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安本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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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
辛卯,上禦經筵。
壬辰,裁各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甲午,曰廣緻仕。
乙未,宗周緻仕。
命黃斌卿移屯九江、黃蜚屯蕪湖采石、鄭鴻逵屯鎮江。
丁酉,以中軍都督府都督同知王之綱充總兵官挂蕩寇将軍印,鎮守河南。
己亥,三法司奏定從逆六等條例。
大逆淩遲處死凡五條:凡從賊攻陷京師及為賊毀宗社、易門榜者,凡倡率勸進及為賊草僞诏者,凡部院詹事翰林三品以上大臣從賊受官為之親信用事者,凡文武封疆大吏如督撫總兵降賊者,凡京堂翰林科道部等官為賊畫策規取地方者。
以上如本犯不歸、歸而又逃者,收系其妻子,籍沒其資産。
斬決不待時凡三條:凡四五品京堂及翰林科道官受賊僞命居要地比原職加崇者,凡方面分巡分守知府等官降賊者,凡文武封疆大吏聞變先逃者。
絞凡六條:凡獻銀獻女獻婢以媚賊求免者,凡内外衙門官但受僞命者,凡職在巡方遇變而逃者及布按三司分巡分守知府等官遇變逃者,凡被賊夾打不能自回仍受僞官者,凡受僞官為賊疏遠者,凡各衙門奉差如管屯管河榷關司饷答官雖無封疆之責而逃者。
流凡二條:凡内閣重臣及部院寺三品以上、詹事翰林五品以上、即不從賊、偷生潛逃者,凡既受僞職、後自疏遠、先賊未敗、脫身南還者。
以上斬、絞、流及遠戌共十一則,如各犯認非自投,議減本罪一等;如遁歸匿形、蓄謀叵測,議于本罪加一等,仍收系其親屬。
徒凡二條:凡候考候選即無官守、即未受僞官、乃浮沉賊中、賊奔乃還者,凡遇賊變偶不逃、為賊脅留、未受僞官者。
杖凡一條:凡初為賊所拘、未受僞官、乘間先歸者。
上曰:『北都淪喪,帝後升遐,巷戰死綏者,遂無一人?且反面事仇,甘心降賊,為之指斥先帝、規并海宇,人心已喪,法紀何存!所奏既已會議允當,并先奪職。
其絞罪以上,三法司行撫按官逮至京訊之;流罪以下,撫接官依律即訊具奏。
其有身雖陷賊而能改圖歸正、擒殺賊首及以兵馬城池來歸,或為我内應、克建大功,或為我内間、效忠本朝者,仍從優升賞,不用此例』。
辛醜,以通政司右參議王潆為都察院右佥都禦史,巡撫登萊、東江等處,備兵援遼,恢複金、愎、海、蓋,贊理軍務兼管糧饷。
以□□□□牟文绶充總兵官,鎮守荊州,總理漢土官兵。
時荊州未複,命文绶自施州衛收集士兵,出夔州以圖之。
癸卯,以後軍都督府都督王允成充署總兵官,鎮守嶽州。
士英請定童生納銀徑送學道收考,免府縣二試,其銀以充兵部招練軍器之用;從之。
乙巳,給越其傑銀十五萬兩,令募兵屯田。
追賜國初諸臣陶安等、先朝谏死諸臣蔣欽等谥。
丙午,召萬元吉還。
以右軍都督府左都督杜弘域提督池、太等處軍務。
丁未,上皇考陵名曰熙陵。
己酉,進封朱國弼為保國公,爵一等。
辛亥,加李沾都察院左都禦史。
命法司逮問呂大器。
以中軍都督府右都督盧鼎充總兵官,武漢團練正紀甯南營務。
開納助工事例。
癸醜,命刑部逮問黃澍。
是月,高傑率兵赴鎮。
戶科給事中陸朗例出為福建□□□□□,特旨留之。
禦史黃耳鼎例出為江西按察司副使;與朗并疏攻吏部尚書徐石麒。
冬十月乙卯朔,石麒緻仕,耳鼎複為禦史。
