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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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宗皇帝 誅六賊 宣和七年十二月甲子,太學生陳東等伏阙上書,乞誅蔡京、王黼、童貫、梁師成、李邦彥、朱勔六賊,曰:『臣等聞自古帝王之盛,莫盛于堯舜,而堯舜之盛,莫大于賞善罰惡。

    堯之時有八元、八恺,而未暇用;有四兇,而未暇去。

    非不知其可用可去也,意謂我将倦于勤,必以天下授舜,特留以遺之,使大明誅賞,以示天下爾。

    故《傳》曰:「舜有大功二十。

    」而為天子,天下頌之,至今不息。

    臣竊謂在道君皇帝時,非無賢材如八元、八恺而未用者,亦非無奸臣賊子如四兇而未去者,道君皇帝亦非不知之,特留以遺陛下。

    臣竊為陛下計,莫若先誅所謂奸臣賊子如四兇者,則天下皆曉然知陛下好惡所在,而賢材如八元、八恺者,可舉而用矣。

    陛下欲知奸臣賊子如四兇者乎?曰蔡京,曰王黼,曰童貫,曰梁師成,曰李邦彥,曰朱勔是也。

    臣等謹案:蔡京罪惡最大,崇甯初,道君皇帝方恭默聽斷,起京散地,置之宰司。

    京天資兇悖,專權跋扈,首為亂階,陷害忠良,進用險佞,引置子孫,盡居要途。

    變亂祖宗法度,快其私心;竊弄朝廷爵賞,固其黨與。

    蠹竭國用,殘暴生民,交結宦官,姑息堂吏,盤根錯節,牢不可解。

    京乃偃蹇迫肆,無複忌憚也。

    包藏禍心,實有異志。

    有識之士,比之王莽。

    所幸宗廟之靈、社稷之福,道君皇帝聰明睿智,洞照其衷,奸計數露,弗得竊發。

    使京若輔少主,其篡奪複何疑者?此非特臣等知之,天下共知之。

    臣等聞陳瓘、任伯雨、何昌言、江公望皆曾論京奸狀,故數人者一斥不複再用,至有飲恨而死者,天下冤之。

    緣京用事,奸人并進。

    王黼相繼為相,位至公傅,騁柔曼之容,肆俳優之行,欺君罔上,蠹國害民,無所不至。

    假應奉之名,置局私家,四方珍貢,盡入黼室,自奉之餘,始以進禦。

    賣官鬻爵,貪饕無厭,奸贓狼籍,搢紳不齒。

    觀其所為,大抵效京。

    朔方之釁,黼實啟之,貫實佐之。

    貫因京助,遂握兵權,至為太師封王,左右指使,官至承宣,阍卒、庖人,防、團是任。

    自古宦官之盛,未有其比。

    然貫實庸缪,初無智謀,每一出師,必數十萬,必數十萬,随軍金帛。

    動億萬計。

    比其還歸,金失大半,金帛所餘,盡歸私帑。

    臣等聞諸邊人,貫之用兵不明,賞罰不公,身冒矢石,未必獲賞,而親随先及。

    夫以師之耳目,在大将旗鼓,進退從之,勝負系焉。

    貫自去敵常數百裡,是緻将不先敵,士不用命,屢見敗衂,挫辱國威。

    士卒陷亡,不以實奏,所獲首級,增數上聞,祖宗軍政,壞亂掃地,而又貪功冒賞,不察事機,朔方之兵,遂緻輕舉。

    敗我國盟,失我鄰好。

    今日之事,咎将誰執?貫之所恃有梁師成,實聯婚姻,以相救援。

    師成之惡,抑不可言。

    外示恭謹,中存險詐,假忠行佞,藉賢濟奸,盜我儒名,高自标榜,要立名号,衆稱「隐相」。

    欲攬國家大柄盡歸諸己,欲使天下士夫盡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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