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孝桓皇帝紀上卷第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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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和元年(丁亥、一四七)
春正月戊午,大赦天下。
賜男子爵各有差;鳏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貞婦帛,人三匹。
二月,黃龍見谯。
夏四月庚寅,京兆地震〔一〕。
〔一〕 範書桓帝紀作“京師地震”。
續漢五行志作“京都地震”。
以定策功益封大将軍梁冀萬戶,太尉胡廣為安樂侯〔一〕,司徒趙誡為江南侯〔二〕,司空袁湯為安國侯〔三〕。
〔一〕 胡三省曰:“封淯陽縣之安樂鄉。
”範書及續漢志直書鄉侯。
〔二〕 範書及續漢志均作“廚亭侯”。
〔三〕 範書及續漢志均直書作亭侯,不詳安國亭所屬之縣。
又“司空”原誤作“司徒”,“湯”誤作“陽”,皆迳正。
六月,太尉胡廣以病〔罷〕(薨)〔一〕。
光祿勳杜喬為太尉。
〔二〕 〔一〕 據範書改。
廣熹平元年薨,閱袁紀下文可知。
〔二〕 範書桓帝紀作“大司農杜喬為太尉”。
按杜喬傳,喬任大司農在漢安元年,後累遷至大鴻胪,建和元年時已遷光祿勳。
則桓帝紀誤也。
通鑒亦作“光祿勳”。
秋七月,立蠡吾侯悝為渤海王;封少府梁不疑為颍陽侯,不疑弟蒙為西平侯,梁冀子胡狗為襄邑侯,不疑子焉為颍陰侯,冀孫祧為城父侯〔一〕;又封中常侍劉廣等為列侯〔二〕。
〔一〕 範書梁冀傳“焉”作“馬”,“祧”作“桃”,又言皆受封于永興二年。
而杜喬傳言“梁冀子弟五人及中常侍等,以無功并封”,且系于喬任大司農時。
恐皆當以袁紀為是。
〔二〕 範書宦者傳曰:“騰與長樂太仆州輔等七人,以定策功,皆封亭侯,騰為費亭侯。
”騰,曹騰也。
又隸釋吉成侯州輔碑曰:“其封輔葉吉成侯。
” 太尉喬曰:“古之明君,皆以用賢賞罰為務。
失國之主,其朝豈無貞幹之臣,典诰之篇哉〔一〕?患得賢不用其謀,韬書不施其教,聞善不信其義,聽讒不詳其理也。
昔桀、纣之時,非無先王之書,折中之臣〔二〕,然下愚難移〔三〕,卒以亡國,已然之鑒也。
陛下越從蕃王,龍飛即位〔四〕,應天順人,萬夫側望,不急忠賢之賞,而先左右之封,傷善害德,讒谀暴興。
大将軍梁冀,兄弟奸邪,傾動天下,皆有正卯之惡,未被兩觀之誅,而橫見式叙,各受封爵,天下惆怅,人神共憤,非所為賞必當功,罰必有罪也〔五〕。
夫有功而不賞,則為善失其望;奸回而不誅〔六〕,則為惡遂其性。
故陳斧钺而民不畏刑,班爵位而人不樂善。
苟遂斯道,非徒傷治殄民為亂而已,至于喪身滅國,豈不慎哉!” 〔一〕 胡三省曰:“貞與桢同,幹與幹同。
築垣牆必順桢幹,以喻立國必順賢才。
”又曰:典诰“謂封爵之典策诏诰,以授有功,具有故事”。
〔二〕 漢書貢禹傳曰:“微孔子之言,亡所折中。
