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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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日,濟州父老、軍民以萬計,詣大元帥府,言:『本州四旁,望見城中紅光滿天,乞王正位于濟。

    』時曹勳自河北軍前竄歸,詣大元帥府,進太上皇帝禦衣,上有禦劄曰:『便可即真,來救父母。

    』又令谕王往曾密賜馬價珠子合,及王密啟欲決河灌敵人語為質驗。

    宣和皇後以金環寄王,及傳王再出使日,有宮女招兒,見金甲神人擁衛事。

    王恸哭拜受,由是決意趨應天。

    庚午,太後禦内東門小殿,垂簾聽政。

    邦昌以太宰退處資善堂。

    群臣詣祥曦殿,起居太後畢,邦昌服紫袍,獨班歸兩府幕次。

    自僭位号至是,凡三十三日,不禦正殿,不受常朝,不山呼。

    見百官稱『予』,不稱聖旨,手诏則曰手書。

    至于禁中諸門,悉緘鎖,題以『臣邦昌謹封』。

     壬申,在京文武百官上表康王勸進,宗澤亦以狀申請,王深拒之。

    甲戌,太後告天下書曰[4]:『比以敵國興師,都人失守,祲纏宮阙,既二帝之蒙塵;誣及宗枋,思三靈之改蔔。

    衆恐中原之無統,姑令舊弼以臨朝。

    扶九廟之傾危,免一城之慘酷。

    乃以衰癃之質,起于閑廢之中。

    迎置宮闱,進加位号。

    舉欽聖已還之典[5],成靖康欲複之心。

    永言運數之屯,坐視家邦之覆。

    撫躬獨在,流涕何從!緬惟藝祖之開基,實自高穹之眷命。

    曆年二百,人不知兵;傳序九君,世無失德。

    雖舉族有北轅之釁,而敷天同左袒之心。

    眷賢王越居近服,已狥群臣之請,俾膺神器之歸。

    繇康邸之舊藩,嗣宋朝之大統。

    漢家之厄十世,宜光武之中興;獻公之子九人,惟重耳之尚在。

    茲為天意,夫豈人謀?尚期中外之協心,同定安危之至計,庶臻小愒[6],漸底丕平。

    用敷告于多方,其深明于吾志!』是日,大元帥府約束:『比金兵邀請,二聖北去,已星夜措置邀迎外,敵人先于三月七日,抑逼宰臣張邦昌僭稱僞号。

    今來邦昌奉寶退避,所有八日已後稱中原旨事,并不得施行,差到官不許上。

    如有阙官,即具申差。

    自今後凡有公事,并須申禀帥府與決。

    如有奸詐僞冒、可疑文字,并申審。

    』以顔岐為參議官,滕康、周望為紀室。

    李綱傳檄京師與湖南路安撫使郭三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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