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武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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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有不測,奈何』?貝勒曰:『此與爾無與,亦非吾所慮也』。

     芝龍既行,鄭彩、鄭鴻逵、鄭成功皆率所部入海;張肯堂往舟山,依魯監國。

    芝豹獨奉母居安平。

    芝龍至京陛見,奉朝請。

     丁亥秋,鄭彩、鄭成功殺掠漳、泉諸郡,皆破之,汀、邵并亂;遂據建甯。

    戊子夏,清兵再入閩;破建甯,屠之,直抵泉州;鄭氏兵複遁入海。

     附記 初,福建既陷,惟曾慶據平樂、劉中藻據福甯。

    己醜冬,清分兵攻之,慶既降,被殺;中藻勢窮、自缢。

    而延、漳、汀三州界連江右,延平所屬又處萬山中,乘清兵既回,複擁立德化王慈烨,取大田、複龍溪。

    十一月中,清複遣靖南王耿□□來攻;尚書羅南生出降,王被獲。

     癸巳,清兵克舟山;魯監國□□□張肯堂死之。

     已亥夏六月,鄭氏複率舟師大學北伐,人心震動。

    師次京口,進攻江甯;軍行不戒,為梁化鳳乘間襲殺,大敗而去,海氛遂靖。

    至庚戌,鄭氏有投誠之志。

    朝廷遣大學士吳□□、吏部侍郎蔡毓榮、學士明珠經理其事,遂命興化知府慕天顔往複台灣,業有成局;而三藩不欲,事遂寝。

    又十餘年,三桂就滅,諸藩盡芟,至癸亥、甲子,鄭成功之子□□偕故明之後□□歸降。

    時天下大定,法網久寬,遂受之,而處之齊,魯之間;海波由是永息矣。

     隆武皇帝親答監國魯主禦書 王迩來無恙!謝來使赍到書啟、禮物,披閱再四,歎王意之殷厚、媿朕躬之無似也。

     吾太祖夜不解甲、日不去戈,十四年而成一統洪業,封諸藩以周天下。

    仰窺聖意,一日千秋;或亦曰年谷歲豐、四海鹹甯,天子萬年、本支百世而已。

    朕與侄王同分高廟,喪亂之後,存吾二人。

    但使稍明理道,何忍一線嫌疑,即是自亡高廟!若求無嫌無疑,惟各善體祖意。

    有唐蹀血,萬世唾焉;靖難雲雲,痛祖斯甚!使朕處之,蓋必有道;既見令人笑往,斷不令後人笑今。

    此實朕志,王勿泛觀也。

     朕性至淡,遇每違心。

    家難垂三十年,荷吾威宗,幸不墜祀。

    七載奉藩,日以圭绂為桎梏,辭爵雪父,蒙難八年。

    昨春寇變,初夏時鳳鎮牟文绶三請進營,願躬擁戴;朕志守節,以死自甘。

    今其人固在,不可欺也。

    聖安恩宥,溯流遇變;抵嘉興,擁勸頗衆,朕複以死自誓,出揭首奉潞王。

    臨安再覆,黃道周、鄭鴻逵翼戴于前,鄭芝龍、浙閩臣奉迎于後,朕猶出揭讓賢;如侄王者,亦在此「讓揭」之内。

    其時虜勢如傾、人心如沸,瑞、桂、惠王近枝既邈不可問,但有朱家一庶宗,能發憤而缵鴻名,使我祖祀不斷,朕實甘心北面;惜不見此!乃為文武所逼,以巢、由之身被堯、禹之服;一毫利此,則天地、祖宗誅之殛之,四方萬世誅之殛之!蓋朕雖才非光武,而志願頗效周文。

    秦、漢以後,帝制太濃,使篡弒接踵;傷哉此位,至苦至危!故祖制所以有「親王樂過天子」之教也。

    閏六月七日監國,二十七日登極,誓以身殉祖廟;禦诏求助萬方,猶曰『始借大号以複舊疆,終必訪道而全高尚』。

    然今半年,名曰天子,依然長素布炮,宛一疇昔故我;所增者,三鼓批覽不休、黎明寒暑先起。

    見一好臣,如得性命;聞一警信,似痞埋胸。

    焦兵勞民、憂文悼武,多少傾不盡苦。

    朕年近知命,未耀前星;疲面癯形,或亦殉祖之實狀也。

    王以七月十七日監國于台,八月十六日迎至于紹;朕方喜有分勞,而盧開歧視。

    日盼王之善音,如冀衣食寒暖。

    陳曜之回,詞愈于理,音得而未善也;今柯、曹二臣至,音善而猶未盡也。

    蓋「膝下」之稱,以父待予,是王之過厚;而猶曰啟、曰書,則似婉示朕不足缵鴻名而雪高廟也,朕實虛心自慚。

     焦勞六月,各路之師未至、江上寸土未複;親征遲緩,累吾侄王枕戈,臨戎忍痛,然亦非無自也。

    侄王雖值虜沖,然所當西興一帶數百裡,稍易為力。

    朕自頒诏四方,雲、貴、兩廣、楚、豫、江、川奏賀畢至;虜寇交讧,錢糧一分末至。

    而數千裡安危仰成于朕,緻朕左支右吾。

    拮據六月,幸賴祖靈,闖逆授首于楚省、靖江底定于粵東,江右境土漸複、三吳臣民踵至。

    痛念□戰六月,杭虜猶抗、徽逆尚梗,師未奏功。

    是用今臘六月,朕已親自臨戎,直趨江幹督戰;先衢暫住,俟王回音。

    或諸臣不信朕之坦懷,各恐失其佐命;王或不答,或再複以責備,朕一定怡然自咎。

    惟期奮力江幹,贖朕無能之過。

    或又不爾,則實不敢舍溫、衢,自絕八閩咽喉;躬率兵将于建、撫,為上遊瞻仰孝陵之計。

    王勉事武林,期與侄王共至金陵。

    以情不忍将秦比祖、以地不得不借成說,聊以自明。

    蓋如所謂「先入關者王」,當關舊京、不當關一杭。

    鹹陽之定,原有成法;是諸臣之小誤當政,勿令義帝笑人。

    萬一侄王排紛紛之群議,不以列國自待,而負一統高皇;朕之處王止有一讓,王之處朕豈恁恝然!監國既奉欽命,何難一表明尊;此實高廟之靈,非朕福德所至!然存亡關頭,實在于此。

    朕有言曰:『今而後,斷與王以玉帛見,斷不與王以弓矢見』。

    王未帝則無不盡其挽、王稱尊則無不盡其讓;朕志決矣,願王首善為高廟計、次善為朕與王計也。

     總之,雖變遇萬籌,朕第有樸誠自待。

    信筆無文,惟貴達意。

    王雖自有其曆,朕曆亦不忍遍頒四方而獨遺王侄不贈也。

    朕心切盡,置用惟王! 十一月二十日,冊封親、郡十王,令徽遼再續,功繼崇陽,以上答我高廟。

    王或不厭所聞,故于書尾并及。

    冬寒珍重,惟監國侄王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