”師古曰:“折,斷也。
非孔子之言則無以為中也。
”折中之臣,即中正決斷之臣也。
〔三〕 論語陽貨曰:“子曰:唯上智與下愚不移。
”上智下愚非以地位貴賤而分,此即一證。
〔四〕 “龍飛”原誤倒,據黃本及範書、全後漢文迳正。
〔五〕 “非所為”即“非所謂”,為謂通假。
〔六〕 範書、通鑒、全後漢文“誅”皆作“诘”。
喬字叔榮,河内林慮人也。
少以孝悌稱,曆位尚書、九卿,皆有名迹。
是時梁氏貴盛,群臣莫不傾意,惟喬直道而行,在位者皆以為不及也。
八月,立皇後梁氏〔一〕,太後之妹也。
初為蠡吾侯妃,未及成禮,而帝即位,後入掖庭,數月立為皇後。
〔一〕 通鑒考異曰:“皇後紀、袁紀皆雲八月而無日,帝紀雲‘七月,乙未’。
以長曆考之,七月戊申朔,無乙未。
乙未,八月十八日也。
” 九月,京師地震。
甘陵人劉文謀立清河王為帝,●閉門拒文,事發覺伏誅。
貶●為尉氏侯,徙桂陽郡,●自殺。
冀于是誣太尉杜喬、故太尉李固與文通謀,喬、固皆下獄。
固門生勃海王調等十餘人負鈇锧詣阙理固。
大将軍長史吳佑傷固之枉,與冀争之,冀怒不從。
從事中郎馬融主為冀作章表,融時在坐,佑謂融曰:“李公之罪,成于卿手;李公若誅,卿何面目示天下人!”冀怒而起,出。
喬、固遂死獄中,郡守承旨殺之。
固字子堅,漢中南鄭人。
父郃為漢司徒〔一〕。
固耽志于學,雖三公子,嘗自負書,千裡尋師,親給灑埽,學行根深,無所不貫。
四方之士自遠而來,佥曰:“複至公輔矣。
” 〔一〕 郃,原錯作“邰”,迳改之。
初,固二子憲公、季公,并為長吏,聞策免,皆棄官歸。
固知罪之将及,乃命二公将小子燮還鄉裡。
固女文姬涕泣曰:“李氏滅矣!自太公以來,積德累仁,何故遇此?”密與二公謀共逃燮,實言還京師矣〔一〕,鄉人信之。
後被郡書,二公皆受害〔二〕。
〔一〕 “實”,黃本作“室”,皆誤。
疑當作“宣”。
範書作“讬”。
〔二〕 範書李固傳注引袁宏紀曰:“基字憲公,茲字季公,并為長史,聞固策免,并棄官亡歸巴漢。
南鄭趙子賤為郡功曹,诏下郡殺固二子。
太守知其枉,遇之甚寬,二子讬服藥夭,具棺器,欲因出逃。
子賤畏法,敕吏驗實,就殺之。
”今本多有脫誤,然難以補入,錄此備考。
又續漢書曰:“基,郾師長。
”又範書李固傳曰:“州郡收固二子基、茲于郾城,皆死獄中。
”沈欽韓曰:“傳雲遣二子歸鄉裡,又雲下郡收固三子,基、茲之死,當在漢中本郡,雲郾城誤。
”按,沈說是。
王成者,固之仆隸也〔一〕。
文姬厚為其資,以燮屬成曰:“君執義于公家,其日久矣,是以臨危讬君以六尺之孤。
若李氏複存,君之名義齊于程杵,富貴榮華與君同之。
”成為義士,乃将燮往徐州界,變姓名,為酒家仆,〔而成〕賣蔔于市,陰相往來。
會赦得免,而成病卒,燮厚葬之,四時祭焉〔二〕。
〔一〕 範書李固傳作“門生”。
續漢書、華陽國志亦同。
沈欽韓曰:“案傳雲燮從受學,則非仆隸也。
” 〔二〕 “而成”二字據範書、續漢書補。
又華陽國志漢中士女曰:“李燮字德公,太尉固子也。
父死時,二兄亦死。
燮為姊所遣,随父門生王成亡命徐州,傭酒家。
酒家知非常人,以女妻之。
”可補袁紀之不足。
又範書李固傳注引謝承書曰:“燮遠遁身于北海劇,讬命滕咨家以得免。