以中軍都督府左都督李成棟充總兵官挂鎮徐将軍印,鎮守徐州;□□□□□李世春充總兵官,鎮守泗州;□□□□□賀允昌為中軍都督府都督佥事充總兵官,鎮守揚州。
并巡上下江禦史為一差。
故周延儒子奕封乞免追贓;時有舉入汪庶者與延儒弟舉人正儀姻連,中旨欲移坐之而不許其名,以為曙也,遂坐曙贓六萬,而免奕封所坐六萬之半。
丙辰,以鄭芝龍充總兵官,鎮守福建。
以黔省援楚副将羅聯芳為前軍都督府都督佥事充總兵官,鎮守貴州。
己未,以逃官前兵部尚書張缙彥戴罪總督北直隸、山西、河南北軍務,便宜行事。
庚申,大學士高弘圖緻仕。
遣司禮監太監孫元德察催直隸、浙江、福建金花歲改段價、九庫一應錢糧,仍督兩浙漕糧、鹽課、洋稅并一切修練儲備事宜。
甲子,加何騰蛟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禦史,仍巡撫湖廣全屬地方。
賜北京死節太監王承恩等九人贈谥、祭葬、蔭有差。
丙寅,命于杭州選淑女。
旨下,有校尉人役突入民家搜索,女子有投水自盡者;巡視京城禦史朱國昌等以聞。
及選入,又不稱旨。
上怒,命各城推戶舉首,隐匿者罪及地方鄰右,各官重處;而或言天下美女及妝飾精妙,無過蘇、杭,于是訪求之使四出矣。
壬申,中旨以吏部右侍郎張捷為吏部尚書。
癸酉,改丁魁楚以原官總督兩廣軍務兼理糧饷,巡撫廣東等處地方。
追複代宗生母賢妃吳氏上谥曰「孝翼溫惠、淑慎慈仁、匡天錫聖皇太後」,惠宗長子文奎曰「恭愍皇太子」,弟允熥為「吳悼王」、尤熞為「衡愍王」、允■〈火熙〉為「徐哀王」。
追封惠宗子文圭為「原懷王」,并附祀孝康陵。
複江都、宜春、南平等四郡主為公主,耿璇、于禮為驸馬都尉。
甲戌,以逃官前左春坊左中允衛允文兼兵科給事中,監興平伯軍。
命鄭鴻逵挂鎮海将軍印。
乙亥,以江西按察司副使張秉貞為都察院右佥都禦史,巡撫浙江、提督軍務。
丙子,命以來年正月上辛合祀天地于南郊。
土英請發欽單于各撫按,分給所屬司道府州縣官,凡贖锾自杖以上俱住單貯庫,解部充饷,其不注單者以髒論;從之。
丁醜,以兵部左侍郎解學龍為刑部尚書、
辛卯,上禦經筵。
壬辰,裁各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甲午,曰廣緻仕。
乙未,宗周緻仕。
命黃斌卿移屯九江、黃蜚屯蕪湖采石、鄭鴻逵屯鎮江。
丁酉,以中軍都督府都督同知王之綱充總兵官挂蕩寇将軍印,鎮守河南。
己亥,三法司奏定從逆六等條例。
大逆淩遲處死凡五條:凡從賊攻陷京師及為賊毀宗社、易門榜者,凡倡率勸進及為賊草僞诏者,凡部院詹事翰林三品以上大臣從賊受官為之親信用事者,凡文武封疆大吏如督撫總兵降賊者,凡京堂翰林科道部等官為賊畫策規取地方者。
以上如本犯不歸、歸而又逃者,收系其妻子,籍沒其資産。
斬決不待時凡三條:凡四五品京堂及翰林科道官受賊僞命居要地比原職加崇者,凡方面分巡分守知府等官降賊者,凡文武封疆大吏聞變先逃者。
絞凡六條:凡獻銀獻女獻婢以媚賊求免者,凡内外衙門官但受僞命者,凡職在巡方遇變而逃者及布按三司分巡分守知府等官遇變逃者,凡被賊夾打不能自回仍受僞官者,凡受僞官為賊疏遠者,凡各衙門奉差如管屯管河榷關司饷答官雖無封疆之責而逃者。
流凡二條:凡内閣重臣及部院寺三品以上、詹事翰林五品以上、即不從賊、偷生潛逃者,凡既受僞職、後自疏遠、先賊未敗、脫身南還者。
以上斬、絞、流及遠戌共十一則,如各犯認非自投,議減本罪一等;如遁歸匿形、蓄謀叵測,議于本罪加一等,仍收系其親屬。
徒凡二條:凡候考候選即無官守、即未受僞官、乃浮沉賊中、賊奔乃還者,凡遇賊變偶不逃、為賊脅留、未受僞官者。
杖凡一條:凡初為賊所拘、未受僞官、乘間先歸者。
