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總督嶽鐘琪奏折 三、追查謠言,務必要鏟除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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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走路的人,就是說也說不明白。

     【原文】 臣雲:“此惟我輩大臣方知天德聖治之萬一,其道路愚民,但知感頌,如何說得詳細?皇上至性誠孝,諒陰三年,齋居素服,更行兼服之典,此其盡禮盡制,雖三代以上,亦所未聞。

    至今一動一言,無不慕效聖主,每逢稱述,恻怆涕零。

    至于友愛弟昆,敦笃宗室,不以嚴勝慈,不以恩廢法。

    爾等即通文墨,當知周旦何以作相,管蔡何以得辜。

    即知聖天子用法用恩,悉由天理,自然之極則矣。

    若乃治功高深廣遠,如尊心崇文,減豁丁條,治水營田,蠲租發帑,頻施赈貸,視民如傷,立賢無方,求才若渴,體察群吏,信任大臣,無利不興,無弊不革。

    凡此史不勝書,口難盡述者,爾等或不能遍曉,即如爾等如此大逆不道,雖遇堯舜,亦無不震怒,立置極刑,乃聖主父母之心天地之量,尚且殷殷拳拳,詢及爾等學術才技,欲宥海山之罪案,曲收蟻介之微長。

    此其廣大寬仁,自古帝王莫可比。

    似今但将舟中之人,據實說出,爾等即有生機,若仍執迷是自誤也。

    ” 逆犯張熙聞臣此語,亦惶恐雲:“果如此,是我等悖謬自作之孽,何可複活,舟中人實不能記憶” 等語。

    臣因此伏思,從前于邸抄内,見提臣路振揚奏對,以聖主天性即惡旨酒,乃出于生安,并非有意,而外人竟有稱聖天子惟酒無量等語。

    是雖股肱大臣,非親侍燕飲,不能深悉。

    傳言相反至于此極。

    此皆系從前不軌之徒,捏造流布。

    今曾靜等既敢謀大逆,則其污天蔑日之言,何所不至。

    臣細訊張熙,既毫無指實,即所供舟中傳說者,若果有其人,亦未必非前此造言之餘黨。

    統俟捕獲曾靜之日,再加研訊,自無遁情。

    臣謹将現今密訊事由,據實覆奏。

    伏乞皇上俯賜睿鑒施行。

    謹奏。

    雍正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朱批:欣悅覽之。

    此事朕實慶幸,感天祖之慈見也,毫無憤怒處。

    朕從來秉性卒然臨之不驚,無故加之不怒。

    二句實能之,何況此有益無損之妄言。

    此案審明,諸逆盡獲時,自另有旨谕。

     【譯文】 臣對他說:“這惟有我們這些大臣才能知道皇上崇高道德和英明治國的好處萬分之一,那些道路上的愚民百姓,隻知道歌頌罷了,怎麼能會把道理說得詳細呢?皇上的性情十分誠孝,守孝三年,一直齋居素衣,而且更執行兼為父皇母後戴孝的典制,這種盡禮盡制,雖然在夏、商、周三代聖明的盛世,也是沒有聽到過的。

    至今一言一行,沒有不仿效着聖祖皇帝,每逢稱述到聖祖皇帝的英明德業,沒有不思念得流涕堕淚的。

    至于友愛兄弟,和睦宗室,不以嚴厲而影響慈愛,不以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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