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觀漢記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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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諸兄讀經,難問其意」,此二句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範曄後漢書和熹鄧皇後紀雲:「諸兄每讀經傳,輒下意難問。
」〔一0〕「宗族外內皆號曰『諸生』」,書鈔卷二六引「皆號諸生」一句,當即出此。
禦覽卷一三七引續漢書載和熹鄧皇後事雲:「後七歲讀論語,十二歲通詩,諸兄讀經,輒難問微意,志在書傳。
母非之曰:『當習女工,以供衣服,今不是務,汝當舉博士耶?』後重違母意,則縫綻極女工事,暮夜,私買脂燭讀經傳,宗族內外皆號曰『諸生』。
」可與此互證。
範曄後漢書和熹鄧皇後紀亦有相類記載。
〔一一〕「滑如磄〈石弟〉」,姚本、聚珍本無「如磄〈石弟〉」三字。
「磄〈石弟〉」,怪石。
「〈石弟〉」與「磃」通。
〔一二〕「後仰嗽之」,「後」字原誤作「若」,姚本、聚珍本雲:「後仰噏之。
」類聚卷七九引同,今據校正。
書鈔卷二三引「夢捫天仰嗽」一句,係括引大意。
此句範曄後漢書和熹鄧皇後紀作「乃仰嗽飲之。
」〔一三〕「言堯夢攀天而上」,王先謙後漢書和熹鄧皇後紀集解載惠棟說引周宣夢書雲:「昔聖帝明皇之時,神氣昭然先見。
故堯夢乘龍上天,湯夢布令天下,後皆有天下。
」〔一四〕「湯夢及天舐之」,此句原脫誤作「湯反天砥之」,姚本、聚珍本作「湯夢及天舐之」,今據校正。
範曄後漢書和熹鄧皇後紀雲:「湯夢及天而咶之。
」「咶」與「舐」通。
〔一五〕「皆聖主之夢」,此句上姚本、聚珍本有「此」字,類聚卷七九引同。
此句下姚本、聚珍本有「吉不可言」一句,不知從何書輯錄。
範曄後漢書和熹鄧皇後紀有此句。
據範書和熹鄧皇後紀,永元七年,後與諸家子俱選入宮,八年冬,入掖庭為貴人,時年十六。
〔一六〕「博覽五經傳記」,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禦覽卷一三七引續漢書載和熹鄧皇後事雲:「後自入宮,遂博覽五經傳記。
」〔一七〕「充少君之位」,範曄後漢書和熹鄧皇後紀雲:永元「十四年夏,陰後以巫蠱事廢,後請救不能得,帝便屬意焉。
後愈稱疾篤,深自閉絕。
……至冬,立為皇後,辭讓者三,然後即位。
手書謝表,深陳德薄,不足以充小君之選」。
〔一八〕「惟歲時供紙墨而已」,禦覽卷六0五亦引此條,字句全同。
聚珍本把此條連綴於下條之後,並注雲此為殤帝延平元年事。
按聚珍本編排失次,注文亦誤。
範曄後漢書和熹鄧皇後紀雲:永元十四年冬,鄧貴人立為皇後。
「是時方國貢獻,競求珍麗之物,自後即位,悉令禁絕,歲時但供紙墨而已。
」通鑑卷四八亦將此事繫於永元十四年,可見鄧後令萬國僅歲供紙墨事在和帝時。
〔一九〕「鄧太後賜馮貴人步搖一具」,「馮」字原誤作「馬」,姚本、聚珍本作「馮」,今據改正。
元興元年,和帝卒,葬後,宮人並歸園,馮貴人王赤綬,以未有頭上步搖、環珮,加賜各一具。
見範曄後漢書和熹鄧皇後紀。
釋名釋首飾雲:「步搖,上有垂珠,步則搖動也。
