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四十九

關燈
死扞拒,不令出,傅留宿門下。

    初,太子将出,人情洶洶。

    瓊慮變生,以危言聾衛士,然後益兵擁衛以出,于是召百官會議。

    相視久之,計無所出。

    衆曰:『今日當勉強應命,舉在軍前者一人。

    』時都城先哄傳:金中已定立張邦昌為大楚皇帝,都金陵。

    抑令城中官員、父老、僧道簽狀推舉。

    若不從,便屠城。

    尚書左司員外郎宋齊愈适自外至,或問以敵意所主,齊愈寫『張邦昌』三字示之。

    既與所傳符合,議遂定。

    議狀雲雲。

    是日,不書議狀者,惟孫傅、張叔夜。

    壬申,取傅及叔夜往軍中。

     二月癸酉,吏部尚書王時雍、戶部尚書梅執禮行留守事。

    百官赴秘書省,士庶、僧道赴朵樓,軍民赴大晟府集議推戴事。

    時孫傅、張叔夜已出,獨時雍主其事,恐百官不肯 書,乃先自書以率之,百官亦随以書。

    吳幵、莫俦持往軍營,禦史中丞秦桧不書,獨具單狀雲:『金人于宗正寺取玉牒簿,指名要南班宗室。

    自二宮以近屬官序,高者先取。

    』甲戌,幵、俦赍金牒,據文武官申乞立張相治國事,已申本國,冊立為皇帝訖,令取冊寶及一行冊命禮數。

    乙亥,金人取秦桧并太學生三十人、博士正錄十員,何栗已下随上在軍前人,并取家屬。

    戊寅,金人遣元随肅王、張邦昌、路允迪三節官吏等歸。

    是日,大元帥府檄諸路雲:,『賊歸未的,京信不通,或雲系橋,或雲結筏。

    登城之寇,至今不下,講和之說,實欵我師。

    觀其形勢,敵自詭謀。

    宜加意往探,如窺伺舊城,未有退師之意,當審觀形勢,進至京師,張大軍聲,逼脅令去,切務待重,毋緻誤國。

    亦無以人兵挑戰,自啟敗盟之釁。

    』庚辰,康王如濟州。

    辛巳,尚書禮部侍郎李若水為敵所殺。

    癸未,城内複以金七萬五千八百兩、銀一百十四萬五千兩、衣緞四萬八千四百匹納軍前[5]。

    康王次濟州。

    觀文殿大學士、中太一宮使唐恪薨,張邦昌攝位,朝士無貴賤,多拱手臣之,獨恪先事而死,識者推其節。

    乙酉,金人以金銀不足,遣人來取,提舉官以下八人受約束。

    戶部尚書梅執禮、尚書禮部侍郎陳知質、尚書刑部侍郎程振、給事中安扶同見,敵責以金銀不足,曰:『胡不賦之于民?』四人同辭對曰:『今天子蒙塵,臣民皆願前死,雖肝腦不計也,于金缯何有哉?顧誠亡以塞責。

    』二帥大怒,問官長安在,欲加以罪,而置其餘振恐。

    執禮坐之,遽前曰:『皆官長也!』二帥不勝其忿,先取其副侍禦史胡舜陟、殿中侍禦史胡唐老、監察禦史姚舜明、王俣各杖之百[6],幾死。

    執禮等猶為請命,既而遣還。

    至南薰門,有呼于後者曰:『尚書且止,有元帥台令!』四人皆下馬,跪聽命,則以次殺之,枭其首,乃下令曰:『根括官已正典刑。

    金銀或尚未足,當縱兵自索!』戊子夜,白氣貫鬥。

     三月辛卯朔,車駕在青城。

    金人令禦史台報百官詣南薰門外迎拜邦昌,用申時入城。

    邦昌與百官交拜于道,以鐵騎裹送,及門而還,以付範瓊,即入憩幕次,與從官語移時,入居尚書令廳。

    丁酉,金人奉冊寶立邦昌,百官等會于尚書省。

    邦昌泣,即上馬,至西府門畔,為昏瞆欲仆,立馬少蘇,複号恸。

    導至宣德門西阙下馬,入幕次
0.05483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