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守城機要(陳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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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空眼一個,以備觇望。
遇有緩急,即出兵在羊馬牆裡作伏兵,正是披城下寨,仍不妨安泊羊馬。
不可去城太遠,太遠則大城上抛磚不能過,太近則不可運轉長槍。
大凡攻城,須填平壕,方可到羊馬牆下。
使其攻破羊馬牆,亦難為入,入亦不能駐足。
攻者止能于所填壕上一路直進,守者可于羊馬牆内兩下夾擊,又大城上磚石如雨下擊,則是一面攻城,三面受敵,城内又有一小炮可施。
凡攻城器械,皆不可直抵城腳。
攻計百出,皆有以備之也。
──羊馬牆内,須酌量地步遠近,安排叉木,作排叉門;分布安排人兵,易于點檢,兼防奸細入城。
──城郭,舊制隻是一重,城外有壕,或有低薄羊馬城者。
使善守者守之,雖遇大敵,攻計百出,亦可退卻。
或不經曆攻守者,忽遇大敵圍城,無不畏怯,須是先為堤備。
當于外壕裡修築高厚羊馬牆,與大城兩頭相副,即是一壕兩城。
更于大城裡開掘深闊裡壕,上又築月城,即是兩壕三城。
使攻城者皆是能者,亦無可攻之理。
大抵城與壕水,一重難攻于一重。
至若裡城裡壕,則必不可犯。
計羊馬牆與裡城、裡壕之費,亦不甚多。
若為永久之計,實不可缺。
──修築裡城,隻于裡壕垠上,增築高二丈以上,上設護險牆。
下臨裡壕,須闊五丈、深二丈以上。
攻城者或能上大城,則有裡壕阻隔,便能使過裡壕,則裡城亦不可上。
若此則不特可禦外敵,亦可潛消内患。
裡城、裡壕,費用不多,不可不設,庶免臨急旋開築也。
──修城,舊制多于城外腳下,或臨壕栽了叉木,名為鹿角,大為無益。
若城中人出至鹿角内,壕外人施放弓弩,鹿角不能遮隔。
若乘風用火,可以燒毀。
不如除去為便也。
──今來修城制度,止是在外州郡城池。
若非京都會府,須于城内向裡,量度遠近,再于外修築一重,其外安置營寨;向裡更築一重,作官府。
若此,豈特堅固而已哉,内外之患,無不革盡。
──攻城用雲梯,是欲蟻附登城。
今女頭上既留“品”字眼,又有排叉木,又有羊馬牆,重重限隔,則雲梯雖多,無足畏也。
──攻城用洞子,止是遮隔城上箭鑿,欲以搬運土木磚石,填壘壕塹,待其填平,方進攻具;或欲逼城挖掘。
今既有羊馬牆為之限隔,則洞子亦自難用。
──對樓則與城上樓子高下相對。
鵝車稍高,向前瞰城頭,向下附城腳。
天橋與對樓無異,止是于樓上用長闆作腳道,或折疊翻在城上。
皆是登城之具。
今羊馬牆既有人守,自可兩邊橫施器刃。
敵人别用撞竿,與其他應急機械,自不足畏。
遇有緩急,即出兵在羊馬牆裡作伏兵,正是披城下寨,仍不妨安泊羊馬。
不可去城太遠,太遠則大城上抛磚不能過,太近則不可運轉長槍。
大凡攻城,須填平壕,方可到羊馬牆下。
使其攻破羊馬牆,亦難為入,入亦不能駐足。
攻者止能于所填壕上一路直進,守者可于羊馬牆内兩下夾擊,又大城上磚石如雨下擊,則是一面攻城,三面受敵,城内又有一小炮可施。
凡攻城器械,皆不可直抵城腳。
攻計百出,皆有以備之也。
──羊馬牆内,須酌量地步遠近,安排叉木,作排叉門;分布安排人兵,易于點檢,兼防奸細入城。
──城郭,舊制隻是一重,城外有壕,或有低薄羊馬城者。
使善守者守之,雖遇大敵,攻計百出,亦可退卻。
或不經曆攻守者,忽遇大敵圍城,無不畏怯,須是先為堤備。
當于外壕裡修築高厚羊馬牆,與大城兩頭相副,即是一壕兩城。
更于大城裡開掘深闊裡壕,上又築月城,即是兩壕三城。
使攻城者皆是能者,亦無可攻之理。
大抵城與壕水,一重難攻于一重。
至若裡城裡壕,則必不可犯。
計羊馬牆與裡城、裡壕之費,亦不甚多。
若為永久之計,實不可缺。
──修築裡城,隻于裡壕垠上,增築高二丈以上,上設護險牆。
下臨裡壕,須闊五丈、深二丈以上。
攻城者或能上大城,則有裡壕阻隔,便能使過裡壕,則裡城亦不可上。
若此則不特可禦外敵,亦可潛消内患。
裡城、裡壕,費用不多,不可不設,庶免臨急旋開築也。
──修城,舊制多于城外腳下,或臨壕栽了叉木,名為鹿角,大為無益。
若城中人出至鹿角内,壕外人施放弓弩,鹿角不能遮隔。
若乘風用火,可以燒毀。
不如除去為便也。
──今來修城制度,止是在外州郡城池。
若非京都會府,須于城内向裡,量度遠近,再于外修築一重,其外安置營寨;向裡更築一重,作官府。
若此,豈特堅固而已哉,内外之患,無不革盡。
──攻城用雲梯,是欲蟻附登城。
今女頭上既留“品”字眼,又有排叉木,又有羊馬牆,重重限隔,則雲梯雖多,無足畏也。
──攻城用洞子,止是遮隔城上箭鑿,欲以搬運土木磚石,填壘壕塹,待其填平,方進攻具;或欲逼城挖掘。
今既有羊馬牆為之限隔,則洞子亦自難用。
──對樓則與城上樓子高下相對。
鵝車稍高,向前瞰城頭,向下附城腳。
天橋與對樓無異,止是于樓上用長闆作腳道,或折疊翻在城上。
皆是登城之具。
今羊馬牆既有人守,自可兩邊橫施器刃。
敵人别用撞竿,與其他應急機械,自不足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