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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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麓川之役 英宗正統二年冬十月,雲南麓川宣慰司思任叛,侵南甸州。

    洪武中,麓川思倫發内附,授麓川宣慰。

    按思倫所居本麓川地,與緬接境,皆在金沙江之南,在元為平緬宣慰司,思倫不言麓川,蓋已 據緬為己有。

    洪武中,大兵下雲南,改平緬為麓川平緬軍民宣慰司,麓川之名始見。

    至二十九年,平緬入貢,更立宣慰司,不相混一。

    未幾思倫叛,黔國公沐英讨平之。

    其後失官,改孟養宣慰使,以刁氏代之。

    正統初,宣慰使刁賓玉弱不能輯諸夷,思倫發次子思任者狡狯俞父兄,差發金銀,不以時納,朝廷稍優容之。

    會緬甸危,思任侵有其地,遂欲盡複父所失故地,于是擁衆叛于麓川。

    先是,侵孟定、灣甸,大殺掠,雲南總兵黔國公沐晟以聞。

    至是複侵南甸州土官刁貢罕地,命沐晟遣官赍金牌信符,谕還所侵地,思任不奉诏。

     三年冬十二月,思任侵掠騰沖、南甸,略取孟養地,刁賓玉奔永昌,死,無嗣。

    思任屠騰沖,據潞江,仍自稱曰“法”。

    “法”,滇王号也,中國遂訛為思任發雲。

    事聞,上遣刑部主事楊甯往谕之,不服。

     四年春正月,命鎮守雲南黔國公沐晟、左都督方政、右都督沐■率師讨思任發,太監吳誠、曹吉祥監軍。

    兵至金齒,思任發遣其将緬簡斷江立栅而守,師不得渡。

    初,思任未叛時,刁賓玉嘗遣詣晟,晟兒畜之。

    至是晟遣指揮車琳等谕之降,思任佯許諾,晟信之,無渡江意。

    刑部主事楊甯曰:“不可。

    兵未加,稱降,此詐也。

    懼有後悔。

    ”晟不從,檄甯督饷金齒。

    賊将緬簡數挑戰,政怒,造舟六十艘,欲渡江。

    晟不可,政不勝憤,夜獨率其麾下渡擊緬簡,走之,破賊栅。

    賊奔景罕寨,指揮唐清擊敗之,指揮高遠等又追敗之高黎共山下。

    共斬三千餘級,乘勝深入,逼思任上江。

    上江,賊重地也。

    遠攻疲甚,求援于晟。

    晟怒其違即制渡江,不遣。

    久之,以少兵往,至夾象石不進。

    政渡江追至空泥,知晟不力援已,賊伏兵四起,出象陣沖擊,乃遣其子瑛還曰:“若急歸,吾死分也。

    ”遂策馬突陣死,軍殲焉。

    晟聞敗,适春暮,慮瘴發,遂焚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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