”與諸書均異。
燮既歸,文姬涕泣相對,因屏人而言曰:“先公蹇蹇,為漢忠臣,雖死之日,猶生之年。
然梁氏久暴,動脅主威,令弟幸全血屬,豈非天乎!宜杜絕衆人,慎勿令斥言加于梁氏。
加梁氏則連主上,連主上則禍重至矣。
”燮敬從姊言,卒以獲全〔一〕。
燮學行才藝亞于固,官至京〔兆〕尹卒〔二〕。
〔一〕 華陽國志漢中士女趙子賤妻韓樹南傳曰:“及固小子燮得還,子賤慮燮報仇,賃人刺之。
燮覺,告郡殺子賤。
” 〔二〕 範書作“河南尹”。
然華陽國志漢中士女作“遷京兆尹”,與袁紀同。
恐範書誤。
吳佑字季英,陳留長垣人。
父恢南海太守,欲漆簡寫尚書章句。
時佑年十二,谏恢曰:“今君逾江湖,越五嶺,僻在海邊,風俗雖陋,然多珍玩,上為朝廷所疑,下為權豪所望〔一〕,此書若成,必載兼兩〔二〕。
昔馬援以薏苡興謗〔三〕,王陽以衣囊徼名〔四〕,嫌疑之際,先賢所慎,願君少留意矣。
”恢笑而撫其首曰:“吳氏世不乏季子矣〔五〕。
”遂然其意,辍而不寫。
佑年二十,喪父,服除,居無擔石之蓄,不受宗人之遺,牧豬長羅澤中〔六〕。
年四十餘,乃為郡吏,舉孝廉,遷膠東侯相,政尚清靜,以身率下,以褒賢賞善為務。
吏民有以罪過相告訴者,佑辄閉閣自責,良久然後問之。
民有詞訟,先命三老、孝悌喻解之;不解,佑身至闾裡自和之,自是之後,吏民不忍欺。
〔一〕 李賢曰:望,“希望其贈遺也”。
〔二〕 李賢曰:“車有兩輪,故稱兩也。
” 〔三〕 範書馬援傳曰:“初援在交址,常餌薏苡實,用能輕身省欲,以勝瘴氣。
軍還,載之一車。
及卒,有上書谮之者,以為前所載還皆明珠文犀。
馬武與于陵侯昱等皆以章言其狀,帝益怒援。
”袁紀未載此事。
〔四〕 漢書王吉傳曰:吉字子陽。
自吉至崇,世名清廉,皆好車馬衣服,其自奉養極為鮮明,而亡金銀錦繡之物。
及遷徙去處,所載不過囊衣,不畜積餘财,去位家居,亦布衣疏食。
天下服其廉而怪其奢,故俗傳“王陽能作黃金”。
〔五〕 周壽昌曰:“佑字季英,故其父恢以季劄喻之。
”按季劄乃吳之賢人,而佑姓吳,字又作季英,故謂吳氏不乏季子。
〔六〕 範書吳佑傳作“牧豕于長垣澤中”。
東觀記、續漢書亦同。
按水經注濟水曰:“圈稱又言:‘長垣縣有羅亭,故長羅縣也。
’地理志曰:‘王莽更長羅為惠澤。
’後漢省并。
長垣有長羅澤,即吳季英牧豬處也。
”據此長垣澤本名長羅澤,以後歸長垣縣,故亦稱長垣澤,袁紀因其舊稱。
十月,司徒趙誡為太尉,司空袁湯為司徒,故太尉胡廣為司空。
二年(戊子、一四八) 正月甲子,皇帝加徽号〔一〕。
〔一〕 範書作“加元服”。
按禮記大傳曰:“聖人南面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
立權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異器械,别衣服。
”注曰:“徽号,旌旗之名也。
”元服,漢書昭帝紀師古注:“元,首也。
冠者,首之所着,故曰元服。
”加徽号,加元服,皆新帝即位後必行之禮。
庚午,大赦天下,賜王侯已下金帛各有差。
四月丙子,立都鄉侯子為平原王〔一〕。
