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靖康朝野佥言後序(陳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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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康丙午,規以通直郎知德安府安陸縣事。

    丁未春正月,群盜王在等犯德安府。

    時郡将阙,規攝府事。

    賊來攻城,規在城上與賊語,問何因到此,賊言:“京城已為金破。

    ”規獨念:都城之大,壕塹深闊,城壁高厚,實龍淵虎壘,況禁旅衛士百萬,雖金人乘我厄運,一時強盛,亦何能破?殆不足信。

    二月四日,賊遁,遣人詣都城奏功還,乃知京城果為敵陷,徒深痛切,但不知城破之所以然爾!又恨當時不得身在圍城中,陪守禦之士,以效綿薄。

    紹興己酉春三月,朝廷既複河南,規自祠宮被命知順昌府,夏五月到官。

    行及期年,暇日會同僚,語及靖康之難。

    汝陰令雲:“嘗收東齋雜錄一編,中有《靖康朝野佥言》,具載金人攻城始末。

    ”規得之熟讀,痛心疾首,不覺涕零。

    嗟乎!治亂強弱,雖曰在天有數,未有不因人事得失之所緻也。

    揚雄所謂“天非人不因,人非天不成”。

    靖康京城之難,若非人事之失,則天亦不得而為災。

    規不揆至愚,竊觀金人攻陷京城,朝廷大臣與将吏官帥應敵捍禦之失,雖既往不咎,然前車之覆,後車之戒,事有補于将來,不可不備論也。

    朝廷欲再援太原,大臣以為中國勢弱,敵勢方強,用兵無益,宜割三鎮以賂之。

    殊不知勢之強弱在人為,我之計勝彼則強,不勝彼則弱。

    若不用兵,何術以壯中國之勢,遏敵人之強?用之則,有強有弱,不用則終止于弱而已。

    強者複弱,弱者複強,強弱之勢,自古無定,惟在用兵之人何如耳。

     河東宣撫使統兵十七萬以援太原,又招河東義勇、禁兵五萬,共兵二十二萬,皆敗績,緻太原陷于敵。

    非兵不多,蓋用兵之失也。

    其所以失者,兵二十二萬直行而前,先鋒遇敵者有幾?一不勝而卻,與其後大兵皆卻,宜乎不能援也!有識者觀之,不待已敗,而後知其不能援也。

    殊不知攻城者,分攻城兵、備戰兵、運糧兵、扼援兵,若兵不多,則攻必不久而速退,又不待其援也。

    假使當時往援者将良得計,雖無兵二十二萬,隻十萬亦可以必援。

    又無十萬,隻五萬亦可以優為之援也。

    又不五萬,至其下亦有可援之理。

    且以五萬為率,若止分為五十将,留十将護衛大将,兼備策應内外,三兩将詣扼援兵前,廣張兵勢,牽制扼援之兵。

    以二十将分地深入敵境,綿亘可布三五十裡,不知敵人用兵多少,便能盡害。

    以二十将周圍行偏僻小路,尋求鄉導,多遣遠探,向前設伏,伺望敵人打糧出兵,多則退之,少即擒之。

    但絕其糧道,不必深入,直抵城下,其賊自退。

    又且兵既分遣,則人力并用。

    假令數将失利,其大兵必不至于一齊敗衄,潰散為盜。

    京城之難,其源在于援太原之失利也! 尼瑪哈攻太原之壽陽,壽陽城小而百姓死守。

    凡三攻,殘敵之衆萬人,而竟不拔。

    此必守城人中有善為守禦之策者。

    《佥言》以為城小而百姓死守者,非也。

    攻城者有生有死,善守者有生無死。

    壽陽之人,可謂善守,而不得謂之死守。

    又或雲城小而堅者,亦非也。

    若城太小,矢石交通,善守者亦難以設險施策。

    規以為城愈大而守愈易,分段數作限隔則易守。

    若已先策定險備,設使賊欲登城,縱令登城,已登即死;賊欲入城,引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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