」司馬彪續漢書輿服志下雲:「步搖以黃金為山題,貫白珠為桂枝相繆,一爵九華,熊、虎、赤羆、天鹿、辟邪、南山豐大特六獸,詩所謂『副笄六珈』者。
諸爵獸皆以翡翠為毛羽。
金題,白珠璫繞,以翡翠為華雲。
」〔二0〕「篋」,竹笥。
〔二一〕「不敢隱情」,書鈔卷二五有此一句,當即東觀漢記鄧太後事。
〔二二〕「鹹稱神明」,禦覽卷一三七引雲:「及為太後,時宮中亡大珠一筐」雲雲,詳見上文注〔六〕。
又卷八0二引雲:「和熹後時,新遭大憂,法禁未設,宮中亡大珠一篋,主名不立。
太後乃親自臨見宮人,一一問閱,察其顏色,開示恩信。
宮人盜者,即時首服。
」此條即綜合兩處所引輯錄。
範曄後漢書和熹鄧皇後紀亦略載此事。
通鑑卷四八將此事繫於元興元年十二月殤帝初即位時。
〔二三〕「鄧太後雅性不好淫祀」,範曄後漢書殤帝紀延平元年載:「夏四月庚申,詔罷祀官不在祀典者。
」其下李賢即引此條文字作注。
和熹鄧皇後紀載:殤帝即位,鄧太後臨朝,「常以鬼神難徵,淫祀無福,乃詔有司罷諸祠官不合典禮者。
」由此看來,此句當繫於殤帝延平元年。
而聚珍本繫於下文鄧太後省庶獄,舉冤囚,澍雨大降一條後,以為安帝永初年間事,與史不符。
書鈔卷二三有「不好淫祀」一句,即係東觀漢記鄧太後事。
東漢會要卷五引東觀漢記雲:「鄧太後性不好淫祀。
」〔二四〕「悉斥放之」,「放」字禦覽卷九二六、事類賦卷一八引作「賣」。
範曄後漢書和熹鄧皇後紀雲:「悉斥賣上林鷹犬。
」通鑑卷四九將此事繫於殤帝延平元年六月。
胡三省注雲:「東都亦有上林苑,在雒陽西。
『斥』,開也,棄也。
」〔二五〕「下囗尚書曰」,此句有脫誤,無從校正。
此句上冠有「東觀記雲:和熹後傳雲」九字,知「下囗尚書曰」雲雲為和熹鄧皇後傳中文字。
〔二六〕「欲罷黃門鼓吹」,範曄後漢書安帝紀永初元年九月載:「壬午,詔太僕、少府減黃門鼓吹,以補羽林士。
」又見通鑑卷四九。
疑此鄧太後命罷黃門鼓吹與範書安帝紀永初元年所載為同一事。
通鑑卷四九胡三省注雲:「漢官儀曰:『黃門鼓吹,百四十五人。
羽林左監主羽林八百人,右監主九百人。
』杜佑曰:「漢代有黃門鼓吹,享宴食舉樂十三曲,與魏代鼓吹、長簫伎錄,並雲絲竹合作,執節者歌。
』」姚本、聚珍本皆未收此條。
聚珍本樂志有「國家離亂,大廈未安,黃門舊有鼓吹,今宜罷去」一條,係輯自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一三0。
陳本經過竄改,不足為據;且此條為鄧太後詔中語,據孔廣陶校注本書鈔所引,不應入樂志。
〔二七〕「和熹鄧後稱制」,此句書鈔卷二三引作「太後臨朝」。
〔二八〕「永初二年三月」,此句原無,禦覽卷一一、事類賦卷三引有,今據增補。
〔二九〕「徒杜泠不殺人」,原無「徒」字,禦覽卷六四二引有,今據增補。
「泠」,姚本、聚珍本作「冷」,禦覽卷六四二引作「洽」。
〔三0〕「使輿見」,「輿」字原誤作「興」。
姚本雲:「使輿見。
」聚珍本雲:「便輿見。
」今據改正。
禦覽卷六四二引作「便與見」,「與」字亦誤。
通鑑卷四九雲:永初二年「五月丙寅,皇太後幸雒陽寺,及若盧獄,錄囚徒。
雒陽有囚,實不殺人而被考自誣,羸困輿見。
」胡三省注雲:「輿,箯輿也。
獄囚被掠委困者,以箯輿處之。
」箯輿編竹木為之。
〔三一〕「自理」,此二字禦覽卷六四二引作「白」。
〔三二〕「微疾舉頸,若欲有言」,此二句禦覽卷六四二引作「舉頭若有言」。
〔三三〕「遂信」,姚本同,聚珍本作「遂得申理」,禦覽卷六四二引作「遂得申列」。
