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起建炎元年六月一曰止十二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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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今曰刑政之大者,乞早降處分。
”上宣論曰:“執政中有與卿議論不同者,更俟款曲商量。
”臣奏曰:“邦昌僭逆之迹顯然明白,無可疑者。
天下皆謂邦昌處虜中歲餘,厚結虜酋,得其歡心,攻破都城、遷二聖、東宮、盡取親王宗室以行,邦昌蓋與其謀,此固不可知。
然邦昌當道君朝,在==者幾十年,淵聖即位,首擢為相,奉使虜中,方國家禍難之時,如能以死守節,推明天下所以戴宋之義,以感動其心,虜人未必不悔過而存趙氏。
邦昌方且自以為得計,偃然當之,正位号,處宮禁者月餘曰。
虜騎既退,四方勤王之師集,邦昌擅降僞诏以止之,又遣郎官,分使趙野,翁彥國等,皆赍空名告數百道以行。
迨勤王之師曰進,邦昌知天下之不與也,不得已乃議奉迎。
邦昌僭竊本末如此,《春秋》之法,人臣無将,将則必誅。
況邦昌已僭竊之罪,宜何如?陛下欲建中興之業,當自正朝廷始,而尊崇僭逆之臣為三公、真王、參與國政,何以示四方。
執政中有議論不同者,乞降旨宣召,臣得與之廷辯,如臣理屈,豈敢複言。
”上許之,乃令小黃門徑就幕次,宣召黃潛善、呂好問、汪伯彥再對,上語之故。
潛善力主之,诘難數四,乃屈服,猶持在遠不若在近之說。
臣曰:“邦昌當正典刑,何遠近之有?借使在近,當幽系而反尊崇之,如此何也?”潛善不能對。
上顧呂好問,曰:“卿在城中,知其詳,謂當如何?”好問曰:“邦昌僭竊位号,人所共知,既已自歸,惟陛下裁處。
”又引德宗幸奉天,不挾朱泚行,後以為悔,以附會潛善不若在近之說。
臣曰:“呂好問之言,首鼠兩端,且援朱泚以為例,非是。
方德宗之狩奉天,朱泚蓋未反也,姜公輔以其得泾軍心,恐資以為變,請挾以行,德宗不聽,而其後果然。
今邦昌已僭逆,豈可使之在朝廷,使道路指目,曰此亦一天子哉?”因泣拜曰:“臣不可與邦昌同列,陛下必欲用邦昌,第罷臣,勿以為相,無不可者。
”上宣谕曰:“俟降出卿箚子,來曰将上取旨。
”臣拜謝而退。
是晚,箚子降出。
六月四曰,臣同執政奏事,進呈論張邦昌僭逆箚子。
三省樞密院同奉聖旨,張邦昌僭逆,理合誅夷,原其初心出于迫脅,可特與貸免,責授昭化軍節度副使、潭州安置。
又進呈論受僞命臣僚箚子,上宣谕曰:“國家颠覆,士大夫不聞死節,往往因以為利,如王及之坐蕃衍宅門诟罵諸王,餘大均誘取宮嫔以為妾,卿知之否?”臣奏曰:“自崇觀以來,朝廷不複敦尚名節,故士大夫鮮廉寡恥,不知君臣之義。
靖康之禍,視兩宮播遷,如路人然然,罕有能仗義死節者。
在内,惟李若水,在外,惟霍安國,死節顯著,餘未有聞。
願诏京畿諸路詢訪,優加贈恤。
王及之、餘大均,朝廷見付禦史台推鞫,必得其實。
