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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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既與金和,複修舊好。

    其後海州捕賊八十餘人,賊之兄為宋軍官。

    雍聞之,謂其下曰:『宋之和好,恐不能久,其宿、泗間漢軍,可以女真軍代之。

    』參知政事魏子平曰:『誓書稱,沿邊州城,除自來合設置射糧軍數并巡尉外,更不得屯軍守戍。

    』雍曰:『此更代之軍,非增戍也。

    』又,宋人于襄陽漢江上,造舟為浮梁者三。

    雍聞之,謂其下曰:『卿等度之,以為何如?』魏子平曰:『臣聞襄陽薪刍,皆于江北取之,殆為此也。

    』久之,果無他變。

    雍乃立令:『凡妄說邊關事者,徒二年;告人得實者,賞錢五百貫。

    』 大定十年,宋使範成大至金,請山陵兼論受書禮。

    初,自亶講和後,所定受書之禮,金使捧書升殿北面,立榻前跪進,大宋皇帝降榻受書,以授内侍。

    雍之初立,遣使詣宋報登位,伴使取書以進。

    及後來再和,循舊例,降榻受書畢,始複禦座。

    至是孝宗欲削此禮,而難于遣使,遂因所請山陵而令成大口陳之。

    成大至燕,乃夜蔽帷秉燭密草奏,具言他日北使至,欲令親王受書随複。

    奏曰:『兩朝既為叔侄國,而受書禮未稱,昨嘗附完顔仲、李若川等口陳,久未得報,臣有奏劄在此。

    』搢笏而出之,雍大駭,顧謂其宜徽副使韓鋼曰:『有請當語館伴,此豈獻書處耶?自來使者,未嘗敢爾厲聲。

    』令綽起者再三,成大不為動。

    再奏曰:『奏不達,必甯死于此。

    』雍怒,拂袖起,左右掖之坐。

    又厲聲曰:『教拜了去。

    』鋼複以笏抑成大拜,成大跪如故。

    雍曰:『何不拜?』成大曰:『此奏得達,當下殿百拜以謝。

    』乃許,令納館伴處。

    成大不得已,始袖以下,望殿上臣僚往來紛然,歸館乃取奏去。

    是日,鋼押宴,謂成大曰:『公早來殿上甚忠勤,皇帝嘉歎雲,可激厲兩朝臣子。

    』時夏國有任德敬者,乃其主外祖,号任令公,謀纂事敗而族。

    蜀宣司故嘗以蠟書通問,館伴持蠟書來,且指印文以诘成大,成大曰:『禦寶可僞,況印文乎?』金直其詞,遂不究。

    成大還,金報書曰:『和約再成,界山河面如舊;緘音遽至,指鞏雒以為言。

    援昔時無用之文,渎今日既盟之好。

    既雲廢祀,欲伸追遠之懷;止可奉遷,即俟刻期之報。

    至若未歸之旅柩,亦當并發于行途。

    抑聞附請之詞,欲廢受書之禮;出于率易,要以必從。

    于尊卑之分何如,顧信誓之誠安在?事當審處,邦可孚休。

    』 明年,宋複遣使趙雄至金賀生辰,以國書附投曰:『比緻祈懇旋勤,誨緘欲重,遣于轺車,恐複煩于館舍。

    惟列聖久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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