〔一〕 範書桓帝紀作“帝弟碩為平原王”。
皇後紀作“帝弟平原王石”,河間孝王開傳同帝紀。
又通鑒“碩”作“顧”。
侯康以為“碩”是,“石”乃聲近之誤。
按袁紀上卷言封帝弟名為都鄉侯
賜男子爵各有差;鳏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貞婦帛,人三匹。
二月,黃龍見谯。
夏四月庚寅,京兆地震〔一〕。
〔一〕 範書桓帝紀作“京師地震”。
續漢五行志作“京都地震”。
以定策功益封大将軍梁冀萬戶,太尉胡廣為安樂侯〔一〕,司徒趙誡為江南侯〔二〕,司空袁湯為安國侯〔三〕。
〔一〕 胡三省曰:“封淯陽縣之安樂鄉。
”範書及續漢志直書鄉侯。
〔二〕 範書及續漢志均作“廚亭侯”。
〔三〕 範書及續漢志均直書作亭侯,不詳安國亭所屬之縣。
又“司空”原誤作“司徒”,“湯”誤作“陽”,皆迳正。
六月,太尉胡廣以病〔罷〕(薨)〔一〕。
光祿勳杜喬為太尉。
〔二〕 〔一〕 據範書改。
廣熹平元年薨,閱袁紀下文可知。
〔二〕 範書桓帝紀作“大司農杜喬為太尉”。
按杜喬傳,喬任大司農在漢安元年,後累遷至大鴻胪,建和元年時已遷光祿勳。
則桓帝紀誤也。
通鑒亦作“光祿勳”。
秋七月,立蠡吾侯悝為渤海王;封少府梁不疑為颍陽侯,不疑弟蒙為西平侯,梁冀子胡狗為襄邑侯,不疑子焉為颍陰侯,冀孫祧為城父侯〔一〕;又封中常侍劉廣等為列侯〔二〕。
〔一〕 範書梁冀傳“焉”作“馬”,“祧”作“桃”,又言皆受封于永興二年。
而杜喬傳言“梁冀子弟五人及中常侍等,以無功并封”,且系于喬任大司農時。
恐皆當以袁紀為是。
〔二〕 範書宦者傳曰:“騰與長樂太仆州輔等七人,以定策功,皆封亭侯,騰為費亭侯。
”騰,曹騰也。
又隸釋吉成侯州輔碑曰:“其封輔葉吉成侯。
” 太尉喬曰:“古之明君,皆以用賢賞罰為務。
失國之主,其朝豈無貞幹之臣,典诰之篇哉〔一〕?患得賢不用其謀,韬書不施其教,聞善不信其義,聽讒不詳其理也。
昔桀、纣之時,非無先王之書,折中之臣〔二〕,然下愚難移〔三〕,卒以亡國,已然之鑒也。
陛下越從蕃王,龍飛即位〔四〕,應天順人,萬夫側望,不急忠賢之賞,而先左右之封,傷善害德,讒谀暴興。
大将軍梁冀,兄弟奸邪,傾動天下,皆有正卯之惡,未被兩觀之誅,而橫見式叙,各受封爵,天下惆怅,人神共憤,非所為賞必當功,罰必有罪也〔五〕。
夫有功而不賞,則為善失其望;奸回而不誅〔六〕,則為惡遂其性。
故陳斧钺而民不畏刑,班爵位而人不樂善。
苟遂斯道,非徒傷治殄民為亂而已,至于喪身滅國,豈不慎哉!” 〔一〕 胡三省曰:“貞與桢同,幹與幹同。
築垣牆必順桢幹,以喻立國必順賢才。
”又曰:典诰“謂封爵之典策诏诰,以授有功,具有故事”。
〔二〕 漢書貢禹傳曰:“微孔子之言,亡所折中。
”師古曰:“折,斷也。
非孔子之言則無以為中也。
”折中之臣,即中正決斷之臣也。
〔三〕 論語陽貨曰:“子曰:唯上智與下愚不移。
”上智下愚非以地位貴賤而分,此即一證。
〔四〕 “龍飛”原誤倒,據黃本及範書、全後漢文迳正。
〔五〕 “非所為”即“非所謂”,為謂通假。
〔六〕 範書、通鑒、全後漢文“誅”皆作“诘”。
