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安本紀卷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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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生臆揣』。
戶部侍郎何楷奏鎮疏東宮甚确等事;有旨:『此疏豈可流傳,必非鎮臣之意!着提塘官立行返毀。
敢有鼓煽者,兵部立拿正法』。
甯南候左良玉舉兵反。
黃澍等日夜以大義說良玉。
至是,良玉犯阙;突入總督何騰蛟衙門,告以故,且邀以共事。
騰蛟堅拒不可,乃劫至舟中。
騰蛟乘間赴水,溯江逆流而上;楚人驚異之,仍擁至武昌。
良玉遂統兵東下,請除君側之惡;移檄遠近,略曰:『馬士英者,蠻獠無知,貪狠悖義。
挾異人為奇貨,私嫪毒以種奸;欺蝦蟆之徒聞,恣鹿馬以任意。
不難屠滅皇宗,遂緻刑僇太子。
效胡庸之名訪邋遢,不使其遁于荒野;踵錢甯之刑訊大千,又不容其斃于深宮。
群小羅織,比燕啄而已深;中犴幽囚,視雀探而更慘。
李沾喊拷,何如崔季舒拳毆;王铎喝招,有甚朱友恭塞謗。
豈先帝不足複留種,既沈其弟,又滅其兄;将小朝别用一番人,既削其臣,并剪其主。
嗟乎!安全藏之不作,丙定侯之已亡。
附會成群,誰敢曰吾君之子!依違了事,鹹稱曰的系他人。
臨江之為乳虎,是可忍也;子輿之遇毒蟒,尚何言哉!玉受恩故主,爵列通侯;雖無食蕊之思,讵忘結草之報!願同義士,共讨天仇。
嚴虎豹之亟驅,風雲氣憤;矢鷹鹯之必逐,日月光昭。
郿塢豐盈,應有燃臍之患;漸台高擁,難逃切舌之災』!檄下,遠近傳知,惟京師噤口。
發明 海内望是舉久矣,無不喜其來而悲其晚。
此顧以「反」書,何也?曰:君雖不君,臣不可以不臣。
晉趙鞅與荀寅士吉射相惡,治兵相攻,「春秋」直書曰「叛」;正為後世賊臣稱兵向阙,以「誅君側」為名而實欲脅君以取國者,着律令也。
宗社雖丁闆蕩之戚,而冠履決無倒置之理;此良玉書「反」之意也。
故必通于「春秋」之義者,麟後可以權衡天下之事。
特授欽定「逆案」劉廷元等官。
張捷題覆:『楊維垣疏表章附鄭戚諸臣劉廷元、呂純如、黃克缵、王永光、楊所修、章光嶽、徐大化、範濟世各贈蔭祭葬,徐揚先、劉廷宣、姜麟、許鼎臣、嶽駿聲、徐卿伯各贈官祭葬,王紹徽、徐兆奎、喬應甲、陸澄源各複原官』;奉有俞旨。
發明 廷元等之入「逆案」也,或以擁戴、或以谄附、或以贊導、或以頌美,皆從逆賢定罪,不關鄭也。
至王永光以庇奸通賄罷位、許鼎臣以縱賊失事蒙譴、陸澄源以居官狼籍被察,與附鄭尤風馬不相涉。
今捷徇維垣之請,盡給恤典,是直為逆賢鳴冤,斥先帝為失刑也;逆莫甚焉!且鄭氏,外戚也;當附乎?不當附乎?攀附外戚者,為君子乎?為小人乎?諸人之品行昭然矣,張捷之心事可知矣!直書于冊,所謂不待貶絕而罪惡自見者也。
附錄 史可法疏:『清兵分路南下,李成東棄徐南奔。
鎮将平日擁衆縻饷,一遇警急,全不足恃』。
王永吉疏:『棄徐萬分可惜,乞敕劉澤清固守淮安,勿托勤王移鎮』。
