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巡撫王國棟奏折 一、境内出逆匪,以緻巡撫受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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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這是曾靜等被捕後的第一份文件。

    講了初審情況。

    由于曾靜是湖南人,王國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不得不于奏章中檢讨一番,并說明曾靜等與湖南少數民族和白蓮教反清無關,力圖把事化小。

     【原文】 臣王國棟謹奏,為陳明地方安靜情形,及微臣感激私忱,仰祈睿鑒事。

    竊臣謬荷封疆,慚無報稱,惟有督度屬吏,整饬地方,以期稍盡職守。

    不謂永興安仁縣屬,忽有逆賊曾靜、張熙,敢為逆書,公行不道。

    臣疏忽之咎,自問莫逭。

    乃蒙我皇上不加譴責,仍命副都統臣海蘭至長,同臣密行辦理。

    此蓋聖主鑒臣才本不及,而曲賜矜原,憫臣過獲無心,而勉其後效。

    天恩高厚,感激涕零。

    臣随公同海蘭,密委長沙府知府孫元等,将主謀逆賊曾靜,逆賊張之熙之父張新華,兄張照,堂叔張勘,并供犯谯中翼等,先後拿獲到案。

    除訊過口供,另折會奏外,臣竊以逆賊曾靜,雖堅供并無同謀黨類,但該犯住居處所,逼近苗疆,倘有夥黨潛藏,關系匪細。

    臣又分饬幹員,細加遴訪,并密機該管文武嚴行稽察。

    據稱“各屬苗土人等,俱極安靜,實無匪類藏匿,不敢矜張滋擾”等語。

    臣伏查現獲伏逆賊曾靜及張熙之父張新華等,均系猥瑣下流,既無白蓮、無為等教可以哄誘愚民,複無寸枝片長,以及家産巢穴,可以号召匪類,徒以略識點畫,遂爾喪心病狂,深山窮徑之中,閉戶潛謀大逆不道,誠為禽獸之不若,覆載所不容,宜置極刑以彰國法。

    至地方有此匪類,臣平時不能覺察,雖邀聖恩格外寬厚宥,臣罪實無可辭。

    伏祈皇上即賜嚴加處分,以為疏忽之戒。

    除現在會同臣海蘭,嚴追同謀知情夥黨,質訊确實,另行會奏請旨外,所有地方,現在安靜情形,及微臣感激私忱,合先具折奏聞。

    伏祈睿鑒。

    朱批:覽。

     【譯文】 臣王國棟謹奏,為陳述地方安定情況,以及微臣感激皇恩,請皇上明鑒事。

    竊臣聊充封疆大臣,常慚愧無法報答皇恩,隻有督促率領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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