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季三朝野史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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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參刑官恣意舞文,人人出脫,學龍革職,以高倬為刑部尚書。

     除夕,上在興甯宮,忽忽不樂。

    太監韓贊周言:『新宮宜歡』。

    上曰:『梨園殊少佳者』。

    贊周泣曰:『臣以陛下遇令節,或思皇考、或念先帝,乃作此想耶』? 宏光元年乙酉春正月乙酉朔,日食。

    初八日壬辰,立春,流星入紫薇垣。

    吏部給事中吳适上言五事:曰信诏旨,曰核人才,曰儲邊材,曰伸國法,曰明言責。

    疏入,不省。

     都督陳際遇北降。

    高傑率兵防河,至睢州,總兵許定國享傑,殺之席上,定國北奔。

    事聞,命本鎮兵馬仍聽傑妻邢氏統轄。

    加傑部将李本身太子太保左都督,提督該鎮。

     以吏部左侍郎蔡弈琛為東閣大學士。

     通政使楊維垣請複位欽案,吏部尚書張捷請表章三案諸臣;從之。

    劉廷元、呂純如、王德完、黃克缵、王永元、楊所修、章光嶽、徐大化、範濟世各予谥蔭、祭葬。

    徐揚先、劉廷宣、許鼎臣、嶽駿聲、徐卿伯、姜麟各贈官予祭葬。

    王紹徽、徐兆魁、喬應甲、陸澄原各複原官。

    唐世濟、楊兆升、吳孔嘉、郭如闇、周昌普、袁宏勳、徐複揚、陳以端各起用。

    維垣又請重頒三朝要典。

     以通政使楊維垣為左副都禦史,阮大铖為兵部尚書,瞿式耜巡撫廣西,王骥巡撫湖廣,馬幹巡撫四川。

    起朱大典為兵部右侍郎。

     戎政尚書張國維予告歸。

    禮部尚書顧錫疇緻仕。

     二月,奸僧大悲自稱定王,下法司審,系齊庶宗也,伏誅。

     禮部請上先太子谥曰獻愍皇太子,永王曰永悼王,定王曰定哀王。

     鴻胪寺少卿高夢箕密奏太子在浙,命太監李繼周奉密劄召之。

     三月甲申朔,僞太子至,寓錦衣衛都督馮可宗家。

    遍傳朝官識認,各冠帶攜朝服往。

    其人南面坐。

    大學士王铎指原任講官方拱幹問曰:『此何人』?曰:『方先生』。

    講官劉正宗趨上,不識也。

    拱幹問講讀先後,曰:『忘之』;問書仿字句,曰:『忘之』。

    給事中戴英問:『先帝親審吳昌時于廷東宮立何地』?曰:『誰為吳昌時』?英乃直诘之曰:『汝是詐冒;以實告,當救汝』!其人即跪求救。

    命授紙筆,供稱:『高陽人王之明,驸馬王昺侄孫。

    家破,南奔,遇高夢箕家人穆虎,教我冒詐東宮』。

    铎等回奏。

    次日,劉正宗、戴英等奏言:『王之明冒稱太子,非稚年所能辦,必有大奸挾為奇貨,請敕法司根究』!中允李景濂言:『太子的系假冒』。

    禦史陳以瑞言:『愚民觀聽易惑,以為諸臣有意傾先帝之子』。

    上命将王之明好生護養,勿驟加刑,俟正告天下,愚夫愚婦皆已明白,然後申法。

    集文武百官及紳衿耆老于午門外鞫問高夢箕、穆虎,具服如王之明言;下之明刑部獄。

    左良玉、黃得功、劉良佐及湖撫何騰蛟、江督袁繼鹹皆奏言:『太子是真』。

    谕法司錄供指示之。

     殺故妃童氏。

    上為郡王時,娶妃黃氏卒。

    及為世子,娶妃李氏;以洛陽陷,遇害。

    童氏,周府宮人,逃亂至尉氏縣,依上于旅邸,生一子已六歲。

    上南奔,各不相顧。

    太妃與童氏亦各逃散。

    太妃自河南來,陳潛夫奏妃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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