上曰:『北都淪喪,帝後升遐,巷戰死綏者,遂無一人?且反面事仇,甘心降賊,為之指斥先帝、規并海宇,人心已喪,法紀何存!所奏既已會議允當,并先奪職。
其絞罪以上,三法司行撫按官逮至京訊之;流罪以下,撫接官依律即訊具奏。
其有身雖陷賊而能改圖歸正、擒殺賊首及以兵馬城池來歸,或為我内應、克建大功,或為我内間、效忠本朝者,仍從優升賞,不用此例』。
辛醜,以通政司右參議王潆為都察院右佥都禦史,巡撫登萊、東江等處,備兵援遼,恢複金、愎、海、蓋,贊理軍務兼管糧饷。
以□□□□牟文绶充總兵官,鎮守荊州,總理漢土官兵。
時荊州未複,命文绶自施州衛收集士兵,出夔州以圖之。
癸卯,以後軍都督府都督王允成充署總兵官,鎮守嶽州。
士英請定童生納銀徑送學道收考,免府縣二試,其銀以充兵部招練軍器之用;從之。
乙巳,給越其傑銀十五萬兩,令募兵屯田。
追賜國初諸臣陶安等、先朝谏死諸臣蔣欽等谥。
丙午,召萬元吉還。
以右軍都督府左都督杜弘域提督池、太等處軍務。
丁未,上皇考陵名曰熙陵。
己酉,進封朱國弼為保國公,爵一等。
辛亥,加李沾都察院左都禦史。
命法司逮問呂大器。
以中軍都督府右都督盧鼎充總兵官,武漢團練正紀甯南營務。
開納助工事例。
癸醜,命刑部逮問黃澍。
是月,高傑率兵赴鎮。
戶科給事中陸朗例出為福建□□□□□,特旨留之。
禦史黃耳鼎例出為江西按察司副使;與朗并疏攻吏部尚書徐石麒。
冬十月乙卯朔,石麒緻仕,耳鼎複為禦史。
以中軍都督府左都督李成棟充總兵官挂鎮徐将軍印,鎮守徐州;□□□□□李世春充總兵官,鎮守泗州;□□□□□賀允昌為中軍都督府都督佥事充總兵官,鎮守揚州。
并巡上下江禦史為一差。
故周延儒子奕封乞免追贓;時有舉入汪庶者與延儒弟舉人正儀姻連,中旨欲移坐之而不許其名,以為曙也,遂坐曙贓六萬,而免奕封所坐六萬之半。
丙辰,以鄭芝龍充總兵官,鎮守福建。
以黔省援楚副将羅聯芳為前軍都督府都督佥事充總兵官,鎮守貴州。
己未,以逃官前兵部尚書張缙彥戴罪總督北直隸、山西、河南北軍務,便宜行事。
庚申,大學士高弘圖緻仕。
遣司禮監太監孫元德察催直隸、浙江、福建金花歲改段價、九庫一應錢糧,仍督兩浙漕糧、鹽課、洋稅并一切修練儲備事宜。
甲子,加何騰蛟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禦史,仍巡撫湖廣全屬地方。
賜北京死節太監王承恩等九人贈谥、祭葬、蔭有差。
丙寅,命于杭州選淑女。
旨下,有校尉人役突入民家搜索,女子有投水自盡者;巡視京城禦史朱國昌等以聞。
及選入,又不稱旨。
上怒,命各城推戶舉首,隐匿者罪及地方鄰右,各官重處;而或言天下美女及妝飾精妙,無過蘇、杭,于是訪求之使四出矣。
壬申,中旨以吏部右侍郎張捷為吏部尚書。
癸酉,改丁魁楚以原官總督兩廣軍務兼理糧饷,巡撫廣東等處地方。
追複代宗生母賢妃吳氏上谥曰「孝翼溫惠、淑慎慈仁、匡天錫聖皇太後」,惠宗長子文奎曰「恭愍皇太子」,弟允熥為「吳悼王」、尤熞為「衡愍王」、允■〈火熙〉為「徐哀王」。
追封惠宗子文圭為「原懷王」,并附祀孝康陵。
複江都、宜春、南平等四郡主為公主,耿璇、于禮為驸馬都尉。
甲戌,以逃官前左春坊左中允衛允文兼兵科給事中,監興平伯軍。
命鄭鴻逵挂鎮海将軍印。
乙亥,以江西按察司副使張秉貞為都察院右佥都禦史,巡撫浙江、提督軍務。
丙子,命以來年正月上辛合祀天地于南郊。
土英請發欽單于各撫按,分給所屬司道府州縣官,凡贖锾自杖以上俱住單貯庫,解部充饷,其不注單者以髒論;從之。
丁醜,以兵部左侍郎解學龍為刑部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