〔三四〕「鄧太後嘗體不安」,事在安帝永初三年秋,見範曄後漢書和熹鄧皇後紀。
〔三五〕「豈非天地之應與」,此條孔廣陶校注本書鈔卷九0兩引,一引雲:「以人為代。
」一引雲:「和熹鄧皇後嘗體不安,左右憂惶,至令禱祠,願以身為牲。
後即譴怒止之,後疾遂瘳。
」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九0亦兩引此條,一引雲:「以人為代。
」另一引雲:「鄧太後嘗體不安,左右憂惶,至令禱祠,願以身代牲。
太後聞之,甚怒,即敕令禁止,以為何故乃有此不祥之言。
左右鹹流涕,嘆息曰:『太後臨大病,不自顧,而念兆民。
』後病遂瘳,豈非天地之應與?」其下注「補」字,即謂此條文字已據他書增補。
姚本、聚珍本即據陳刻本輯錄,所不同者,一二字而已。
〔三六〕「自遭大憂」,謂和帝、殤帝卒。
〔三七〕「新野君」,和熹鄧皇後母陰氏。
範曄後漢書安帝紀永初元年載:「六月戊申,爵皇太後母陰氏為新野君。
」又永初四年載:「冬十月甲戌,新野君陰氏薨。
」陰氏卒後謚曰敬君。
「仍」,重也,再也。
〔三八〕「不能自勝」,此條禦覽卷三八六亦引,字句稍略。
範曄後漢書和熹鄧皇後紀雲:「及新野君薨,太後自侍疾病,至乎終盡,憂哀毀損,事加於常。
」又鄧騭傳雲:永初「四年,母新野君寢病,騭兄弟並上書求還侍養。
太後以閶最少,孝行尤著,特聽之,賜安車駟馬。
及新野君薨,騭等復乞身行服,章連上,太後許之。
騭等既還裡第,並居冢次。
閶至孝骨立,有聞當時」。
安思閻皇後〔一〕〔一〕 「安思閻皇後」,名姬,閻暢之女,事詳範曄後漢書卷一0安思閻皇後紀
範曄後漢書和熹鄧皇後紀雲:「諸兄每讀經傳,輒下意難問。
」
禦覽卷一三七引續漢書載和熹鄧皇後事雲:「後七歲讀論語,十二歲通詩,諸兄讀經,輒難問微意,志在書傳。
母非之曰:『當習女工,以供衣服,今不是務,汝當舉博士耶?』後重違母意,則縫綻極女工事,暮夜,私買脂燭讀經傳,宗族內外皆號曰『諸生』。
」可與此互證。
範曄後漢書和熹鄧皇後紀亦有相類記載。
「磄〈石弟〉」,怪石。
「〈石弟〉」與「磃」通。
」類聚卷七九引同,今據校正。
書鈔卷二三引「夢捫天仰嗽」一句,係括引大意。
此句範曄後漢書和熹鄧皇後紀作「乃仰嗽飲之。
」
故堯夢乘龍上天,湯夢布令天下,後皆有天下。
」
範曄後漢書和熹鄧皇後紀雲:「湯夢及天而咶之。
」「咶」與「舐」通。
此句下姚本、聚珍本有「吉不可言」一句,不知從何書輯錄。
範曄後漢書和熹鄧皇後紀有此句。
據範書和熹鄧皇後紀,永元七年,後與諸家子俱選入宮,八年冬,入掖庭為貴人,時年十六。
禦覽卷一三七引續漢書載和熹鄧皇後事雲:「後自入宮,遂博覽五經傳記。
」
後愈稱疾篤,深自閉絕。
……至冬,立為皇後,辭讓者三,然後即位。
手書謝表,深陳德薄,不足以充小君之選」。
聚珍本把此條連綴於下條之後,並注雲此為殤帝延平元年事。
按聚珍本編排失次,注文亦誤。
範曄後漢書和熹鄧皇後紀雲:永元十四年冬,鄧貴人立為皇後。
「是時方國貢獻,競求珍麗之物,自後即位,悉令禁絕,歲時但供紙墨而已。
」通鑑卷四八亦將此事繫於永元十四年,可見鄧後令萬國僅歲供紙墨事在和帝時。
元興元年,和帝卒,葬後,宮人並歸園,馮貴人王赤綬,以未有頭上步搖、環珮,加賜各一具。
見範曄後漢書和熹鄧皇後紀。
釋名釋首飾雲:「步搖,上有垂珠,步則搖動也。
」司馬彪續漢書輿服志下雲:「步搖以黃金為山題,貫白珠為桂枝相繆,一爵九華,熊、虎、赤羆、天鹿、辟邪、南山豐大特六獸,詩所謂『副笄六珈』者。
諸爵獸皆以翡翠為毛羽。
