邪王澤為燕王;封趙幽王子遂為趙王。
陳平謝病;上問之,平曰:「高祖時,勃功不如臣,及誅諸呂,臣功亦不如勃;願以右丞相讓勃。
」十一月,辛巳,上徙平為左丞相,太尉勃為右丞相,大將軍灌嬰為太尉。
諸呂所奪齊、楚故地,皆復與之。
論誅諸呂功,右丞相勃以下益戶、賜金各有差。
絳侯朝罷趨出,意得甚;上禮之恭,常目送之。
郎中安陵袁盎諫曰:「諸呂悖逆,大臣相與共誅之。
是時丞相為太尉,本兵柄,適會其成功。
今丞相如有驕主色,陛下謙讓;臣主失禮,竊為陛下弗取也!」後朝,上益莊,丞相益畏。
十二月,詔曰:「法者,治之正也。
今犯法已論,而使無罪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