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觀漢記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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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q">〔二八〕「三月」,此句原作「永平二年二月」。

    「永平二年」四字,為避免與上文重出,今刪去。

    「二月」乃「三月」之訛,文選卷一班固兩都賦李善注有一處引作「三月」,卷三張衡東京賦李善注亦引作「三月」,範曄後漢書明帝紀永平二年載:「三月,臨辟雍,初行大射禮。

    」通鑑卷四四同,今據改正。

     〔二九〕「大」,此字原脫,文選卷一班固兩都賦李善注兩引皆有「大」字,又卷三張衡東京賦李善注引亦有「大」字,今據增補。

     〔三0〕「詔曰」,此二字原無,據範曄後漢書明帝紀,下文「元日」雲雲為明帝詔文,此當有「詔曰」二字。

    聚珍本已補入,今從之。

     〔三一〕「十月元日」,此句至「祝噎在後」諸句原無。

    範曄後漢書明帝紀李賢注於明帝詔「令月元日」句下引東觀漢記注雲:「十月元日。

    」書鈔卷六七引雲:「永平二年元日,始尊事三老,兄事五更,朕親袒割牲,祝哽在前,祝咽在後。

    」又引雲:「明帝永平二年元日,始尊事三老,兄事五更,安車〈車耎〉輪。

    」又引雲:「永平二年元日,始尊事三老,兄事五更。

    」文選卷三張衡東京賦李善注引雲:「永明二年詔曰:『十月元日,始尊事三老,兄事五更,朕親袒割牲。

    』」「永明」乃「永平」之訛。

    此段文字即綜合以上諸書所引增補。

     〔三二〕「尊事三老,兄事五更」,禮記文王世子雲:「遂設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焉。

