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巡撫金奏折三條 三、風水先生搖唇鼓舌,禍從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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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說他們不過是傳言的人,隻要把從哪裡聽到的,從何人口中聽到的,說出來,那麼你們便都是沒有罪的人,何苦為别人隐瞞,而至甘犯國法。

    這樣勸告,如仍不肯實說,就用刑審問,用刑仍不能使他們承認,則解送京師來和曾靜對質。

    現在該巡撫審訊陳象侯、何立忠二人,都說是聽何獻圖說的,何獻圖則是聽陳帝西說的;何獻圖的供詞也和上二人供詞相符,又審問陳帝西,則供稱上谏本和碑文二件事,都是張繼堯說的。

    這證明陳帝西已經自認傳說過流言,和曾靜所供沒有不同,便沒有必要再和曾靜對質了,何必又請求把陳帝西解送京師呢?至于陳帝西所供出的張繼堯,以及何知來、何純忠等人,該巡撫既然說經過刑訊,張繼堯呼冤不承認,何知來等人家中并沒有抄錄的碑文,顯然是陳帝西捏造的謊言。

    ” “那麼該巡撫就應對陳帝西委婉開導,讓他悔悟感激,則必然會把傳言的真實情況,從什麼地方什麼人那裡聽來的,招供出來。

    可是王國棟既不對陳帝西詳細開導,使他感悟而說出實話,而反把扳出的張繼堯加以刑訊,不知道王國棟是怎樣想的。

    況且陳帝西能把孔明碑文爛熟的記在心裡,随口背誦出來,這決不是陳帝西臨時編造出來的,他說的這些必然有來源,就從這一點上來推論,其他流言必然有它的出處來源。

    而王國棟先用嚴刑,審訊被陳帝西誣扳的人,審訊不出什麼來,便請求把陳帝西押解進京,以推卸他地方官的責任。

    ” 【原文】 “從前杭奕祿在湖廣時,既不能詳悉推求,是以特降旨令王國棟查訖。

    而王國棟又複草率,希圖完結如此。

    有憑有據之事,尚不肯細心推究,以盡根株,設地方有疑難之事,則将作何辦理?王國棟殘為溺職。

    着王國棟再行詳訊,務必追出傳言之人,則此事方可歸着。

    “又前令王國棟将雍正五年五、六月間,衡州路上解過犯官留心察訪,王國棟亦未複奏。

    令其一并确查,具奏等因到臣,欽此。

    ” 臣于文闱竣後,複傳陳帝西,幾經詢問,供吐遊移。

    臣恐該犯鄉愚畏罪,适劉之珩等奉旨釋放回籍,臣即令劉之珩等将皇上寬大弘仁,當面逐為宣布,并又多方委曲開導。

    據陳帝西供:“前年八月初間,小的奉母親的命,往衡州買綢子,走到地名唐堡司,是條大路,有個涼亭,小的走得吃力。

    在那裡息息足,買茶吃。

    隻見有四個長大漢子,還有一個挑擔的,是走道兒的光景,身上都穿着馬褂子,口裡說的是官話,像京裡内旗人模樣。

    他們自己夥裡,在那邊講什麼嶽老爺上了谏本,不知避諱,恐怕不便,内中一個人說,皇上竟不定他的罪,反加了他的官。

    因那挑擔的來問小人要茶吃,小的随問他,你們是到那裡去的?他說往城裡去。

    那時路上偶然撞見,不知他是什麼人,又不曾問他姓名,恐其着在小的身上要人,所以從前不敢供出。

    其實這句話,實在是道聽途說的,就是小的告訴何獻圖,也講是聽見人說,若果向小人說的人,如今可以指得出姓名,其時小的又不曉得有今日的事,怎麼不在何獻圖面前就講是某個說的呢? 【譯文】 “從前杭奕祿在湖廣時,既不能詳細推求審問出的問題,所以特降旨讓王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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