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朝聖諭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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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諳」原作「識」,據朱氏國朝典故本、東裡文集本改。

    )然其心感陛下超擢之恩,欲圖報效。

    古人有言:『主聖則臣直。

    』惟陛下容之,不然進言者將懼矣。

    」上雖不罪謙,然臨朝之際,數形於詞氣。

    又數日,上禦奉天門,臣士奇獨奏事,因進曰:「陛下頒詔求言,言不當者不罪。

    弋謙不曉事,激聖怒,數日朝臣皆悚,反相與以言為戒。

    今遠近朝覲之臣皆集闕下,目見而口傳,將謙之名愈彰,而朝廷受不容直言之謗。

    」上惕然曰:「此事固是朕不能容,如呂震等迎合以益吾過。

    自今吾不復言謙。

    」遂免謙朝參,令專坐司視事。

    自是一月餘,朝臣言事者少。

    上特召臣士奇諭曰:「爾料事不虛。

    自免弋謙朝,言者不至,豈果無事可言?」對曰:「臣下孰不欲進言納忠?惟在上寬容以來之。

    」上曰:「朕非怒謙言事,但其言亦有矯激過實者。

    爾可諭眾人以朕之實心。

    」對曰:「此非臣言所能使之信,必得璽書親諭之,乃見聖德之實。

    」遂令臣就榻前書敕引過,命弋謙如舊朝參,令百官言事毋以謙為戒。

    因諭臣士奇曰:「朕有過不難於改,雖一時不能容,然終知悔。

    爾知朕心,無吝於言也。

    」未幾,有言中官謝安四川伐木虐民者,於是召弋謙諭曰:「爾本清鯁之臣,朕今取清鯁用爾。

    」遂陞謙副都禦史,賜鈔千緡,馳驛詣四川罷伐木之役,并糾察安等。

     洪熙元年四月,有旨:「鄒濟、徐善述、王汝玉皆贈官、賜謚,宜建祠於墓,四時賜祭。

    」臣士奇言於上曰:「禮貴得中,朝廷惟宗廟以四時享,社稷、孔子皆春秋二祀。

    濟等雖有舊勞,不得過社稷、孔子而與宗廟等。

    」上曰:「吾過矣,過矣。

    誠念其舊勞不能忘,故率爾下令而不覺其過,今賴爾正此失。

    」對曰:「先儒有言:『周公之功固大,皆臣子之分所當為。

    』何況濟等。

    」上曰:「然。

    」遽召禮部改春秋祭。

    蓋上未嘗有固,必心徙義遷善,速於轉圜雲。

     上自少侍太祖皇帝,明於星象。

    臣士奇侍監國時,間以教臣,曰:「宋、元儒者多曉習,不可忽也。

    」元年四月中,尚書蹇義、夏原吉、楊榮及臣士奇奏事奉天門畢,上問:「夜來星變曾見否?」皆對曰:「未見。

    」上曰:蹇三人雖見不能知,士奇當知之。

    」對曰:「臣愚,亦不能知。

    」(「對曰臣愚」,「臣」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東裡文集本補。

    )上曰:「天之命矣。

    」嘆息而起。

    又明日,早朝罷,召蹇義、臣士奇至奉天門,諭曰:「監國二十年為饞慝所搆,心之艱危吾三人共之。

    賴皇考仁明,得遂保全。

    」言已泫然。

    義、士奇亦流涕。

    臣士奇對曰:「今已脫險即夷,皆先帝之賜,陛下之誠之效,更不煩聖明多慮。

    」上曰:「即吾去世後,誰復知吾三人同心一誠。

    」遂出二敕、二印賜兩人。

    臣士奇得「楊貞一」印,敕曰雲雲。

    皆拜受而退。

    蓋踰月宮車宴駕矣,嗚呼,哀哉! 璽書附:「敕少傅、兵部尚書兼華蓋殿大學士楊士奇:往者,國家肇建兩京,政務方殷,朕膺監國之命,卿以翰林親臣兼職春坊,留侍左右,贊助庶務,敷答章奏。

    籌畫之際,適中為難,朕恒以為慮,尚賴卿一二臣僚同心合德,徇國忘身,屢歷艱虞,曾不易志。

    及朕嗣位以來,嘉謀嘉猷入告于內,期予于治,以惠黎元,正國無貳,簡在朕心。

    茲以己意創製『楊貞一』印一枚賜卿,(「茲以己意創製楊貞一印一枚賜卿」,「枚」原作「敕」,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改。

    )用藏于家,傳之後世,惟卿子孫由是知卿克緻顯榮不易,惟艱思保守之。

    惟朕之子孫亦由是知卿弼朕之功,以保全爾子孫,與國鹹休,永世無斁。

    詩曰:『無言不酬,無德不報。

    』又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

    』尚克交修,以成明良之譽。

    故敕。

    勤民之璽 洪熙元年四月十五日」(「洪熙元年四月十五日」九字原在下文按語後,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改。

    ) 皇上憫恤民窮,召大學士楊士奇等,令草詔免稅糧之半及罷官買。

    左右言:「地方千餘裡,其間未必盡無收,亦宜分別,庶不濫恩。

    」上曰:「恤民寧過于厚?為天下主,寧與民寸寸計較耶?」 按:仁廟履極未久,而所行無非仁民之政。

    且從善轉圜,改過不吝,規摹宏遠,事事可為後世法。

    求之前代,商高宗、周成康匹休,漢文帝、宋仁宗未足多也。

    惜乎享國太淺,民之無祿,痛哉! 元年五月,禮部引郡縣歲貢生入奏,請如例翰林出題考試。

    上召士奇至奉天門,諭之曰:「監生之不可用,皆由翰林不嚴試所緻,此弊已數十年,非一朝夕之故,今不可復循舊弊,必嚴試之。

    即其中皆下,惟得一人亦可;(「惟得一人亦可」,「得」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清勝朝遺事二編本補。

    )即皆無可取,亦不妨,但須得實才。

    」上又言:「科舉弊亦須革。

    」臣士奇對曰:「科舉須兼取南北士。

    」上曰:「北人學問遠不逮南人。

    」對曰:「自古國家兼用南北士,長才大器多出北方,南人有文多浮。

    」上曰:「然將如何試之?」對曰:「試卷例緘其姓名,請今後於外書「南北」二字,(「請今後於外書南北二字」,「於」字原無,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清勝朝遺事二編本補。

    )如一科取百人,南取六十,北取四十,則南北人才皆入用矣。

    」上曰:「北士得進,則北方學者亦感發興起。

    往年隻緣北士無進用者,故怠惰成風。

    汝言良是,往與蹇義、夏原吉及禮部計議各處額數以聞。

    」議定未上,會宮車宴駕。

    宣宗皇帝嗣位,遂奏淮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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