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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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入燕城即令遠駐兵馬本堅守信約應夾攻者事皆有迹可考不待理辯今承來書燕地州縣稅賦欲行拘收不特事非元約。

    又非近所計議自古及今稅賦随地況遠隔關塞民戶。

     如何般運於理本難允應重念萬裡交歡逾海遣使積年於此信聘往還情意已笃義當勉從所谕以成交好今特許每歲别交銀絹以代燕地稅賦令良嗣等前去定議并契丹舊交銀絹并合自今來計議畢日為始所有彼此遣使特賀禮正旦等事侯計議畢議定發遣月日受理去處其銀絹交割處所分立界至等事續議畫定候屬春和茂膺天福今差龍圖閣直學士大中大夫趙良嗣朝散郎充顯谟閣待制周武仲充國信使副及差馬擴充計議使有少禮物具諸别幅專奉書陳賀兼謝不宣。

     二十五日已卯趙良嗣至金人軍前議銀絹代稅賦定數金人并言課程除歲币外要增添一百萬貫并以貨物充折令回宣撫司申聞候報。

     燕雲:奉使錄曰:是日良嗣至軍前於城西南一廢寺中安泊見虜酋(改作金主)令譯者傳言收下燕京遣使賀功甚好不知大宋皇帝實歡喜否對以兩朝共力讨伐契丹今已得燕實為慶事本朝皇帝聖心喜悅所以遣良嗣武仲充賀功使副阿骨打(改作阿固達)及其下諸酋長(改作将帥)大喜繼令繹者問别有無奏陳言語開陳稅賦一事即非元約。

    又非近所計議本難相從朝廷大臣議論皆以謂不可(惟主上聖斷就出金元蓋)欲成就交好特許别交銀絹以代稅賦專遣某等來定議然稅賦所出須要贍養軍民須以分數酌中參定方可了絕兀室(改作烏舍)雲:此不難據燕地所出稅賦并課程計數兌換自然不錯某等對以國書内止言稅賦今日卻并課程言之,豈有此理卻雲:所謂稅者商稅鹽稅諸般皆是也。

    對以稅賦課程自是兩事其理甚明兼前番臨時曾言夏稅秋賦如碎雜豆油之類如何般運設。

    若本朝委曲從之莫須拆當元帥與郎君皆言甚好此本為稅賦元不曾說及課程卻。

    又生此一節況自來與契丹五十萬銀絹皇帝聖意甚厚欲成交好盡數許了巳是煞多今來。

    又将銀絹折當稅賦一定之後不論兇荒水旱每年依例送來如是酌中方可成合兀室(改作烏舍)出文字二件一件言稅賦二百年舊額每歲出緍錢四十萬後來新額四百馀萬一件通課程約六百萬貫卻待以多少銀絹代之良嗣答以燕地褊狹,豈有元約額隻四十萬貫後來便頓增許多承平時鬥粟不過百錢今兵火荒歉凋殘之馀鬥粟千錢自應十倍,豈可以此為定兀室(改作烏舍)雲:貴朝國書内既言别交銀絹以代稅賦必有定數請分明。

     說破良嗣出禦筆十萬之數言之兀室(改作烏舍)雲:十分未有一分燕地稅賦共收六百萬貫。

    且如舊與契丹銀絹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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