    」鄭玄注:「三老、五更各一人也,皆年老更緻仕者也,天子以父兄養之,示天下之孝悌也。

    」司馬彪續漢書禮儀志劉昭注引盧植禮記注雲:「選三公老者為三老,卿大夫中之老者為五更。

    」漢書禮樂志雲:「養三老、五更於辟雍。

    」 〔三三〕「祝哽在前,祝噎在後」,範曄後漢書明帝紀李賢注雲:「老人食多哽噎,故置人於前後祝之,令其不哽噎也。

    」司馬彪續漢書禮儀志載養三老、五更之儀雲:「養三老、五更之儀,先吉日,司徒上太傅若講師故三公人名,用其德行年老者一人為老,次一人為更也。

    皆服都紵大袍單衣,皁緣領袖中衣,冠進賢,扶王杖。

    五更亦如之,不杖。

    皆齋於太學講堂。

    其日,乘輿先到辟雍禮殿,禦坐東廂,遣使者安車迎三老、五更。

    天子迎於門屏,交禮,道自阼階,三老升自賓階。

    至階,天子揖自禮。

    三老升,東面,三公設幾,九卿正履,天子親袒割牲,執醬而饋,執爵而酳,祝鯁在前,祝饐在後。

    五更南面,公進供禮,亦如之。

    」 〔三四〕「三老常山李躬」,此下三句原無,書鈔卷六七引東觀漢記雲:「明帝紀雲:『永平二年詔曰:「三老常山李躬,年耆學明。

    」』」又唐類函卷四九引雲:「三老常山李躬,年耆學明,以二千石祿養終身。

    」此下三句即據二書所引增補。

    聚珍本有李躬傳,輯入「三老常山李躬」雲雲三句。

    書鈔卷六七已明言此為明帝紀語,聚珍本不編於明帝紀,而置於李躬傳,失之。

     〔三五〕「五更沛國桓榮」,此下四句原無,書鈔卷六七引雲:「明帝永平二年詔曰:『五更沛國桓榮,以尚書教朕十有餘年,其賜爵關內侯,食邑五千戶。

    』」今據增補。

    本書桓榮傳亦載此詔,文字大同小異。

    範曄後漢書明帝紀永平二年載:「冬十月壬子,幸辟雍,初行養老禮。

    詔曰:『光武皇帝建三朝之禮,而未及臨饗。

    眇眇小子,屬當聖業。

    閒暮春吉辰,初行大射;令月元日,復踐辟雍。

    尊事三老,兄事五更,安車〈車耎〉輪,供綏執授。

    侯王設醬,公卿饌珍,朕親袒割,執爵而酳。

    祝哽在前,祝噎在後。

    ……三老李躬,年耆學明。

    五更桓榮,授朕尚書。

    詩曰:「無德不報,無言不酬。

    」其賜榮爵關內侯,食邑五千戶。

    三老、五更皆以二千石祿養終厥身。

    ……』」是此所輯詔語多所脫佚。

     〔三六〕「甲子,上幸長安」,文選卷一班固兩都賦李善注引雲:「永平二年十月,西巡,幸長安。

    」與此略有不同。

    卷三張衡東京賦李善注引雲:「永明二年十月,幸長安,祠高廟。

    」「永明」乃「永平」之訛。

     〔三七〕「歷覽館舍邑居舊處」,此句禦覽卷四六七引作「歷覽宮館舊處」。

    範曄後漢書明帝紀永平二年十月載:「甲子,西巡狩,幸長安,祠高廟,遂有事於十一陵。

    歷覽館邑,會郡縣吏,勞賜作樂。

    」 〔三八〕「有縣三老大言」,此句惠棟後漢書明帝紀補注卷二引作「時有縣三老上章雲」。

    此句至「臣七驩喜」諸句原無,禦覽卷四六七引,今據增補。

    聚珍本亦輯錄此段文字,字句全同。

     〔三九〕「帝令上殿」,此句至「削章不如飽飯」諸句原無。

    書鈔卷一二九引雲:「明帝時,至長安,有縣三老上章雲:『見陛下甚喜。

    』帝令上殿,欲觀上衣,因舉虎頭衣以畏三老。

    」又卷一四四引雲:「顯宗西巡,三老懷章大言。

    上曰:『屬者所言我堯,削章不如飽飯。

    』」今據二處所引增補。

     〔四0〕「十一月」,此句至「悉令侍祠」諸句原無,類聚卷三八引,今據增補。

    此段文字禦覽卷五二六亦引,字句微異。

    範曄後漢書明帝紀永平二年載:「十一月甲申,遣使者以中牢祠蕭何、霍光。

    」 〔四一〕「祠」,禦覽卷五二六引同,聚珍本作「祀」。

     〔四二〕「永平三年詔曰」,「三年」原誤作「二年」,範曄後漢書明帝紀雲:永平「三年春正月癸巳,詔曰:『朕奉郊祀,登靈臺,見史官,正儀度』」雲雲。

    是此詔在永平三年,今據改正。

    聚珍本把此詔輯入永平二年,不可信。

     〔四三〕「春二月」,此句至「或以德顯」諸句原無,聚珍本有,今據增補。

    文選卷四0任昉到大司馬記室牋李善注引雲:「明帝冊曰:『剖符封侯,或以德顯。

    』」疑聚珍本即據此輯錄,又依文意略有增補。

     〔四四〕「圖二十八將於雲臺」,通鑑卷四四明帝永平三年二月載:「帝思中興功臣,乃圖畫二十八將於南宮雲臺,以鄧禹為首,次馬成、吳漢、王梁、賈復、陳俊、耿弇、杜茂、寇恂、傅俊、岑彭、堅鐔、馮異、王霸、朱祜、任光、祭遵、李忠、景丹、萬脩、蓋延、邳肜、銚期、劉植、耿純、臧宮、馬武、劉隆。

    又益以王常、李通、竇融、卓茂,合三十二人。

    馬援以椒房之親,獨不與焉。

    」胡三省注雲:「雲臺功臣之次,以鄧禹、吳漢、賈復、耿弇、寇恂、岑彭、馮異、朱祜、祭遵、景丹、蓋延、銚期、耿純、臧宮、馬武、劉隆為一列,馬成、王梁、陳俊、杜茂、傅俊、堅鐔、王霸、任光、李忠、萬脩、邳肜、劉植、王常、李通、竇融、卓茂為一列。

