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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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下罷。

     斡離不(改作斡裡雅布)攻中山府詹度禦之攻之不克。

     二十二日己未除宇文虛中等指揮。

     三省樞密院同奉聖旨宇文虛中除保和殿大學士充河北河東宣谕使其請給人從依見宰執例施行不得辭避日下受告。

    又奉禦筆應内外紫衣師号并特旨等度牒并仍舊給降。

    又奉聖旨王永從願自辦本家糧食斛百萬貫石措置赴阙體國助軍宜加獎擢可先次與轉一官候措置般運足辦取旨不次褒擢三省樞密院。

    又奉聖旨姚古差充京畿輔郡兵馬制置使兼都統制王蕃除寶文閣學士充畿輔郡兵馬制置副使兼都統制陝西刷兵令王蕃限一日選官具名申尚書省。

     謀南幸。

     金人敗盟(删此二字)分兵兩道入寇(改作南下)其一以斡離不(改作斡裡雅布)為帥寇(改作薄)燕山郭藥師叛燕山諸郡皆陷遂犯(改作侵)河北所謂二太子者是也。

    其一以國相粘罕(改作尼堪)為帥寇(改作趨)河東李嗣本叛忻代失守遂圍太原所謂國相者是也。

    朝廷聞賊(改作敵)兵逼近始遣李邺借給事中奉使講和召天下勤王之師。

    且命皇太子為開封牧宰相日赴都堂聚議易置東南之地宰臣具舟楫運寶貨為東下計(上命所以踵前迹以賜東宮删注十一。

     字)。

    又有司已擇二十六日視開封牧事而二十三日會内禅矣。

    。

     又曰:初粘罕(改作尼堪)之犯(改作入)境也。

    茹越寨得虜(改作金)之牒文及開拆乃檄書其言不遜(删此二字)所不忍言貫得之歸與大臣議恐傷天子意而不敢奏時。

    又議下诏求言而诏本數改易未欲下也。

    (貫奉命乃宣撫河北河東諸路及其遁也。

    無上命而遽還宰相樞府鹹不能诘方引之都堂共商議下求言诏。

    又不召翰林學士乃用貫參謀字文虛中撰辭大凡皆不正)李丞相邦彥謂不。

    若以檄書進用激聖意冀得求言之诏亟下爾二十三日早大臣於宣和殿中以檄書進呈上果涕下無語但曰:休休卿等晚間來商量是晚大臣既再對於玉華而宇文虛中與吳敏适亦步亦趨請對上謂大臣曰:卿等可候引虛中及敏對罷卻來相見虛中對後次敏見遂及禅議上因留敏於外少俟複召大臣忽氣塞不省墜禦床下近臣忽呼左右扶舉僅得就保和殿之東閣群臣共議以再進湯藥俄少蘇因舉臂索紙筆上以左手寫曰:我已無半邊也。

    如何了得大事大臣無語。

    又書諸公如何。

    又不語耶左右顧無應者遂自《書》曰:皇太子某其(删此字)可即皇帝位予以教主道君退處龍德宮。

    又謂吳敏朕自拔擢今日不負朕可呼來作诏禅位诏敏辭也。

    時敏草诏進入上手指其後曰:自此可稱予遂召東宮來視疾至則大臣當榻前谕旨以禦袍衣之東宮因頓首辭。

    且謂之(二字改作曰:)受則不孝矣。

    舉體自撲終不敢當因亦得疾太上。

    又命召中宮至同加敦谕曰:官家老矣。

    君夫婦欲以身托汝也。

    猶力辭上堅命立之是為孝慈淵聖皇帝初敏見建牧深以為未快必一切付之而後可時太上意切於避狄(改作敵)故敏适以是晚對因得進言促成大計謂必付托之重而後可去故太上尤善之遂内禅。

     賜進士出身頭品頂戴四川等處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清苑許涵度校刊。

     ※卷二十五校勘記。

     公謂統制來承慶(來一作朱)方城未陷(誤作未成)我八葉世守之家(葉誤作十年)未嘗逼而攻之(攻誤作過)減掖庭用度(脫庭字)請照舊法施行(照誤作寶)既再對於玉華閣(脫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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