劉洪起報:『清乘勢南下,諸将逃竄,無人敢遏,恐為南京之變』。
給事中錢增疏:『警報日至,劉澤清、劉良佐退避郊外,平日養兵何用』? 士兵王紹等疏:『北兵日逼,劉澤清退避南下,搶奪民間财物,異常慘酷』。
衛允文以邊警求退。
太監屈尚忠上童氏招,詞連史可法中軍孫秀及北歸庶吉士吳爾;命逮之。
惠安伯張養志疏劾選郎陸康穆貪污;有旨:『不必苛求』。
劉澤清疏:『文武考察,舊例不許借題羅織,驅逐異己』。
逮河南巡按陳潛夫。
徐元爵襲封魏國公。
方國安挂鎮南将軍印。
劉呈瑞補禦史。
原任漕運總督路振飛自明守淮之功,有旨切責;朱國鼎複劾之,奉有嚴旨。
禦史畢十臣疏:『孟夏享太廟,文武陪祀者多不至』。
着行申饬。
升梁雲構、李喬俱兵部右侍郎。
祁逢吉戶部右侍郎,總督倉場。
王國賓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館;周宗文光祿寺少卿。
改王永吉提督淮安廬鳳軍務,專理防河;錢繼登兼巡撫揚州。
田仰撤回另用,衛允文事定再議。
清兵入亳州。
左良玉下九江、安慶。
初九日(辛酉),誅從逆臣周鐘、武愫、光時亨于市。
阮大铖殺周镳、雷演祚于獄。
前以馬士英疏,逮镳與演祚下獄。
阮大铖複出「不忠不孝大逆元兇疏」糾雷,略雲:『崇祯乙亥之春,流賊犯太湖;演祚與妻孥皆衣缊敝,而更其父以新好之衣,祚向賊指其父曰:「此我家主翁,有窖銀數萬,拷之可得也」。
賊因舍祚而執其父,拷掠以死。
尤有罪不容于誅者:初,傳聞國變之時,閣臣馬士英在江北與諸勳臣歃血定盟,擁立皇上。
臣從山中贻書與之,謂「冊立大典,宜依倫序」;而閣臣先已得愚臣之心,整頓兵馬,聲言誅二心異議之奸,衆乃定。
而實懷二心操異議者,姜曰廣、張慎言兩奸主張,而演祚明佐之。
更可詫者,演祚被逮後,托其私黨向臣門生齊維藩、方啟曾轉語臣、令與救解,願以戎政尚書相送;臣甚駭之!夫戎政尚書,乃皇上高官榮爵,必群臣會推、衆議佥同而後定;何雲舉以相送?隻此一言,其平日依草附木、把持朝政,實自供自吐矣!如此兇逆,即寸磔不足暴罪;可令悠悠長系,正法無期哉』?至是獄上,雷演祚與周镳俱着勒令自盡。
發明 周鐘等三人從賊者也;肆之市朝與衆同棄,深得逃逆之義矣。
若镳與演祚,非賊也;不過為大铖修郄耳。
夫擁戴逆賢者是賊,而得罪崔呈秀者非賊;叩首逆闖者是賊,而見忤阮大铖者非賊。
今從賊昭著之時敏、黃國琦皆優以原官,而周鐘胞兄周铨亦超然局外;何獨于镳與演祚是問乎!王紮子殺召伯、毛伯,『春秋』特目「王紮子」以讨其罔上之罪。
故今于二人變文曰「殺」而特目「大铖」,以着其造惡之罪。
臣顧炎武曰:演祚陷父于賊及明佐姜、張與戎政尚書之語,不知有無;但現居殿閣之馮诠,大铖不難誣之以合門殉難,則其言之不足憑可知矣。
疏内雲「士英與勳鎮歃血定盟,擁立皇上」,則其居為奇貨,兵勢相挾,直認不諱矣。
又雲「臣在山中贻書與之,謂冊立大典,宜依倫次」;夫立君,大事也,況當北都失守、群情震驚之際,自應内外協心、廣咨博詢,社稷為重、倫叙為輕。
大铖以「逆案」餘孽,敢從山中遙參其權;則其平時呼吸相通、當日合謀構局,尤彰彰矣。
