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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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革謠谶
淳熙辛醜,舒之宿松民汪革,以鐵冶之衆叛,比郡大震,诏發江、池大軍讨之,既潰,又诏以三百萬名捕。
其年,革遁入行都,廂吏執之以聞,遂下大理獄,具枭于市。
支黨流廣南。
餘嘗聞之番易周國器(元鼎),曰:"革字信之,本嚴遂安人,其兄孚師中嘗登鄉書,以财豪鄉裡,為官榷坊酤,以捕私醞入民家,格鬥殺人,且因以掠奪,黥隸吉陽軍。
壬午、癸未間,張魏公都督江、淮,孚逃歸,上書自詭,募亡命為前鋒,雖弗效,猶以此脫黥籍,歸益治赀産,複緻千金。
革偶阋牆不得志,獨荷一傘出,聞淮有耕冶可業,渡江至麻地,家焉。
麻地去宿松三十裡,有山可薪,革得之,稍招合流徙者,治炭其中,起鐵冶其居旁。
又一在荊橋,使裡人錢某秉德主焉,故吳越支裔也,貧不能家,妻美而豔,革私之。
邑有酤坊在倉步白雲,革訟而擅其利,歲緻官錢不什一。
别邑望江有湖,地饒魚蒲,複佃為永業。
凡廣袤七十裡,民之以漁至者數百戶,鹹得役使。
革在淮仍以武斷稱,如居嚴時,出佩刀劍,盛騎從。
環數郡邑官吏,有不惬志者,辄文緻而訟其罪,或莫夜嘯烏合,毆擊瀕死,乃置。
于是争敬畏之,願交歡奉頤旨。
革亦能時低昂,折節與遊,得其死力,聲焰赫然,自俦夷以下不論也。
初江之統帥曰皇甫倜,以寬得衆,别聚忠義為一軍,多緻骁勇。
繼之者劉光祖,頗矯前所為,奏散遣其衆。
太湖邑中有洪恭訓練,居邑南門倉巷口,舊為軍校,先數年已去尺籍,家其間。
軍士程某,二人素識之,往歸焉。
恭無以容,又不欲逆其意,革之長子某,好騎射,輕财結客,遂以書薦之往,果喜,留之。
一年而盡其技,革赀用适窘,謝以鐵镪五十缗,二人不滿。
問其所往,曰将如太湖,革因寄書以遺恭。
革與恭好,有私幹,期以秋,以其便之,弗端,亶書紙尾曰:'乃事俟秋涼即得踐約。
'二人既出,飲它肆,酣,相與咨怨,竊發緘窺之而未言。
至太湖見恭,恭門有茗坊,延之坐,自入于室,取四缣将遺之。
恭有妾曰小姐,躬蠶織勞,以恭之好施也,悄不予缣。
屏後有詈言,二人聞之,怒。
恭堅持缣出,不肯受,亦不投以書,徑歸九江。
揚言于市,謂革有異謀,從我學弓馬兵陣,已約恭以秋叛,将連軍中為應,我因逃歸。
故使邏者聞之,意欲以籍手冀複收。
光祖廉得之,恐,捕二人送後司,既無以脫,遂出其書為證。
光祖繳上之朝,有诏捕革。
郡命宿松尉何姓,忘其名,素畏其豪,彎卒又鹹辭不敢前,妄謂拒捕,幸其事之它屬以自解。
時邑無令,有王某者以簿攝邑事,郡檄簿往說谕。
革已聞之,頗為備,飲簿以酒,烹鵝不熟而薦,意緒倉皇,簿覺有異,不敢言而出。
行數裡,解後,郡遣客将郭擇者至。
擇與汪革交稔,故郡使繼簿将命,從以吏卒十餘人,簿下馬道革語,勸勿往,擇不可,曰:'太守以此事屬擇,今徒還,且得罪。
'遂入,革複飲之。
時天六月方暑,虐以酒,
其年,革遁入行都,廂吏執之以聞,遂下大理獄,具枭于市。
支黨流廣南。
餘嘗聞之番易周國器
壬午、癸未間,張魏公都督江、淮,孚逃歸,上書自詭,募亡命為前鋒,雖弗效,猶以此脫黥籍,歸益治赀産,複緻千金。
革偶阋牆不得志,獨荷一傘出,聞淮有耕冶可業,渡江至麻地,家焉。
麻地去宿松三十裡,有山可薪,革得之,稍招合流徙者,治炭其中,起鐵冶其居旁。
又一在荊橋,使裡人錢某秉德主焉,故吳越支裔也,貧不能家,妻美而豔,革私之。
邑有酤坊在倉步白雲,革訟而擅其利,歲緻官錢不什一。
别邑望江有湖,地饒魚蒲,複佃為永業。
凡廣袤七十裡,民之以漁至者數百戶,鹹得役使。
革在淮仍以武斷稱,如居嚴時,出佩刀劍,盛騎從。
環數郡邑官吏,有不惬志者,辄文緻而訟其罪,或莫夜嘯烏合,毆擊瀕死,乃置。
于是争敬畏之,願交歡奉頤旨。
革亦能時低昂,折節與遊,得其死力,聲焰赫然,自俦夷以下不論也。
初江之統帥曰皇甫倜,以寬得衆,别聚忠義為一軍,多緻骁勇。
繼之者劉光祖,頗矯前所為,奏散遣其衆。
太湖邑中有洪恭訓練,居邑南門倉巷口,舊為軍校,先數年已去尺籍,家其間。
軍士程某,二人素識之,往歸焉。
恭無以容,又不欲逆其意,革之長子某,好騎射,輕财結客,遂以書薦之往,果喜,留之。
一年而盡其技,革赀用适窘,謝以鐵镪五十缗,二人不滿。
問其所往,曰将如太湖,革因寄書以遺恭。
革與恭好,有私幹,期以秋,以其便之,弗端,亶書紙尾曰:'乃事俟秋涼即得踐約。
'二人既出,飲它肆,酣,相與咨怨,竊發緘窺之而未言。
至太湖見恭,恭門有茗坊,延之坐,自入于室,取四缣将遺之。
恭有妾曰小姐,躬蠶織勞,以恭之好施也,悄不予缣。
屏後有詈言,二人聞之,怒。
恭堅持缣出,不肯受,亦不投以書,徑歸九江。
揚言于市,謂革有異謀,從我學弓馬兵陣,已約恭以秋叛,将連軍中為應,我因逃歸。
故使邏者聞之,意欲以籍手冀複收。
光祖廉得之,恐,捕二人送後司,既無以脫,遂出其書為證。
光祖繳上之朝,有诏捕革。
郡命宿松尉何姓,忘其名,素畏其豪,彎卒又鹹辭不敢前,妄謂拒捕,幸其事之它屬以自解。
時邑無令,有王某者以簿攝邑事,郡檄簿往說谕。
革已聞之,頗為備,飲簿以酒,烹鵝不熟而薦,意緒倉皇,簿覺有異,不敢言而出。
行數裡,解後,郡遣客将郭擇者至。
擇與汪革交稔,故郡使繼簿将命,從以吏卒十餘人,簿下馬道革語,勸勿往,擇不可,曰:'太守以此事屬擇,今徒還,且得罪。
'遂入,革複飲之。
時天六月方暑,虐以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