喬字叔榮,河内林慮人也。
少以孝悌稱,曆位尚書、九卿,皆有名迹。
是時梁氏貴盛,群臣莫不傾意,惟喬直道而行,在位者皆以為不及也。
八月,立皇後梁氏〔一〕,太後之妹也。
初為蠡吾侯妃,未及成禮,而帝即位,後入掖庭,數月立為皇後。
〔一〕 通鑒考異曰:“皇後紀、袁紀皆雲八月而無日,帝紀雲‘七月,乙未’。
以長曆考之,七月戊申朔,無乙未。
乙未,八月十八日也。
” 九月,京師地震。
甘陵人劉文謀立清河王為帝,●閉門拒文,事發覺伏誅。
貶●為尉氏侯,徙桂陽郡,●自殺。
冀于是誣太尉杜喬、故太尉李固與文通謀,喬、固皆下獄。
固門生勃海王調等十餘人負鈇锧詣阙理固。
大将軍長史吳佑傷固之枉,與冀争之,冀怒不從。
從事中郎馬融主為冀作章表,融時在坐,佑謂融曰:“李公之罪,成于卿手;李公若誅,卿何面目示天下人!”冀怒而起,出。
喬、固遂死獄中,郡守承旨殺之。
固字子堅,漢中南鄭人。
父郃為漢司徒〔一〕。
固耽志于學,雖三公子,嘗自負書,千裡尋師,親給灑埽,學行根深,無所不貫。
四方之士自遠而來,佥曰:“複至公輔矣。
” 〔一〕 郃,原錯作“邰”,迳改之。
初,固二子憲公、季公,并為長吏,聞策免,皆棄官歸。
固知罪之将及,乃命二公将小子燮還鄉裡。
固女文姬涕泣曰:“李氏滅矣!自太公以來,積德累仁,何故遇此?”密與二公謀共逃燮,實言還京師矣〔一〕,鄉人信之。
後被郡書,二公皆受害〔二〕。
〔一〕 “實”,黃本作“室”,皆誤。
疑當作“宣”。
範書作“讬”。
〔二〕 範書李固傳注引袁宏紀曰:“基字憲公,茲字季公,并為長史,聞固策免,并棄官亡歸巴漢。
南鄭趙子賤為郡功曹,诏下郡殺固二子。
太守知其枉,遇之甚寬,二子讬服藥夭,具棺器,欲因出逃。
子賤畏法,敕吏驗實,就殺之。
”今本多有脫誤,然難以補入,錄此備考。
又續漢書曰:“基,郾師長。
”又範書李固傳曰:“州郡收固二子基、茲于郾城,皆死獄中。
”沈欽韓曰:“傳雲遣二子歸鄉裡,又雲下郡收固三子,基、茲之死,當在漢中本郡,雲郾城誤。
”按,沈說是。
王成者,固之仆隸也〔一〕。
文姬厚為其資,以燮屬成曰:“君執義于公家,其日久矣,是以臨危讬君以六尺之孤。
若李氏複存,君之名義齊于程杵,富貴榮華與君同之。
”成為義士,乃将燮往徐州界,變姓名,為酒家仆,〔而成〕賣蔔于市,陰相往來。
會赦得免,而成病卒,燮厚葬之,四時祭焉〔二〕。
〔一〕 範書李固傳作“門生”。
續漢書、華陽國志亦同。
沈欽韓曰:“案傳雲燮從受學,則非仆隸也。
” 〔二〕 “而成”二字據範書、續漢書補。
又華陽國志漢中士女曰:“李燮字德公,太尉固子也。
父死時,二兄亦死。
燮為姊所遣,随父門生王成亡命徐州,傭酒家。
酒家知非常人,以女妻之。
”可補袁紀之不足。
又範書李固傳注引謝承書曰:“燮遠遁身于北海劇,讬命滕咨家以得免。
”與諸書均異。
燮既歸,文姬涕泣相對,因屏人而言曰:“先公蹇蹇,為漢忠臣,雖死之日,猶生之年。
然梁氏久暴,動脅主威,令弟幸全血屬,豈非天乎!宜杜絕衆人,慎勿令斥言加于梁氏。
加梁氏則連主上,連主上則禍重至矣。
”燮敬從姊言,卒以獲全〔一〕。
燮學行才藝亞于固,官至京〔兆〕尹卒〔二〕。