又雲「戎政尚書乃高官榮爵,必廷臣會推、衆議佥同而後定」;盍思兵部侍郎非高官厚爵乎?何士英一手握定,不容廷臣推舉、不顧衆議異同!豈大铖呈身士英之門,便可送、可受乎?隻此數語,而
戶部侍郎何楷奏鎮疏東宮甚确等事;有旨:『此疏豈可流傳,必非鎮臣之意!着提塘官立行返毀。
敢有鼓煽者,兵部立拿正法』。
甯南候左良玉舉兵反。
黃澍等日夜以大義說良玉。
至是,良玉犯阙;突入總督何騰蛟衙門,告以故,且邀以共事。
騰蛟堅拒不可,乃劫至舟中。
騰蛟乘間赴水,溯江逆流而上;楚人驚異之,仍擁至武昌。
良玉遂統兵東下,請除君側之惡;移檄遠近,略曰:『馬士英者,蠻獠無知,貪狠悖義。
挾異人為奇貨,私嫪毒以種奸;欺蝦蟆之徒聞,恣鹿馬以任意。
不難屠滅皇宗,遂緻刑僇太子。
效胡庸之名訪邋遢,不使其遁于荒野;踵錢甯之刑訊大千,又不容其斃于深宮。
群小羅織,比燕啄而已深;中犴幽囚,視雀探而更慘。
李沾喊拷,何如崔季舒拳毆;王铎喝招,有甚朱友恭塞謗。
豈先帝不足複留種,既沈其弟,又滅其兄;将小朝别用一番人,既削其臣,并剪其主。
嗟乎!安全藏之不作,丙定侯之已亡。
附會成群,誰敢曰吾君之子!依違了事,鹹稱曰的系他人。
臨江之為乳虎,是可忍也;子輿之遇毒蟒,尚何言哉!玉受恩故主,爵列通侯;雖無食蕊之思,讵忘結草之報!願同義士,共讨天仇。
嚴虎豹之亟驅,風雲氣憤;矢鷹鹯之必逐,日月光昭。
郿塢豐盈,應有燃臍之患;漸台高擁,難逃切舌之災』!檄下,遠近傳知,惟京師噤口。
發明 海内望是舉久矣,無不喜其來而悲其晚。
此顧以「反」書,何也?曰:君雖不君,臣不可以不臣。
晉趙鞅與荀寅士吉射相惡,治兵相攻,「春秋」直書曰「叛」;正為後世賊臣稱兵向阙,以「誅君側」為名而實欲脅君以取國者,着律令也。
宗社雖丁闆蕩之戚,而冠履決無倒置之理;此良玉書「反」之意也。
故必通于「春秋」之義者,麟後可以權衡天下之事。
特授欽定「逆案」劉廷元等官。
張捷題覆:『楊維垣疏表章附鄭戚諸臣劉廷元、呂純如、黃克缵、王永光、楊所修、章光嶽、徐大化、範濟世各贈蔭祭葬,徐揚先、劉廷宣、姜麟、許鼎臣、嶽駿聲、徐卿伯各贈官祭葬,王紹徽、徐兆奎、喬應甲、陸澄源各複原官』;奉有俞旨。
發明 廷元等之入「逆案」也,或以擁戴、或以谄附、或以贊導、或以頌美,皆從逆賢定罪,不關鄭也。
至王永光以庇奸通賄罷位、許鼎臣以縱賊失事蒙譴、陸澄源以居官狼籍被察,與附鄭尤風馬不相涉。
今捷徇維垣之請,盡給恤典,是直為逆賢鳴冤,斥先帝為失刑也;逆莫甚焉!且鄭氏,外戚也;當附乎?不當附乎?攀附外戚者,為君子乎?為小人乎?諸人之品行昭然矣,張捷之心事可知矣!直書于冊,所謂不待貶絕而罪惡自見者也。
附錄 史可法疏:『清兵分路南下,李成東棄徐南奔。
鎮将平日擁衆縻饷,一遇警急,全不足恃』。
王永吉疏:『棄徐萬分可惜,乞敕劉澤清固守淮安,勿托勤王移鎮』。
劉洪起報:『清乘勢南下,諸将逃竄,無人敢遏,恐為南京之變』。
給事中錢增疏:『警報日至,劉澤清、劉良佐退避郊外,平日養兵何用』? 士兵王紹等疏:『北兵日逼,劉澤清退避南下,搶奪民間财物,異常慘酷』。
衛允文以邊警求退。
