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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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與駱公劄委張榮組帶三廳兵勇往剿,又調候補道夏廷樾督湘勇七百馀人繼之。

    未幾,桂東平。

    駱公增募湘勇一營,以監生鄒壽璋領之。

    歐陽夫人挈子女出都還湘,夫人之兄柄铨随行。

     五月初三日,抵長沙,尋歸湘鄉。

    公弟國葆募湘勇一營,駐紮長沙南門外。

     江公忠源奏請招練楚勇三千,赴江南助剿。

    奉旨允之。

    公因函緻江會以之弟忠■、忠淑與寶慶府知府魁聯,令招寶勇,湘鄉縣知縣朱孫诒令招湘勇,來省操練,然後遣赴大營,與江公舊部會成一軍,以壯其勢。

    江公以四月初七日,由鄂東下,行抵九江,值賊船數百,自金陵上竄,再陷安慶,直抵湖口,勢趨南昌省城。

    江公方駐守九江,十日即馳至南昌,籌備防守。

    部署粗定,而賊抵城下,設法堵禦,賊不得逞。

    江公飛檄請援于湖南,湘中聞鄰省之警,人心惶恐。

    公初拟六月歸行小祥之祭,而湘省官紳并倚公為防守。

    公乃劄張榮組駐營永州,王鑫駐營郴州,以防南路土匪;而調夏廷樾、羅澤南以湘勇回省。

    适奉到寄谕,因金陵賊船駛赴上遊,有回攻長沙,兼擾南昌之語,有旨令各省督撫嚴防,并令公與駱公會籌防禦。

    駱公咨提督鮑起豹調兵來省,并劄饬所募寶勇、湘勇三千人留省城聽調。

     六月十二日,公與駱公會奏辦理防堵事宜一摺。

    公又專摺奏稱:搜拿土匪,随時正法。

    省局委員添派候補知縣厲雲官審訊各案,粗有頭緒。

    臣母喪初周,拟回籍修小祥之禮。

    适聞粵賊回竄江西,臣應留省城會籌防堵,不敢以事權不屬,軍旅未娴,稍存推诿。

    是日又與駱公會摺奏參長沙協副将清德,請旨革職,以儆疲玩而肅軍政。

    又專摺奏保署撫标中軍參将塔齊布、千總諸殿元,懇恩破格超擢,并稱二人日後有臨陣退縮之事,即将臣一并治罪。

    附片特參副将清德性耽安逸,不理營務等款,請交部從重治罪。

    江忠淑募新甯勇千人,朱孫诒募湘鄉勇千二百人,均抵長沙。

    公檄江忠淑由浏陽赴江西,朱孫诒由醴陵赴江西,夏廷樾、郭嵩焘、羅澤南以兵勇千四百人,由醴陵繼進。

    合計援江兵勇三千六百人,是為湘勇出境剿賊之始。

    二十二日,公與駱公會奏撥派兵勇赴江西援剿一摺。

    湖南調各路兵勇防守省城者數千人,塔齊布逐日抽調操閱,暑雨不辍,公亟獎其勤。

    提督鮑起豹至省城,乃宣言盛夏操兵之非,由是營伍鹹怨塔公以及于公,時複與湘勇争讧。

    公所奏參之副将清德,乃依附鮑起豹,而與塔齊布為仇者。

    公前疏入,二十九日奉到上谕:“塔齊布着賞給副将銜,諸殿元以守備補用,先換頂帶,以示獎勵。

    ”欽此。

    又奉上谕:“曾國藩奏請将性耽安逸、不理營務之副将革職治罪一摺,清德著革職拿問,交張亮基、駱秉章訊明定拟具奏”等因。

    欽此。

    由是兵伍益怨公矣。

     七月,公以省城籌防之事粗備,援江之師已成行,遂回籍省親。

    家居數日,複出至省垣。

    時新甯勇援江者,行抵瑞州,遇警而潰,至義甯複行招集以進。

    湘勇援江者,以七月十九日抵南昌,二十四日與賊戰,小挫,陣亡營官謝邦翰、易良幹、羅信東、羅鎮南四人,湘勇死者八十馀人。

    羅公澤南以諸生講學,湘人多從受業者,是役陣亡各員,皆羅公弟子也。

    賊攻南昌,屢以地道轟城,官軍堵之。

     江公忠源複以書緻公,謂長江上下,任賊船遊弈往來,我兵無敢過問者。

    今日之急,唯當先辦船炮,擊水上之賊。

    時郭公嵩焘在江公幕中,力主水師之議。

    文宗寄谕各督撫,亦屢及之。

    公商之巡撫駱公,奏請敕調廣東瓊州紅單船放出大洋,由崇明入江口,以擊賊于下遊;調廣東内江快蟹拖罟船,由梧州府江溯漓水,過鬥門,浮湘而下,出大江,以收上下夾擊之效。

    長江水師之議,自此始。

    湖南營兵與湘勇斷斷不和。

    七月十三日,提标兵與湘勇械鬥,公但将湘勇棍責。

     八月初四日,永順協兵與辰勇械鬥。

    公咨提督請按治軍法,未行也。

    初六夜,永順協兵掌号執仗至參将署,欲害塔齊布公。

    塔公匿菜圃草中以免。

    兵衆毀其房室。

    旋出至公所館撫署側射圃中,大嘩,駱公步出谕饬之,乃解。

    時有勸公據實參奏者。

    公曰:“為臣子者,不能為國家弭亂,反以瑣事上渎君父之聽,于心未安也。

    ”二月中,曾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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