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暗惑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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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停舂相之音;在鄰伍者,尚申匍匐之救。

    而為其子者,方對局求決,舉杯酣暢。

    但當此際,曾無感恻,則心同木石,志如枭獍者,安有既臨泉穴,始知摧恸者乎?求諸人情,事必不爾。

    又孝子之喪親也,朝夕孺慕,鹽酪不嘗,斯可至于癯瘠矣。

    如甘旨在念,則筋肉内寬;醉飽自得,則饑膚外博。

    況乎溺情〈犭屯〉酒,不改平素,雖複時一嘔恸,豈能柴毀骨立乎?蓋彼阮生者,不修名教,居喪過失,而說者遂言其無禮如彼。

    又以其志操本異,才識甚高,而談者遂言其至性如此。

    惟毀及譽,皆無取焉。

     又《新晉書·王祥傳》曰:祥漢末遭亂,扶母攜弟覽,避地廬江,隐居三十餘年,不應州郡之命,母終,徐州刺史呂虔檄為别駕,年垂耳順,覽勸之,乃應召。

    于時,寇賊充斥,祥率勵兵士,頻讨破之。

    時人歌曰:"海、沂之康,實賴王祥。

    "年八十五,太始五年薨。

     難曰:祥為徐州别駕,寇盜充斥,固是漢建中徐州未清時事耳。

    有魏受命凡四十五年,上去徐州寇賊充斥,下至晉太始五年,當六十年已上矣。

    祥于建安中年垂耳順,更加六十載,至晉太始五年薨,則當年一百二十歲矣。

    而史雲年八十五薨者,何也?如必以終時實年八十五,則為徐州别駕,止可年二十五六矣。

    又雲其未從官已前,隐居三十餘載者,但其被檄時,止年二十五六,自此而往,安得複有三十餘年乎?必謂祥為别駕在建安後則徐州清晏,何得雲"于時,寇賊充斥,祥率勵兵士頻讨破之"乎?求其前後,無一符會也。

     凡所駁難具列如右。

    蓋精《五經》者,讨群儒之别義。

    練《三史》者,征諸子之異聞。

    加以探赜索隐,然後辨其纰缪。

    如向之諸史所載則不然,何者?其叙事也,惟記一途,直論一理,而矛盾自顯,表理相乖。

    非複牴牾,直成狂惑者爾!尋茲失所起,良由作者情多忽略,識惟愚滞。

    或采彼流言,不加铨擇;或傳諸缪說,即從編次。

    用使真僞混淆,是非參錯。

    蓋語曰:君子可欺不可罔。

    至如邪說害正,虛詞損實,小人以為信爾,君子知其不然。

    又語曰:盡信書不如無書。

    蓋為此也。

    夫書彼竹帛,事非容易,凡為國史,可不慎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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