太監屈尚忠上童氏招,詞連史可法中軍孫秀及北歸庶吉士吳爾;命逮之。
惠安伯張養志疏劾選郎陸康穆貪污;有旨:『不必苛求』。
劉澤清疏:『文武考察,舊例不許借題羅織,驅逐異己』。
逮河南巡按陳潛夫。
徐元爵襲封魏國公。
方國安挂鎮南将軍印。
劉呈瑞補禦史。
原任漕運總督路振飛自明守淮之功,有旨切責;朱國鼎複劾之,奉有嚴旨。
禦史畢十臣疏:『孟夏享太廟,文武陪祀者多不至』。
着行申饬。
升梁雲構、李喬俱兵部右侍郎。
祁逢吉戶部右侍郎,總督倉場。
王國賓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館;周宗文光祿寺少卿。
改王永吉提督淮安廬鳳軍務,專理防河;錢繼登兼巡撫揚州。
田仰撤回另用,衛允文事定再議。
清兵入亳州。
左良玉下九江、安慶。
初九日(辛酉),誅從逆臣周鐘、武愫、光時亨于市。
阮大铖殺周镳、雷演祚于獄。
前以馬士英疏,逮镳與演祚下獄。
阮大铖複出「不忠不孝大逆元兇疏」糾雷,略雲:『崇祯乙亥之春,流賊犯太湖;演祚與妻孥皆衣缊敝,而更其父以新好之衣,祚向賊指其父曰:「此我家主翁,有窖銀數萬,拷之可得也」。
賊因舍祚而執其父,拷掠以死。
尤有罪不容于誅者:初,傳聞國變之時,閣臣馬士英在江北與諸勳臣歃血定盟,擁立皇上。
臣從山中贻書與之,謂「冊立大典,宜依倫序」;而閣臣先已得愚臣之心,整頓兵馬,聲言誅二心異議之奸,衆乃定。
而實懷二心操異議者,姜曰廣、張慎言兩奸主張,而演祚明佐之。
更可詫者,演祚被逮後,托其私黨向臣門生齊維藩、方啟曾轉語臣、令與救解,願以戎政尚書相送;臣甚駭之!夫戎政尚書,乃皇上高官榮爵,必群臣會推、衆議佥同而後定;何雲舉以相送?隻此一言,其平日依草附木、把持朝政,實自供自吐矣!如此兇逆,即寸磔不足暴罪;可令悠悠長系,正法無期哉』?至是獄上,雷演祚與周镳俱着勒令自盡。
發明 周鐘等三人從賊者也;肆之市朝與衆同棄,深得逃逆之義矣。
若镳與演祚,非賊也;不過為大铖修郄耳。
夫擁戴逆賢者是賊,而得罪崔呈秀者非賊;叩首逆闖者是賊,而見忤阮大铖者非賊。
今從賊昭著之時敏、黃國琦皆優以原官,而周鐘胞兄周铨亦超然局外;何獨于镳與演祚是問乎!王紮子殺召伯、毛伯,『春秋』特目「王紮子」以讨其罔上之罪。
故今于二人變文曰「殺」而特目「大铖」,以着其造惡之罪。
臣顧炎武曰:演祚陷父于賊及明佐姜、張與戎政尚書之語,不知有無;但現居殿閣之馮诠,大铖不難誣之以合門殉難,則其言之不足憑可知矣。
疏内雲「士英與勳鎮歃血定盟,擁立皇上」,則其居為奇貨,兵勢相挾,直認不諱矣。
又雲「臣在山中贻書與之,謂冊立大典,宜依倫次」;夫立君,大事也,況當北都失守、群情震驚之際,自應内外協心、廣咨博詢,社稷為重、倫叙為輕。
大铖以「逆案」餘孽,敢從山中遙參其權;則其平時呼吸相通、當日合謀構局,尤彰彰矣。
又雲「戎政尚書乃高官榮爵,必廷臣會推、衆議佥同而後定」;盍思兵部侍郎非高官厚爵乎?何士英一手握定,不容廷臣推舉、不顧衆議異同!豈大铖呈身士英之門,便可送、可受乎?隻此數語,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