    此序其次,不與前史合。

    」 〔四五〕「秋八月」,此句至「以應圖讖」諸句原無。

    範曄後漢書明帝紀永平三年載:「秋八月戊辰,改大樂為大予樂。

    」李賢注雲:「尚書琁機鈐曰:『有帝漢出,德洽作樂名予。

    』故據琁機鈐改之。

    」文選卷一班固兩都賦李善注引東觀漢記雲:「孝明詔曰:『琁璣鈐曰:「有帝漢出,德洽作樂名雅。

    」』會明帝改其名,郊廟樂曰太子樂,正樂官曰太子樂官,以應圖讖。

    」「雅」字乃「予」字之訛,「太子樂」乃「太予樂」之訛,「太子樂官」乃「太子樂官」之訛。

    今據文選李善注所引輯補,又參酌範書明帝紀增補「秋八月」三字。

    文選卷四六顏延年三月三日曲水詩序李善注引雲:「孝明詔曰:『正大樂官曰大予樂官。

    』」字句較略。

    此段文字聚珍本輯作「秋八月,詔曰:『尚書璇璣鈐曰:「有帝漢出,德洽作樂名予。

    」其改郊廟樂曰大予樂,樂官曰大予樂官,以應圖讖。

    』」所輯字句多有改易。

     〔四六〕「郊廟樂曰太予樂」,通鑑卷四四胡三省注引蔡邕禮樂志雲:「漢樂四品,一曰太予樂,典郊廟、上陵殿諸食舉之樂。

    二曰周頌雅樂,典辟雍、饗射、六宗、社稷之樂。

    三曰黃門鼓吹,天子所以宴樂群臣。

    四曰短簫鐃歌,軍樂也。

    」 〔四七〕「十月」,此句上原有「三年」二字,與上複出,今刪去。

     〔四八〕「步行觀部署」,「行觀」二字原誤倒,姚本、聚珍本作「行觀」,又書鈔卷一四0引雲:「明帝幸南陽,所在見吏勞賜,步行觀部署,不用輦。

    」亦作「行觀」,今據改正。

    書鈔卷一六引雲:「歷覽宮觀,步觀部署。

    」與此有異。

     〔四九〕「不用輦」,此句下聚珍本尚有「車」字。

    禦覽卷四三一引雲:「明帝行部署,不用輦晝,甲夜乃解,偃讀眾書,乙夜盡寢,先五鼓起,率常如此。

    」「晝」乃「車」之訛。

     〔五0〕「甲夜讀眾書」,「讀」字晏元獻公類要卷九引作「觀」。

    書鈔卷一二引「甲夜讀書」一句。

     〔五一〕「四年」,此句至「以祈農事」諸句原無,文選卷三張衡東京賦李善注引,今據增補。

    範曄後漢書明帝紀雲:永平「四年春二月辛亥,詔曰:『朕親耕藉田,以祈農事。

    京師冬無宿雪,春不燠沐,煩勞群司,積精禱求。

    而比再得時雨,宿麥潤澤。

    其賜公卿半奉。

    有司勉遵時政,務平刑罰。

    』」此所引刪削頗多。

     〔五二〕「藉田」,範書明帝紀李賢注引五經要義雲:「天子藉田,以供上帝之粢盛,所以先百姓而緻孝敬也。

    藉,蹈也。

    言親自蹈履於田而耕之。

    」 〔五三〕「趙王栩會鄴」,此句原誤作「徽趙王會鄴」。

    聚珍本不誤,今據改正。

    範曄後漢書明帝紀雲:永平五年「冬十月,行幸鄴,與趙王栩會鄴」。

    此句下聚珍本有「常山」二字,係衍文。

     〔五四〕「六年」,此句至「以備器用」諸句原無,聚珍本有,今據增補。

    文選卷一班固兩都賦李善注僅引「永平六年,廬江太守獻寶鼎,出王雒山」三句,又引「明帝曰:『太常其以初祭之日,陳鼎於廟,以備器用』」四句。

    「初祭」乃「礿祭」之訛。

    範曄後漢書明帝紀永平六年載:「二月,王雒山出寶鼎,廬江太守獻之。

    夏四月甲子,詔曰:『昔禹收九牧之金,鑄鼎以象物,使人知神姦,不逢惡氣。

    遭德則興,遷於商、周。

    周德既衰,鼎乃淪亡。

    祥瑞之降,以應有德。

    方今政化多僻,何以緻茲?易曰鼎象三公,豈公卿奉職得其理邪?太常其以礿祭之日,陳鼎於廟,以備器用。

    ……』」 〔五五〕「易鼎足象三公」,通鑑卷四五胡三省注:「三公鼎足承君,故雲然。

    此蓋易緯之辭。

    」按易鼎卦九四爻辭雲:「鼎折足,覆公餗。

