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德安守禦錄下(湯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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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防賊人萬一上城後,若便下城,則必陷在城中。

    又于城上兩邊匝女頭牆,密用大木埋起高排叉柱,遮隔炮石。

    又于戰棚南北,各東西橫埋排叉柱兩重,柱外各分布長槍手并斬馬刀。

    又于柱外各東西更置戰棚一座,棚上各備磚石、弓箭,以備賊人萬一上城,分頭兩向沿城殺入。

    及防戰棚上下人有不盡死禦敵者,至于必死之地,使之無不用命。

    又于城裡相對賊定炮并填壕處,亦立大炮七座,内三座亦可施放炮石重三五十斤至五六十斤者。

    又于炮架前并兩邊高埋大木,炮架中心、拽炮人上橫排木椓作炮棚遮隔賊炮,每炮一座。

    用炮手三人,更互使用,城上照料城内放出炮石遠近偏正一人。

    城上戰棚下用大木兩條,各長二丈四五,橫用括木兩條,各長六尺,當用橫木一條,長一丈,造就托竿一所。

    又以幹竹柴草,造下“火牛”三百餘個。

    又以大枋木三條,合就長闆一片,約長一丈五尺有餘。

    又以火炮藥造下長竹竿火槍二十餘條,撞槍、鈎鐮各數條,皆用兩人共持一條,準備天橋近城,于戰棚上下使用。

    又于兵衆中選用有膽勇人,分為十四甲,逐日輪當戰棚上下,并排叉柱外及羊馬城外,及準備諸處緊急應援。

    以安陸縣尉李居正統領。

    又以副将馬立統領一項人兵,專點檢四壁守禦,及攻城緊處策應。

    幸而其賊所置攻城器具前來,一一皆如所料。

    賊所立炮七座,不住施放一十四晝夜,雖打壞城上門樓并城門護闆,及打折排叉柱并戰棚上橫鋪木植,但逐旋打壞,逐旋添補立起,并不曾正打著城上城内一人。

    惟是城裡放炮出外,遠近偏正,有城上照炮人招呼,令逐旋挪移,轉動炮架,及添減拽炮人數,或炮石大小施放。

    所以城外賊人稍有攢聚,炮力可及處,即時打散。

    其賊炮手并拽炮人,多被打殺。

    所有賊人狗脊洞子,隻于當日盡皆打倒,并人亦打殺,更不能使用。

    惟有大洞子臨壕,約中城内大炮二三百下,方始打動,上蓋少有損壞,其當面椓簾、氈簾一齊打碎,炮入洞子内,打殺人多。

    卻推向前再修,别無牛皮作簾,并簾裡硬排立木,又向前來。

    再打損壞,方推拽向後不用。

    隻擁驅擄到老少婦女,搬運草木、磚石填壕,并不顧城上箭炮打殺。

    若是打殺近上首領并親近正賊,即馱背或舁去窖埋;若是打殺驅擄人并已下人,即時剮肉食用。

    其壕相近填滿,方再以土傅城。

    城上人并射火箭在所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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