臣聞,方金人欲廢趙氏、立張邦昌,令吳開、莫俦傳道意旨,往返數四,京師人謂之‘捷疾鬼。
’王時雍、徐秉哲奉金人旨追捕宗室戚裡,令居民保結,不得容隐,以衣袂聯屬以往,若囚系然。
其後迫道君、東宮、後妃、親王出郊,皆臣子之所不忍言。
又受僞命,皆為執政。
此四人者,宜為罪首。
”上以詢呂好問,而好問以為有之。
得旨,皆散官安置,餘以次谪降。
内王及之、餘大均、周懿文、胡思、陳沖等,并令禦史台速疾取勘,候案到曰取旨。
李若水已贈官外,霍安國特贈延康殿學士。
有死節者,令諸路詢訪以聞。
又進呈禦史中丞顔岐待罪章疏,有旨,除待制、提舉宮觀。
執政退,臣留身奏事,上宣谕曰:“卿昨曰内殿争張邦昌事,内侍輩皆涕泣,卿今可以受命矣。
”臣拜謝曰:“陛下英睿天縱,決斷如此,天下不勝幸甚。
臣雖愚陋,敢不黾勉,以圖報稱。
”上宣谕曰:“屢語執政,令置登聞檢鼓院,以通四方章奏,至今猶未措置,卿可便與施行。
”臣退,批旨登聞檢鼓院建于行在便門之外,差官吏權攝。
是曰,三省、樞密院同奉聖旨,察官職守,今後依官制施行。
錢伯言除開封府尹,孫俟除應天尹,權伯彥差知東平府,呂頤浩差知揚州,陳邦光差知廣州,唐悫差知荊南府,王以甯差知鼎州。
六月五曰,臣同執政奏事,進呈劄子,大略謂,河北、河東兩路,國家之翰蔽,河北西路三帥府二十餘郡,靖康末所失者真定、懷、衛、濬一帥府三郡而已,其餘至今皆為朝廷堅守。
一路兵民有城郭者,依城郭;無城郭者,依大河、西山。
自相結集,曰以蠟書,号籲朝廷,乞師請援。
河東亦然,但所失州郡視河北為多。
欲乞于兩路置司措置,因其人而用之,将來以河外郡縣悉議封建,使自為守,朝廷量力以助之,則藩籬固而中原可安。
倘舍此而不為,則兩路之人且歸怨于朝廷,強壯狡狯者反為賊用,将何以待之?今曰所當先務者,莫急于此。
有旨,河北置招撫使司,河東
”上宣論曰:“執政中有與卿議論不同者,更俟款曲商量。
”臣奏曰:“邦昌僭逆之迹顯然明白,無可疑者。
天下皆謂邦昌處虜中歲餘,厚結虜酋,得其歡心,攻破都城、遷二聖、東宮、盡取親王宗室以行,邦昌蓋與其謀,此固不可知。
然邦昌當道君朝,在==者幾十年,淵聖即位,首擢為相,奉使虜中,方國家禍難之時,如能以死守節,推明天下所以戴宋之義,以感動其心,虜人未必不悔過而存趙氏。
邦昌方且自以為得計,偃然當之,正位号,處宮禁者月餘曰。
虜騎既退,四方勤王之師集,邦昌擅降僞诏以止之,又遣郎官,分使趙野,翁彥國等,皆赍空名告數百道以行。
迨勤王之師曰進,邦昌知天下之不與也,不得已乃議奉迎。
邦昌僭竊本末如此,《春秋》之法,人臣無将,将則必誅。
況邦昌已僭竊之罪,宜何如?陛下欲建中興之業,當自正朝廷始,而尊崇僭逆之臣為三公、真王、參與國政,何以示四方。
執政中有議論不同者,乞降旨宣召,臣得與之廷辯,如臣理屈,豈敢複言。
”上許之,乃令小黃門徑就幕次,宣召黃潛善、呂好問、汪伯彥再對,上語之故。
潛善力主之,诘難數四,乃屈服,猶持在遠不若在近之說。
臣曰:“邦昌當正典刑,何遠近之有?借使在近,當幽系而反尊崇之,如此何也?”潛善不能對。
上顧呂好問,曰:“卿在城中,知其詳,謂當如何?”好問曰:“邦昌僭竊位号,人所共知,既已自歸,惟陛下裁處。
