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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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宗皇帝 讨蔔漏 政和五年正月丙戌,長甯軍界夷人蔔漏等反[1],攻梅嶺堡,陷之。

     此據《初草》。

    二月三十日,令趙遹措置。

    聖旨追書,須别考詳。

    本紀于初九日庚辰書晏州夷反,當移入此。

    三月十七日,趙遹奏夷賊正月二十九日已各歸國[2]。

    二月二十八日複出,犯樂共城。

    《楊氏編年》雲:十二月,泸南安撫使趙遹以王育、馬覺平蔔漏,開純、滋、祥州。

    初,梅嶺知寨高公老,安宗女夫也。

    常攜其妻,以金玉器與蔔漏輩飲思峨洞。

    蔔漏欲之,故因上元燈夕攻梅嶺寨,高公老遁去。

    蔔漏略其妻與金玉歸洞,至是平之。

    《趙通行狀》:泸之熟夷,晏州六縣水路十二村及十州五村團思峨州洞,衆素黠勇善鬥。

    大中祥符、元豐間,屢為邊患,為諸夷所畏,雖生夷,莫敢當之。

    泸帥賈宗諒者,武人,喜生事,嘗以需竹木擾夷,夷怨久已不堪。

    政和四年,宗諒執夷人大首領鬥個旁等,誣以罪。

     在法:縱所犯重,猶以夷法論,不過償赀畜。

    宗諒辄杖其脊,黥徙且死。

    諸夷憤怒,聲言官殺其酋長非罪,跳呼砺兵甲,種類響應。

    晏州多罔都大首領蔔漏為諸夷長雄,與其衆謀畫,結諸夷出戎、泸,直據成都,北屯劍門,東守白帝,內乘無備,外絕聲援,全蜀可傳檄而定。

    有不下者,以兵臨之。

    與吐蕃、溪洞修婚姻之好,以為唇齒。

    王師至在豐年後,而兩關已閉,亦何所及?遂主盟合從入寇,且結滋、純、長甯軍納土新附之民,然卒無一人肯從叛者,仍力捍守其境。

    明年正月,蔔漏以其州六縣水路十二村及思峨之衆,并十州五村團羅思黨諸夷幾十餘萬,分兵四出,攻圍樂共城、長甯、武甯、江門、安逸鎮溪諸寨堡不克,遂陷梅嶺堡,全城被害,焚廬舍,掠子女,虜守把寨官高公老妻族姬等家屬。

    族姬,濮安懿王之曾孫女,于上服屬為近。

    宗諒始以赤白囊上聞。

    上自覽奏,勤宵旰之憂,朝野駭念,未有堪任其責者。

    時蜀久安,人選愞不習兵,所至關戰守備。

    遠近聞警騷動。

    遹适按部次昌州,即馳至泸,而提點刑獄賈若水亦至。

    遹與議:『萬一賊乘勢長驅,逾泸水,何所禦之?』乃亟督宗諒躬率兵進屯江安縣,據水當賊沖,且以近邊諸壘轉饷給軍,儲備無乏。

    若水摘比近巡慰,兵既至,又成都府、利州、夔州路援師亦集,與宗諒所部得衆萬餘。

    逮賊再犯武甯、樂共、梅嶺,宗諒出兵與賊戰,官軍大衄,裨将陳世基等死之。

    賊屢勝,益猖獗,出入無虛日,蜀土大震。

    夷中山谷深險,林箐沮洳,賊上下捷倍飛走。

    又善用弩,以藥傅矢中,人血濡縷辄死。

    其來則蜂集蟻聚,去則鳥飛獸散。

    宗諒以未易力制,方議招輯。

    會上親劄诏遹督宗諒進兵,倘賊悔過,即聽其降。

    仍俾宗諒禀公節度。

    賊聞遹将親督兵進,其間脅從亦稍攜貳。

    樂共城兵馬監押潘虎因謗緻其酋長數十輩來降,虎盟而犒之,即酒半盡,縛取殺之,函其首來獻,以為己功。

    遹遂以輕兵趨樂共,執虎以屬吏,虎伏辜。

    乃以虎徇諸夷,列其殺降劾諸朝。

    诏斬虎于市,又诏以賈宗諒妄配非辜,緻寇喪師,除名為民,編置河外。

    遹與諸部使者賈若水、王良弼、楊彥章坐佚罰,皆貶秩二等。

    通降朝散郎,以康師魯代宗諒,複裨通節制。

     三月戊寅,夷賊攻樂共城。

    既退,钤轄司所遣諸路兵甫集,賈宗諒遂欲進讨。

    是日,遣知長甯軍劉堯年統衆人晏州界,先擊梅嶺賴囤。

    己卯,裨将陳世基、王士傑為賊所害,官軍死者百數。

    賊愈猖獗,而羅始黨族又相扇攘奪,轉運使趙遹與提點刑獄賈若水及宗諒權行招安,共奏于朝,須賊不悛,徐治其罪。

    時遁已密奏:『宗諒數科斂夷部竹木,衆厭苦之。

    宗諒更執其首領鬥個旁等,誣以罪,杖脊黥配,有死者,夷衆忿怒,遂導蔔漏入寇,皆宗諒昏妄所緻。

    雖泸南邊事,轉運司官不當幹預。

    臣不敢坐視,已收羸兵馳赴樂共城,權行招安之策,庶邊徼早得甯息。

    』然遹本意,乃欲專事進讨,兵端愈大矣。

    庚辰,诏付趙遹、賈宗諒等:『晏州夷賊失于鎮撫,緻茲結約,侵犯城砦。

    比雖斬獲首級,殘燒倉囤,尚慮出沒未已,浸生邊患。

    仰趙遹、賈宗諒限指揮到日,立便将帶兵甲,離泸州江安縣審度事宜。

    如西賊尚敢猖獗,出沒未已,即仰前去掩殺,不管輕易,落賊奸便。

    如逗遛不進,有失機會,更緻滋長,當議并行軍法。

    如已退散着業或悔過歸降,即不得邀求官賞,别緻引惹生事。

    務要邊界早獲安堵,仍先具節目,措置次第,入急遞聞奏,餘遵依逐次指揮,仍仰賈宗諒聽趙遹節制。

    』 四月庚子朔[3],趙遹駐樂共城,以厚賞募人招誘晏州州頭。

    羅陽縣夷人昔博等至城下,與為盟誓,賊勢稍折。

    晏州三縣三十五村并羅始黨諸族一百三十五村節次來降。

    遹乃留官屬,經營未附村族。

    是日,按兵發樂共城,趨長甯軍。

    夷衆憑高聚觀,見遹部伍嚴整,皆不敢犯。

    遇既至長甯,複募人日行招誘。

    朝廷所降捕殺賞格弗布,慮夷賊或緣此緻疑故也。

    丙午,趙遹奏:『節次招到晏州柯陰、羅碾、五鬥、扶來等縣夷賊一千餘人,并各投戈棄甲,去軍城十裡,以來梅賴村壩,與所差使臣同刺貓、牲、雞血,和酒飲誓,稱一心歸送,更不作過。

    及引領到官,首領鬥岡等共二百四十七人排日赴臣行司[4],公參稱悔過歸降,續又說谕到晏州多罔姓二十一村始謀作過,賊首蔔漏等一千餘人亦來梅賴村壩,與所差使臣趙安中同刺貓、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