〔一〕 華陽國志漢中士女趙子賤妻韓樹南傳曰:“及固小子燮得還,子賤慮燮報仇,賃人刺之。
燮覺,告郡殺子賤。
” 〔二〕 範書作“河南尹”。
然華陽國志漢中士女作“遷京兆尹”,與袁紀同。
恐範書誤。
吳佑字季英,陳留長垣人。
父恢南海太守,欲漆簡寫尚書章句。
時佑年十二,谏恢曰:“今君逾江湖,越五嶺,僻在海邊,風俗雖陋,然多珍玩,上為朝廷所疑,下為權豪所望〔一〕,此書若成,必載兼兩〔二〕。
昔馬援以薏苡興謗〔三〕,王陽以衣囊徼名〔四〕,嫌疑之際,先賢所慎,願君少留意矣。
”恢笑而撫其首曰:“吳氏世不乏季子矣〔五〕。
”遂然其意,辍而不寫。
佑年二十,喪父,服除,居無擔石之蓄,不受宗人之遺,牧豬長羅澤中〔六〕。
年四十餘,乃為郡吏,舉孝廉,遷膠東侯相,政尚清靜,以身率下,以褒賢賞善為務。
吏民有以罪過相告訴者,佑辄閉閣自責,良久然後問之。
民有詞訟,先命三老、孝悌喻解之;不解,佑身至闾裡自和之,自是之後,吏民不忍欺。
〔一〕 李賢曰:望,“希望其贈遺也”。
〔二〕 李賢曰:“車有兩輪,故稱兩也。
” 〔三〕 範書馬援傳曰:“初援在交址,常餌薏苡實,用能輕身省欲,以勝瘴氣。
軍還,載之一車。
及卒,有上書谮之者,以為前所載還皆明珠文犀。
馬武與于陵侯昱等皆以章言其狀,帝益怒援。
”袁紀未載此事。
〔四〕 漢書王吉傳曰:吉字子陽。
自吉至崇,世名清廉,皆好車馬衣服,其自奉養極為鮮明,而亡金銀錦繡之物。
及遷徙去處,所載不過囊衣,不畜積餘财,去位家居,亦布衣疏食。
天下服其廉而怪其奢,故俗傳“王陽能作黃金”。
〔五〕 周壽昌曰:“佑字季英,故其父恢以季劄喻之。
”按季劄乃吳之賢人,而佑姓吳,字又作季英,故謂吳氏不乏季子。
〔六〕 範書吳佑傳作“牧豕于長垣澤中”。
東觀記、續漢書亦同。
按水經注濟水曰:“圈稱又言:‘長垣縣有羅亭,故長羅縣也。
’地理志曰:‘王莽更長羅為惠澤。
’後漢省并。
長垣有長羅澤,即吳季英牧豬處也。
”據此長垣澤本名長羅澤,以後歸長垣縣,故亦稱長垣澤,袁紀因其舊稱。
十月,司徒趙誡為太尉,司空袁湯為司徒,故太尉胡廣為司空。
二年(戊子、一四八) 正月甲子,皇帝加徽号〔一〕。
〔一〕 範書作“加元服”。
按禮記大傳曰:“聖人南面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
立權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異器械,别衣服。
”注曰:“徽号,旌旗之名也。
”元服,漢書昭帝紀師古注:“元,首也。
冠者,首之所着,故曰元服。
”加徽号,加元服,皆新帝即位後必行之禮。
庚午,大赦天下,賜王侯已下金帛各有差。
四月丙子,立都鄉侯子為平原王〔一〕。
〔一〕 範書桓帝紀作“帝弟碩為平原王”。
皇後紀作“帝弟平原王石”,河間孝王開傳同帝紀。
又通鑒“碩”作“顧”。
侯康以為“碩”是,“石”乃聲近之誤。
按袁紀上卷言封帝弟名為都鄉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