金題,白珠璫繞,以翡翠為華雲。
」
又卷八0二引雲:「和熹後時,新遭大憂,法禁未設,宮中亡大珠一篋,主名不立。
太後乃親自臨見宮人,一一問閱,察其顏色,開示恩信。
宮人盜者,即時首服。
」此條即綜合兩處所引輯錄。
範曄後漢書和熹鄧皇後紀亦略載此事。
通鑑卷四八將此事繫於元興元年十二月殤帝初即位時。
」其下李賢即引此條文字作注。
和熹鄧皇後紀載:殤帝即位,鄧太後臨朝,「常以鬼神難徵,淫祀無福,乃詔有司罷諸祠官不合典禮者。
」由此看來,此句當繫於殤帝延平元年。
而聚珍本繫於下文鄧太後省庶獄,舉冤囚,澍雨大降一條後,以為安帝永初年間事,與史不符。
書鈔卷二三有「不好淫祀」一句,即係東觀漢記鄧太後事。
東漢會要卷五引東觀漢記雲:「鄧太後性不好淫祀。
」
範曄後漢書和熹鄧皇後紀雲:「悉斥賣上林鷹犬。
」通鑑卷四九將此事繫於殤帝延平元年六月。
胡三省注雲:「東都亦有上林苑,在雒陽西。
『斥』,開也,棄也。
」
此句上冠有「東觀記雲:和熹後傳雲」九字,知「下囗尚書曰」雲雲為和熹鄧皇後傳中文字。
」又見通鑑卷四九。
疑此鄧太後命罷黃門鼓吹與範書安帝紀永初元年所載為同一事。
通鑑卷四九胡三省注雲:「漢官儀曰:『黃門鼓吹,百四十五人。
羽林左監主羽林八百人,右監主九百人。
』杜佑曰:「漢代有黃門鼓吹,享宴食舉樂十三曲,與魏代鼓吹、長簫伎錄,並雲絲竹合作,執節者歌。
』」姚本、聚珍本皆未收此條。
聚珍本樂志有「國家離亂,大廈未安,黃門舊有鼓吹,今宜罷去」一條,係輯自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一三0。
陳本經過竄改,不足為據;且此條為鄧太後詔中語,據孔廣陶校注本書鈔所引,不應入樂志。
「泠」,姚本、聚珍本作「冷」,禦覽卷六四二引作「洽」。
姚本雲:「使輿見。
」聚珍本雲:「便輿見。
」今據改正。
禦覽卷六四二引作「便與見」,「與」字亦誤。
通鑑卷四九雲:永初二年「五月丙寅,皇太後幸雒陽寺,及若盧獄,錄囚徒。
雒陽有囚,實不殺人而被考自誣,羸困輿見。
」胡三省注雲:「輿,箯輿也。
獄囚被掠委困者,以箯輿處之。
」箯輿編竹木為之。
」一引雲:「和熹鄧皇後嘗體不安,左右憂惶,至令禱祠,願以身為牲。
後即譴怒止之,後疾遂瘳。
」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九0亦兩引此條,一引雲:「以人為代。
」另一引雲:「鄧太後嘗體不安,左右憂惶,至令禱祠,願以身代牲。
太後聞之,甚怒,即敕令禁止,以為何故乃有此不祥之言。
左右鹹流涕,嘆息曰:『太後臨大病,不自顧,而念兆民。
』後病遂瘳,豈非天地之應與?」其下注「補」字,即謂此條文字已據他書增補。
姚本、聚珍本即據陳刻本輯錄,所不同者,一二字而已。
範曄後漢書安帝紀永初元年載:「六月戊申,爵皇太後母陰氏為新野君。
」又永初四年載:「冬十月甲戌,新野君陰氏薨。
」陰氏卒後謚曰敬君。
「仍」,重也,再也。
範曄後漢書和熹鄧皇後紀雲:「及新野君薨,太後自侍疾病,至乎終盡,憂哀毀損,事加於常。
」又鄧騭傳雲:永初「四年,母新野君寢病,騭兄弟並上書求還侍養。
太後以閶最少,孝行尤著,特聽之,賜安車駟馬。
及新野君薨,騭等復乞身行服,章連上,太後許之。
騭等既還裡第,並居冢次。
閶至孝骨立,有聞當時」。
安思閻皇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