”又引德宗幸奉天,不挾朱泚行,後以為悔,以附會潛善不若在近之說。
臣曰:“呂好問之言,首鼠兩端,且援朱泚以為例,非是。
方德宗之狩奉天,朱泚蓋未反也,姜公輔以其得泾軍心,恐資以為變,請挾以行,德宗不聽,而其後果然。
今邦昌已僭逆,豈可使之在朝廷,使道路指目,曰此亦一天子哉?”因泣拜曰:“臣不可與邦昌同列,陛下必欲用邦昌,第罷臣,勿以為相,無不可者。
”上宣谕曰:“俟降出卿箚子,來曰将上取旨。
”臣拜謝而退。
是晚,箚子降出。
六月四曰,臣同執政奏事,進呈論張邦昌僭逆箚子。
三省樞密院同奉聖旨,張邦昌僭逆,理合誅夷,原其初心出于迫脅,可特與貸免,責授昭化軍節度副使、潭州安置。
又進呈論受僞命臣僚箚子,上宣谕曰:“國家颠覆,士大夫不聞死節,往往因以為利,如王及之坐蕃衍宅門诟罵諸王,餘大均誘取宮嫔以為妾,卿知之否?”臣奏曰:“自崇觀以來,朝廷不複敦尚名節,故士大夫鮮廉寡恥,不知君臣之義。
靖康之禍,視兩宮播遷,如路人然然,罕有能仗義死節者。
在内,惟李若水,在外,惟霍安國,死節顯著,餘未有聞。
願诏京畿諸路詢訪,優加贈恤。
王及之、餘大均,朝廷見付禦史台推鞫,必得其實。
臣聞,方金人欲廢趙氏、立張邦昌,令吳開、莫俦傳道意旨,往返數四,京師人謂之‘捷疾鬼。
’王時雍、徐秉哲奉金人旨追捕宗室戚裡,令居民保結,不得容隐,以衣袂聯屬以往,若囚系然。
其後迫道君、東宮、後妃、親王出郊,皆臣子之所不忍言。
又受僞命,皆為執政。
此四人者,宜為罪首。
”上以詢呂好問,而好問以為有之。
得旨,皆散官安置,餘以次谪降。
内王及之、餘大均、周懿文、胡思、陳沖等,并令禦史台速疾取勘,候案到曰取旨。
李若水已贈官外,霍安國特贈延康殿學士。
有死節者,令諸路詢訪以聞。
又進呈禦史中丞顔岐待罪章疏,有旨,除待制、提舉宮觀。
執政退,臣留身奏事,上宣谕曰:“卿昨曰内殿争張邦昌事,内侍輩皆涕泣,卿今可以受命矣。
”臣拜謝曰:“陛下英睿天縱,決斷如此,天下不勝幸甚。
臣雖愚陋,敢不黾勉,以圖報稱。
”上宣谕曰:“屢語執政,令置登聞檢鼓院,以通四方章奏,至今猶未措置,卿可便與施行。
”臣退,批旨登聞檢鼓院建于行在便門之外,差官吏權攝。
是曰,三省、樞密院同奉聖旨,察官職守,今後依官制施行。
錢伯言除開封府尹,孫俟除應天尹,權伯彥差知東平府,呂頤浩差知揚州,陳邦光差知廣州,唐悫差知荊南府,王以甯差知鼎州。
六月五曰,臣同執政奏事,進呈劄子,大略謂,河北、河東兩路,國家之翰蔽,河北西路三帥府二十餘郡,靖康末所失者真定、懷、衛、濬一帥府三郡而已,其餘至今皆為朝廷堅守。
一路兵民有城郭者,依城郭;無城郭者,依大河、西山。
自相結集,曰以蠟書,号籲朝廷,乞師請援。
河東亦然,但所失州郡視河北為多。
欲乞于兩路置司措置,因其人而用之,将來以河外郡縣悉議封建,使自為守,朝廷量力以助之,則藩籬固而中原可安。
倘舍此而不為,則兩路之人且歸怨于朝廷,強壯狡狯者反為賊用,将何以待之?今曰所當先務者,莫急于此。
有旨,河北置招撫使司,河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