    」又繫辭下雲:「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謀大,力小而任重,鮮不及矣。

    』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兇。

    』言不勝其任也。

    」此即括引易文大意,非出易緯。

     〔五六〕「礿祭」,爾雅釋天雲:「夏祭曰礿。

    」 〔五七〕「七年」,此句至「奉觴上壽」三句原無,禦覽卷九八五引,今據增補。

     〔五八〕「八年十月」,袁宏後漢記卷一0雲「八年冬十一月」,月份有誤。

     〔五九〕「赦」,聚珍本作「詔」。

     〔六0〕「尚書僕射持節詔三公」,「持」字原誤作「待」,聚珍本不誤,今據改正。

    範曄後漢書明帝紀永平八年十月載:「丙子,臨辟雍,養三老、五更。

    禮畢,詔三公募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減罪一等,勿笞,詣度遼將軍營,屯朔方、五原之邊縣,妻子自隨,便占著邊縣。

    父母同產欲相代者,悉聽之。

     其大逆無道殊死者,一切募下蠶室。

    亡命者令贖罪各有差。

    凡徙者,賜弓弩衣糧。

    」 〔六一〕「九年,詔為四姓小侯置學」,此二句原無,聚珍本有,禦覽卷六一三亦引,今據增補。

    範曄後漢書明帝紀永平九年載:「為四姓小侯開立學校,置五經師。

    」張酺傳載:「永平九年,顯宗為四姓小侯開學於南宮,置五經師。

    酺以尚書教授,數講於禦前。

    」通鑑卷四五明帝永平九年載:「帝崇尚儒學,自皇太子諸王侯及大臣子弟、功臣子弟,莫不受經。

    又為外戚樊氏、郭氏、陰氏、馬氏諸子立學於南宮,號四姓小侯。

    置五經師,搜選高能以授其業。

    」外戚樊氏、郭氏、陰氏、馬氏諸子以非列侯,故稱「小侯」。

    東漢會要卷一八「小侯」條注雲:「顏氏家訓謂以小年獲封,故曰『小侯』。

    」可備一說。

     〔六二〕「十年閏月」,此年閏四月。

    聚珍本作「十年夏閏四月」。

     〔六三〕「以日北至」,原無「北」字,聚珍本有。

    範曄後漢書明帝紀雲:「日北至。

    」今據增補「北」字。

    範書明帝紀李賢注雲:「北至,夏至也。

    」 〔六四〕「祠」,水經注卷二八引作「祀」。

     〔六五〕「弟子」,聚珍本作「子弟」,禦覽卷五八0引同。

     〔六六〕「鹿鳴」,詩小雅中的一篇,為宴群臣嘉賓之作。

    毛詩鹿鳴序雲:「鹿鳴,燕群臣嘉賓也。

    既飲食之,又實幣帛筐篚,以將其厚意,然後忠臣嘉賓,得盡其心矣。

    」 〔六七〕「上自禦塤箎和之」,明帝幸南陽,自禦塤箎事,書鈔卷一二、卷一六、卷八二,禦覽卷五八0亦引,又書鈔卷一一一兩引,字句或詳或略。

    「塤」,風俗通義聲音篇雲:「世本:『暴辛公作塤。

    』詩雲:『天之誘民,如塤如箎。

    』塤,燒土為也,圍五寸半,長三寸半,有四孔,其二通,凡為六孔。

    」「箎」,風俗通義聲音篇雲:「世本:『蘇成公作箎。

    』管樂,十孔,長尺一寸。

    詩雲:『伯氏吹塤,仲氏吹箎。

    』」 〔六八〕「嘉賓」,水經注卷二八引作「賓客」。

    按「嘉賓」二字義長。

     〔六九〕「至南頓」,原誤作「至頃」,聚珍本不誤,今據改正。

    範曄後漢書明帝紀永平十年夏四月閏月載:「閏月甲午,南巡狩,幸南陽,……還,幸南頓,勞饗三老、官屬。

    」 〔七0〕「牛被野」,「牛」字下聚珍本有「羊」字。

     〔七一〕「十二年」,此句至「置永昌郡」諸句原無,文選卷一班固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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